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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宏观税负、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与河南省服务业增长之间进行协整和两两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发现税收与河南省服务业发展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服务业的增长与税收增长率存在负向均衡关系,增值税和营业税与河南省服务业呈正向关系,宏观税负和税收结构对服务业的影响不均衡。下一阶段河南省服务业税收应采取的税收政策为:间接引导为主,直接减负为铺;税收激励向流转税和所得税转变;强化税基优化的方式;实施结构性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