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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郴政办发[2016]26号CZCR-2016-0102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向13个市州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00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省级下放的47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中的46项予以承接,其中委托下放28项,直接下放18项。另有1项'权限内河道管理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