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计算机学会2021年学术年会暨院长(系主任)论坛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举行

来源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huyuyuseu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9月17日至18日,由湖南省计算机学会主办、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信息技术与管理学院承办的湖南省计算机学会2021年学术年会暨院长(系主任)论坛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举行。来自省内各本科高校计算机(通信类、信息类)学院及行业内企事业单位的200余名代表参加大会。
其他文献
双讲式教学作为培训创新的一种形式,具有较多的优势特点,可以与讲授式、案例式、研讨式等多种培训方式结合运用,但是在实践中这种方式的应用效果并不理想,所具备的优势未能充分发挥。在分析问题产生原因的基础上,对于如何有效运用双讲式教学方法提出建议,包括双讲式教学法适用性判断、教师组合应注意的问题、教学设计与实施规范性问题等。
税收现代化的有效推进,离不开一支有较高道德素养的税务干部队伍。针对税务干部道德素养存在的现实问题,从强化核心价值观教育等方面提出提升途径。
税务系统稽查管理的发展受到多方面制约,从企业方面提供的数据来说,有些企业通过各种手段删除修改电子数据、隐匿交易信息,使传统的税务稽查非常被动,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发强大的稽查系统是当务之急。通过对智慧税务稽查及税务稽查信息化发展的介绍,分析目前税务稽查系统存在的问题和制约税务稽查信息化发展的各种因素,从重点完善税务稽查体制、加强企业信息化系统信息报备、进一步提高税务稽查信息化水平、优化人才结构和素质、打造复合型的稽查队伍等方面提出建议,打造以信息化、专业化、一体化为特征的智慧税务稽查体系。
慈善信托将慈善行为和信托业务相结合,以金融手段助力慈善事业,是汇聚社会力量从事慈善活动的重要途径。新冠肺疫情防控期间,慈善信托以其财产独立、目的确定、多方监督,充分尊重委托人意愿等制度优势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了显著作用。慈善信托享受税收优惠具有正当性,符合税收公平和税收效率原则,但目前我国慈善信托税收优惠认定条件和程序不明确、税收优惠覆盖面窄、存在重复征税现象、缺乏反避税措施,税收优惠制度的缺位阻碍了慈善信托的发展。因此需要建立完备的慈善信托税收优惠法律体系,扩大税收优惠范围,将慈善信托和慈善捐赠同等对待,让
税收必须自觉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确保税收安全。2018年国地税机构合并后,税务行政管理面临着许多新的风险挑战和冲击,必须高度重视风险防范,因此应完善制度,细化措施,严格考评,进一步健全立体化风险防控体系,着力提高风险防范化解和应对处置水平,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我国所得税法规定公益性捐赠可享受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然而就公共目的而言相关政策暂且无法通过可税性理论的检验。“公益性捐赠”的内涵和外延尚不清晰,同时,对公益性捐赠目的、公益性社会组织的税前扣除名额、全额扣除的实施主体和情形的规定需要进行优化,与公益慈善法律制度相衔接,确保税收调控的相对稳定。
运用基于“反事实”思想的倾向得分匹配法(PSM)考察中国与他国建立友城关系对中国入境游的影响.研究发现:与他国建立友城关系,可使中国接待的外国游客规模平均提高1.2%-2.6%,但该效应用存在他国经济水平、制度环境等方面的异质性.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制度环境较好的国家建立的友城关系对中国入境游的作用,比与较低经济发展水平、较差制度环境国家建立的友城关系分别高出约45%-83%、10%-89%.上述发现有助于从国际友城关系功能定位、空间布局优化等角度挖掘其对中国入境游增长的效应.
以2015-2019年创业板上市中小制造企业(含生产性服务企业)的平衡面板数据为样本,构建“股权集中度-内部控制-企业绩效”的中介效应模型,验证三者之间的关系,以及阐释内部控制质量在股权集中度和企业绩效间的中介效应.研究结果表明:适度的股权集中度对提升中小制造企业绩效水平有显著影响,两者呈倒U型关系;股权集中度与内部控制质量呈显著正相关关系;内部控制质量对股权集中度和中小制造企业绩效的关系起部分中介作用,通过Sobel Tests和Bootstrap法进行检验,验证了中介效应的显著性.
运用心理学领域中著名的“刺激-机体-反应”模型,解释网络群体极化事件风险放大心理机制,提出网络群体极化事件风险放大的三大心理效应,并以此构建研究模型与风险放大行为分析框架,进而根据假设得出研究结论。研究表明:情感启发式、选择性接触以及锚定效应放大了个体感知信息风险,同时复杂社会网络环境显著影响个体风险感知,由此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提出的第“五个”现代化,财会监督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包括党内监督在内的十大监督的基石,包含财政监督与会计监督.现代国家治理体系要求将财会监督主体从传统的财政、审计等经济监管部门扩展至人大、纪委监委、民主监督等社会监督主体,形成基于大数据的监督网络.在厘清财会监督的基本要素的基础上,阐明财会监督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关系,针对国家治理中存在的财会监督困境,从财会监督的原则、组织创新、平衡原则、处罚制度等方面指明新时代财会监督的实施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