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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5月28日以粤建规范[2019]2号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