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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告状的“恶人”
作为云南首个因违反政治纪律而被留置的落马官员,和建的違纪违法情况令人咂舌。随着调查的深入,和建在任职弥勒县委书记、红河州委政法委书记时的种种劣迹逐渐浮出水面。
“在弥勒县委担任主要领导期间,什么都得按照他的想法来办,只要他不满意,就得推倒重来。在红河州委政法委担任主要领导期间,更是大搞‘一言堂’‘家长制’,凡事都得由他一个人拍板。”王宇说。
据调查,和建曾随意更改已经县委、县人大和县政府会议研究通过的政府办公楼图纸,并将已经封顶完工的办公楼拆掉一层;动不动就实施打击报复,指使人收集他人的“罪证”,意欲“整倒”持不同意见的同志;将“不听话”或看不惯的下属调离重要岗位甚至“整走”。
一名干部介绍,和建经常谩骂下属和县市领导,只要迎接的同志晚到几分钟,他就开骂,甚至责令没有到交界处迎接他的两名干部写书面检查。“和建下基层时都要让警车开道,要大批干部陪同,很讲究排场,喜欢前呼后拥。”
调查显示,2003年至2015年期间,和建大搞不正之风,党的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逢年过节都会收受礼金,累计达82万余元。他还利用职务之便及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通过收受公职人员、私人老板、民营企业等贿送的财物及向关系人高价出售房产等方式,涉嫌受贿共计224万余元。
2005年,和建以私人名义,打着建“生态园”的幌子,一分钱没花就“租用”了六亩村民小组集体土地,还侵占乡镇资金建设供其吃喝玩乐的老虎箐山庄。2009年后,和建表面上将土地退还乡镇,实际上授意转租给他的代理人,继续套取公款并引入私人投资改扩建山庄,民间戏称为“政法山庄”。
不仅如此,和建在干部提拔上任人唯亲,重用身边工作人员,培植私人势力,通过利益交换将上下级关系变成人身依附关系。在他的关照下,席之湖从一名普通工人成为公务员,后任乡镇党委书记。他还打着州委领导的旗号,要求县市领导协助其建立工作室……
如何回答案件背后的“红河之问”
“如何预防下一个‘和建’的出现?如何消除和建案对红河州带来的恶劣影响?查处和建案后更应回答好这个‘红河之问’。”李庆元说。
从个旧市商业局局长、红河州贸易局局长、红河州外贸局局长、弥勒县委书记,再到红河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建短短13年时间便从正科级升任副厅级领导干部,一路走来顺风顺水。
云南省纪委一名办案人员介绍,正是仕途上的顺利,让和建在理想信念上产生了动摇;而长期担任“一把手”,又使他逐渐养成了颐指气使的霸道作风。
“理想信念动摇必然滑向腐败深渊,权力任性必然难逃党纪国法严惩,一心追求享乐必然走上腐败之路,我行我素、放任私欲、为所欲为必然被围猎……”王宇认为,和建案暴露出白恩培、仇和等人的余毒在红河州远未肃清,红河州较长一段时间以来党内政治生活很不认真、很不正常、很不健康。

在姚国华看来,和建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既有其放松自我教育、思想麻痹松懈、试图侥幸漏网等主观原因,也有历届州委和历任主要领导对其党性教育缺位,监督管理乏力,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强等客观原因。
“对和建监督管理存在明显的漏洞,这个教训非常深刻。他退居二线后我们没有一起共事,放松了对他的监督。作为州委书记,我应该负责。”姚国华说。
红河州州长罗萍曾与和建共事7年,她告诉记者,和建为人强势,在决策中只要涉及政法领域,从不接受他人意见。“一个好的政治环境才能让干部健康成长。”罗萍说,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自己及州委班子成员都存在一定的好人主义,不想得罪人,“都应吸取教训”。
如何消除和建案的恶劣影响,成为摆在云南省及红河州的一个现实问题。姚国华说,红河州将一方面清除政治污染底泥和污染因子,广泛开展警示教育;一方面强化纪律审查震慑作用,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修复政治生态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摘自七一网/《半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