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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侦查行为的失范主要表现为滥用强制措施,专门调查行为的任意性,规避法律等.其根本原因在于侦查控制机制不够健全,表现为超职权主义的行政化活动.必须提高有关侦查制度的立法质量,确保律师介入侦查阶段,健全侦查机构,对强大的侦查权进行制约,对弱小的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予以扩张,加强侦查监督,确立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明确违反法定程序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