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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控是清代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制度设计,在为基层百姓伸冤的同时,更是皇权用来监控地方官员的独特工具。然而,制度设计的理想效果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往往并不尽如人意。通过重点剖析清代法制定型阶段而又在盛世光环下危机重重的乾隆朝四件具有典型性的河南京控案件,发现这一过程蕴含着皇权、地方官员和基层民众等三方力量的权力博弈:赴京告状的基层民众往往千方百计夸大冤情,也希望借此对地方官员施加压力;在中央将案件发回河南地方重审之后,经过河南巡抚等地方官员的合力重新制作,先前原告的所谓“冤情”完成了向“诬告”的转变;虽然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