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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的规定,湖北省荆门市人民警察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作为市级训练机构,主要承担晋升训练、专业训练和发展训练,同时兼顾全荆门市各公安分局基层一线民警"轮训轮值、战训合一"任务。如何提质增效、助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迈向新高,学校积极研讨,立足创新,大力化解小班制精细化训练管理的种种难题,取得了实质性探索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