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苗运动与新农村建设

来源 :时代中国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guojade_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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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关于新农村建设中的闹剧,简直是一出又一出。四月甘肃永靖县“遮羞墙”事件刚刚收场,七月河南温县这边又掀起“拔苗运动”。
  8月24日的《新京报》报道,为了整治村容村貌“建设新农村”,河南省温县在7月17日下发文件要求拔除村民屋前屋后的农作物,并动员该县公务员、医生和教师回到原籍“拔苗”,从而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拔苗运动”。
  消息一出,便引起人们的猛烈抨击。人们质疑,为什么党中央“建设新农村”的宏伟战略,在基层那里屡屡被走样成面子工程和形象工程?“遮羞墙”所光鲜的是村里的容貌,还是政府的脸面?“拔苗”所助长的是新农村建设,还是地方官员的政绩?
  
  拔苗岂能拔出新农村
  
  “房前屋后,种瓜种豆。”这不仅是一句农谚,也是眼下农村普遍存在的社会现实。农民们利用房前屋后的空闲土地种些蔬菜,既可以满足自己的日常吃菜,又可以绿化周围环境,本是一件一举多得的好事。
  可如今,在河南温县,农户在门前、空院、空闲地种植的蔬菜、农作物却被视为“乱栽乱种”而予以强行拔除。
  据报道,温县村容村貌的集中整治活动是从7月17日开始运作的。当天,县政府向下级各单位下发了《村容村貌集中整治方案》。《方案》以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倒乱流、乱种乱养、乱贴乱写”的“十乱”为任务和目标,要求铲除“包括农户在门前、空院、空闲地种植的蔬菜、农作物和滋生的杂草”。这一措施,被温县认为是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步骤。县委副书记朱玉正说:“我们前年就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会上提出了村容村貌整治的战略部署,这是一项阳光工程。”
  为了这项所谓的“阳光工程”,县政府还组织县里所有公务员以及学校、医院等相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回户籍村落,拔去村民屋前栽种的蔬菜作物,1人须完成10户,否则罚款两百元。与此同时,乡镇干部和村级干部中也掀起整治比拼大赛,落后者将受到组织上的处理。
  强大压力下,县里的乡村干部、教师、医生卷入其中,农民的茄子、青椒、豆角、大葱惨然夭折。
  八十多岁的老太心寒:为何自己跪地相求都没能保住自家吃菜的豆角?乡村干部疑惑:为何去年似一阵风刮过的拔苗运动今年又起,难道这就是新农村建设?
  
  新农村建设岂是花架子
  
  
  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之后,各地都在如火如荼地开展新农村建设,很多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在新农村建设上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然而,也有些地方,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念歪了经,无视农民的根本利益诉求,却在盲目乐观、形式主义、长官意志作风下急躁冒进。
  在近期有关新农村建设的报道中,一些地方热衷于搞花架子、形象工程的新闻时有所闻,除了温县的“拔苗运动”,最典型的当属甘肃永靖县的“遮羞墙”。永靖县是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全县贫困面10%,个别乡镇的贫困面更是达到70%以上。但就是这个连机关干部工资都不能准时发放的贫困县,去年下半年开始化几十万元在部分公路两边新竖起9处总长度2公里多鲜亮整洁的高墙,永靖县扶贫办副主任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称,由于当地村民的房子比较破旧,因此用墙来挡一挡,这是“新农村建设”中探索出来的做法。而当地农民则毫不客气地称之为“遮羞墙”!就在被“遮羞墙”遮挡的村庄中,还有部分农户家里缺粮断水,生活极其贫困。
  其实,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包括“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多个层面,对此,中央曾明确要求,“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
  但是,确实有一些地方政府,跟永靖县、温县一样,把新农村建设简单理解为“新村庄建设”,理解为整顿村容村貌。他们认为,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一旦上级要验收检查,要看的也是村容村貌好看不好看,而不一定到老百姓家里去看饭碗里有没有菜。把苗拔掉了,村容村貌就好看了,上级的精神就落实了,镇里也就可以向县里交卷,县里也就可以向市里交卷;能交卷上级才满意,上级满意,官员才有政绩。
  而在这种虚荣政绩下,一些地方过于看重视觉效果,无视农民的真正感觉。基层部门不是努力找准农村实际需要,按照农民生活习惯去规划去建设去发展,而是眼睛一味地朝上看,跟着领导个人意志去栽花树景,搞形象工程,结果自己争得了“面子”,却让老百姓活受罪。
  当前农村薄弱环节多,需要花钱的地方也很多,到底先从哪方面入手,要有个轻重缓急。要优先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而不是搞一些看起来很光鲜、但对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毫无帮助的“面子工程”。如果钱都花到了“面子”上,农民最希望、最迫切解决的现实问题就无能为力了。
  
  该由农民说了算
  
  新农村建设的宗旨不仅仅是让村容村貌好看一点,更重要的是实实在在地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所以,新农村建设应该是以农民为主体而不是以地方政府为主体,是为了改进农民的生活境遇而不是为了地方官员创造政绩。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得农民说了算,即使政府部门认为农民的观念是不正确的,那也得慢慢引导开化,切忌一刀切,搞形式主义和用行政命令强迫。
  建设新农村,就是要尊重农民意愿。农民是主人,新农村的这双“鞋”合不合“脚”,作为主人的农民最有发言权。因此,新农村建设,要从有条件的地方抓起,要在群众理解、支持和拥护的情况下来搞。如果靠入不敷出举新债,搞假政绩,那是对新农村建设的亵渎。我们不是简单地搞农村的村庄建设,而是围绕创业和生活来构建新农村。
  
  建设新农村,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享受我国改革开放取得的成果。就是要通过建设新农村,发展农村经济,开辟各种渠道促进农民增收,进一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让群众得到实惠,且不能造成农民新的负担。温县拔苗运动涉及的乡村村民生活并不富裕,还有很多低保户,生活上需要自给自足,尤其是在菜价一再上涨的情况下,村民只能指望房前屋后的种植才能吃上蔬菜。但是政府在“建设新农村”中首先考虑的是“治乱”,而不是老百姓吃菜。如果老百姓连菜都吃不上,街路“整洁”了又有多大用处呢?
  建设新农村,要把农民愿意不愿意、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新农村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确保农民受益。之所以在新农村建设中出现那么多损害群众利益来满足官员虚荣政绩的“面子工程”,根本原因是我们一些地方的政绩评价体系出了问题。一个地方的官员政绩如何、品行如何,最有发言权的自然是该行政区的公众,所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官乐于取悦上司而罔顾下情,因为最终决定他们升迁的往往是由上面更大的官员决定。而马路这类通衢大道两旁的“面子”能影响外部舆论,从而能对决定其命运的大人物产生影响,所以他们要竖一堵高墙,把“羞”遮起来。如果这些官员的升迁由当地农民决定,相信他们也不会干“拔苗运动”这类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温县“拔苗运动”提醒我们,新农村建设要真正造福于农民,必须让农民成为建设的主体,让农民主导农村发展的进程。这就要强化乡村自治,让农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决策过程。即便是整顿村容村貌这样的小事情,也应该让农民通过某种公共选择程序,决定适合本村实际情况的规划和整治方案。自上而下地强加某种统一的规划和整治方案,有悖于新农村建设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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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个说法实际上代表的是最具普世性的价值理念——公平和公正。因为“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因此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