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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人类文明起始, 音乐与文学就相依相存,推动人类从低级走向高级,从蒙昧走向文明。文学作品追求音乐美,音乐作品追求文学性,两者相得益彰。无论是在题材的选择,还是在艺术结构的袭用上,音乐与文学都存在着功能互换的特征。
关键词:音乐 文学艺术关系
中图分类号:J205文献标识码:A
同属于艺术范畴的音乐与文学,表面上似乎是殊不相关的两种文艺类型。然而,从艺术的本质上看,它们都是指艺术家基于自身的审美经验和审美体验,运用特定的艺术语言和方式,所进行的从审美意象到艺术形象、情境或意境的创造性活动。
文学与音乐各自作为一门独立的艺术,首先在媒介材料、表现对象和结构方面有着本质的区别。音乐不需要任何因素的介入就能直接打动人的心灵,而文学只能用具体的情节和形象描绘,间接地影响人的心情。音乐的材料与感情形式相对应,文学的材料与感情内容相对应。此外,在艺术材料的普遍性方面,由于语言可以作为社会交往的工具,而音乐的音响与现实的音响完全不同,因此,文学的普遍性在社会生活方面要甚于音乐;但语言的文化传统有一定的局限性,且其审美价值主要体现在语言涵义上,而音乐的音响如音调的抑扬顿挫,建立在审美体验的基础上,具有深刻的广泛性,因此,在文化生活的普遍性上,音乐要远远甚于以语言作为材料的文学。
在表现对象方面,文学作品长于表现物质世界,并通过对物质世界的描述揭示出精神世界,音乐则在表现精神世界方面大有作为,它长于通过精神世界的表现揭示出物质世界。若把对象转向人,二者也有不同的侧重点。人的内心世界往往分为感情和理性两方面,这恰好是音乐和文学各自占有的领域。比如在表现一些具体的思想观念、人生观和生活准则等方面,对作曲家来说是望尘莫及的,这些体现人类理性的内容只有在文学作品中才能显示出真正的价值。但对于感情因素,文学作品却不能直接沁入人心,只有间接地表达。因此,我们说文学是思想的直接表现和感情的间接表现,音乐是感情的直接表现和思想的间接表现。
文学作品的外在结构取决于内在结构的需要,因为作家首先考虑的不是章节,而是表现的人物和事件以及与此相关的思想;而音乐作品的内在结构往往依循与外在结构的规律,作曲家在有了创作欲望时,总是先立足于某一种形式进行创作构思的。文学的内外结构独立性很强,而音乐的音响结构在每一个细微的表述中都体现出内在意义的联系,内外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尽管音乐与文学在上述几个方面有着如此多的不同,但毕竟都是与社会生活相关联的艺术。从一般的美学原则和整体的感情组织出发,就会发现二者之间也不乏共性存在的。
在结构上,二者都遵循艺术美的原则,即整体性和逻辑性的结构原则。这种逻辑关系往往需要通过一些美学法则体现出来,如对比、比例、协调等。就像结构主义关于“二元对立”的原则,在音乐和文学中就体现出类同性。鲁迅的小说《药》,其结构就是由两个对立的因素组成,一个是杀身成仁的革命者夏瑜,一个是愚昧无知的小栓。柴可夫斯基的交响乐《悲怆》的第一乐章,也是一个象征黑暗现实的不安音调和另一个真挚甜美的抒情旋律的组合。
在表现手法方面,主要体现在模仿、象征、暗示等原则上。比如模仿,文学的模仿方式是通过词义,音乐则是通过声音,但它们最终目的是一致的,即仿照现实的对象。再如象征,文学中常体现在对某件事物的描写而音乐主要通过特定的声音象征某种概念或现象,但其共同点都在于用同一事物代表或表示另一事物。
在整体的感情组织方面,音乐和文学也具有类同性。首先,它们在表现感情时都是通过不同的层面体现出来的。这是因为隐含在文学作品中的感情内容不是单一的、主观的,这些感情作为艺术品的有机成分,必然在主客观之间变得复杂和深刻;同样,感情内容在音乐中是一个综合体,它在表达的过程中必然渗透着表演者的表现因素。因此,二者的感情结构都是多层次的。其次,在艺术作品的纵深层次中,存在着一种共同的人类心理结构图示。比如在表现喜怒哀乐的情绪时,可以通过文学的手段把他们的形态表现出来,也可以通过音乐的音响表现出这些变化的心理结构。
以上是把音乐和文学放在平行比较的角度,若从影响的角度来看,二者之间的关系更是密切毗连。在音乐中具有文学性因素。比如莎翁的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是按文学结构的逻辑展开的一连串的客观事件,而老柴的同名交响幻想曲虽然展示的是情感因素,但其开始、发展、结束是紧紧依附于奏鸣曲式而展开的过程,正是这个过程为听众的文学性联想提供了过程的依据。
戏剧性的冲突也是文学的重要因素,在音乐中也同样存在,它突出地体现在奏鸣曲式的结构原则上。奏鸣曲式的呈示部由主部和副部两个相互对峙的部分构成,这犹如矛盾的提出;展开部使呈示部的主题趋于不稳定,它使矛盾激化;再现部通过主部和副部在调性上的统一使音乐又趋于稳定,它犹如矛盾的解决。这种戏剧性因素,正是奏鸣曲式的结构支柱。文学中的冲突还体现在复调上,在勃拉姆斯的《悲剧序曲》呈示部中,热情的高音部和阴森的低音部的冲突正是全曲的核心因素。不同的是音乐中无法展示冲突中的敌对关系,而只能暗示这种冲突关系相持的形态。
抒情也是文学的重要因素之一,主要表现在表达感情、描写感情和借景抒情几个方面。音乐中的抒情更是不可或却,只是文学的抒情往往有具体的对象,音乐的抒情是一种概括性的表达,是借客观的描述达到主观表达的效果。比如小提琴协奏曲《梁祝》中的“楼台会”通过小提琴与大提琴的对奏来表现一种情绪,借此表达梁祝依依惜别的感情交流,是“借情抒情”。
总之,音乐和文学的密切联系存在于方方面面,只有正确认识和把握这些关系才能更好的进行音乐或文学的研究。
参考文献:
[1] 齐易、张文川:《音乐艺术教育》,人民出版社,2002年。
[2] 毛丽伟:《音乐与文学的几点相关性研究》,《河南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
[3] 李首明:《音乐与文学的关系絮谈》,《电影评介》,2006年第18期。
[4] 白保国:《文学给予音乐之美的两点表现》,《延安文学》,2007年第3期。
[5] 潘晓彦:《传统文学音乐质素的审美观照》,《求是学刊》,2005年第4期。
作者简介:刘红霞,女,1966—,河北巨鹿人,本科,讲师,研究方向:钢琴教学与研究,工作单位:邢台学院。
关键词:音乐 文学艺术关系
中图分类号:J205文献标识码:A
同属于艺术范畴的音乐与文学,表面上似乎是殊不相关的两种文艺类型。然而,从艺术的本质上看,它们都是指艺术家基于自身的审美经验和审美体验,运用特定的艺术语言和方式,所进行的从审美意象到艺术形象、情境或意境的创造性活动。
文学与音乐各自作为一门独立的艺术,首先在媒介材料、表现对象和结构方面有着本质的区别。音乐不需要任何因素的介入就能直接打动人的心灵,而文学只能用具体的情节和形象描绘,间接地影响人的心情。音乐的材料与感情形式相对应,文学的材料与感情内容相对应。此外,在艺术材料的普遍性方面,由于语言可以作为社会交往的工具,而音乐的音响与现实的音响完全不同,因此,文学的普遍性在社会生活方面要甚于音乐;但语言的文化传统有一定的局限性,且其审美价值主要体现在语言涵义上,而音乐的音响如音调的抑扬顿挫,建立在审美体验的基础上,具有深刻的广泛性,因此,在文化生活的普遍性上,音乐要远远甚于以语言作为材料的文学。
在表现对象方面,文学作品长于表现物质世界,并通过对物质世界的描述揭示出精神世界,音乐则在表现精神世界方面大有作为,它长于通过精神世界的表现揭示出物质世界。若把对象转向人,二者也有不同的侧重点。人的内心世界往往分为感情和理性两方面,这恰好是音乐和文学各自占有的领域。比如在表现一些具体的思想观念、人生观和生活准则等方面,对作曲家来说是望尘莫及的,这些体现人类理性的内容只有在文学作品中才能显示出真正的价值。但对于感情因素,文学作品却不能直接沁入人心,只有间接地表达。因此,我们说文学是思想的直接表现和感情的间接表现,音乐是感情的直接表现和思想的间接表现。
文学作品的外在结构取决于内在结构的需要,因为作家首先考虑的不是章节,而是表现的人物和事件以及与此相关的思想;而音乐作品的内在结构往往依循与外在结构的规律,作曲家在有了创作欲望时,总是先立足于某一种形式进行创作构思的。文学的内外结构独立性很强,而音乐的音响结构在每一个细微的表述中都体现出内在意义的联系,内外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尽管音乐与文学在上述几个方面有着如此多的不同,但毕竟都是与社会生活相关联的艺术。从一般的美学原则和整体的感情组织出发,就会发现二者之间也不乏共性存在的。
在结构上,二者都遵循艺术美的原则,即整体性和逻辑性的结构原则。这种逻辑关系往往需要通过一些美学法则体现出来,如对比、比例、协调等。就像结构主义关于“二元对立”的原则,在音乐和文学中就体现出类同性。鲁迅的小说《药》,其结构就是由两个对立的因素组成,一个是杀身成仁的革命者夏瑜,一个是愚昧无知的小栓。柴可夫斯基的交响乐《悲怆》的第一乐章,也是一个象征黑暗现实的不安音调和另一个真挚甜美的抒情旋律的组合。
在表现手法方面,主要体现在模仿、象征、暗示等原则上。比如模仿,文学的模仿方式是通过词义,音乐则是通过声音,但它们最终目的是一致的,即仿照现实的对象。再如象征,文学中常体现在对某件事物的描写而音乐主要通过特定的声音象征某种概念或现象,但其共同点都在于用同一事物代表或表示另一事物。
在整体的感情组织方面,音乐和文学也具有类同性。首先,它们在表现感情时都是通过不同的层面体现出来的。这是因为隐含在文学作品中的感情内容不是单一的、主观的,这些感情作为艺术品的有机成分,必然在主客观之间变得复杂和深刻;同样,感情内容在音乐中是一个综合体,它在表达的过程中必然渗透着表演者的表现因素。因此,二者的感情结构都是多层次的。其次,在艺术作品的纵深层次中,存在着一种共同的人类心理结构图示。比如在表现喜怒哀乐的情绪时,可以通过文学的手段把他们的形态表现出来,也可以通过音乐的音响表现出这些变化的心理结构。
以上是把音乐和文学放在平行比较的角度,若从影响的角度来看,二者之间的关系更是密切毗连。在音乐中具有文学性因素。比如莎翁的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是按文学结构的逻辑展开的一连串的客观事件,而老柴的同名交响幻想曲虽然展示的是情感因素,但其开始、发展、结束是紧紧依附于奏鸣曲式而展开的过程,正是这个过程为听众的文学性联想提供了过程的依据。
戏剧性的冲突也是文学的重要因素,在音乐中也同样存在,它突出地体现在奏鸣曲式的结构原则上。奏鸣曲式的呈示部由主部和副部两个相互对峙的部分构成,这犹如矛盾的提出;展开部使呈示部的主题趋于不稳定,它使矛盾激化;再现部通过主部和副部在调性上的统一使音乐又趋于稳定,它犹如矛盾的解决。这种戏剧性因素,正是奏鸣曲式的结构支柱。文学中的冲突还体现在复调上,在勃拉姆斯的《悲剧序曲》呈示部中,热情的高音部和阴森的低音部的冲突正是全曲的核心因素。不同的是音乐中无法展示冲突中的敌对关系,而只能暗示这种冲突关系相持的形态。
抒情也是文学的重要因素之一,主要表现在表达感情、描写感情和借景抒情几个方面。音乐中的抒情更是不可或却,只是文学的抒情往往有具体的对象,音乐的抒情是一种概括性的表达,是借客观的描述达到主观表达的效果。比如小提琴协奏曲《梁祝》中的“楼台会”通过小提琴与大提琴的对奏来表现一种情绪,借此表达梁祝依依惜别的感情交流,是“借情抒情”。
总之,音乐和文学的密切联系存在于方方面面,只有正确认识和把握这些关系才能更好的进行音乐或文学的研究。
参考文献:
[1] 齐易、张文川:《音乐艺术教育》,人民出版社,2002年。
[2] 毛丽伟:《音乐与文学的几点相关性研究》,《河南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
[3] 李首明:《音乐与文学的关系絮谈》,《电影评介》,2006年第18期。
[4] 白保国:《文学给予音乐之美的两点表现》,《延安文学》,2007年第3期。
[5] 潘晓彦:《传统文学音乐质素的审美观照》,《求是学刊》,2005年第4期。
作者简介:刘红霞,女,1966—,河北巨鹿人,本科,讲师,研究方向:钢琴教学与研究,工作单位:邢台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