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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及时了解各地、各部门电子政务工作情况,交流电子政务工作经验,更好地发挥电子政务为省委、省政府“三个服务”保障促进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通知(国办电政办函[2011]25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情况报送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