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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中立是程序正义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保证刑事司法公正的基本'底线'.刑事诉讼中的法官中立包括五方面含义:法官与案件结果或者各方当事人没有任何利益上或其他方面的关系;法官不存有支持一方、反对另一方的预断或偏见;法官具有独立性;避免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单方面接触;明确法官的职能划分.法官中立在刑事诉讼中的功能主要实质和程序两方面及探明真相和保证控辩平等.为保障刑事诉讼中的法官中立,应从保证法官的独立地位、把握审检关系的科学定位、调整裁判者内部关系以及法官素质等方面予以制度上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