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8年11月,安徽省消费者袁先生向本刊记者反映:他于2006年7月份购买的佳能Powershot A430相机,前几天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出现了拍摄照片有横纹、曝光过度且呈暗紫色的现象,但是拍摄视频却没有问题。后来,袁先生在网上查询得知,这和佳能公司公布出现CCD质量问题(CCD,Charge Coupled Device电荷耦合器件的缩写,是一种半导体装置,能够把光学影像转化为数字信号)的相机故障是一样的,佳能厂家对这些CCD有质量问题的相机承诺不管是否在保修期内都可以免费更换。袁先生的这个佳能相机也出现了同样的CCD问题,但厂家售后却以已经超过质保期为由不提供免费更换。
为什么都是一样的CCD质量问题,自己的佳能相机却不给予免费更换?为什么消费者要为厂家的产品质量问题买单?袁先生希望佳能公司能对此事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律师: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主办的中国消费维权网(www.315CHN.com)法律顾问张律师。张律师表示: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第四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相关链接:
佳能数码相机屡遭投诉
记者发现,仅“315消费电子投诉网”上就有很多关于佳能数码相机的投诉:
1.2008年11月16日,李先生投诉:我2006年1月27日在珠海顺电买了佳能数码相机S2 IS,回来使用中,装上刚充的电池就经常出现“更换电池”的提示,按照说明书解释可能是电池有污垢影响接触,反复装几次就可以使用了。2008年11月5日再使用时就开不了机了,送到顺电说是主板有问题,让我花钱维修。我的相机保养的很好,而且也没有违规操作。我上网查了一下,发现有很多用户都是这样的问题。2006年曾有38位S1 IS消费者集体起诉佳能,结果起诉人员的相机都得到了免费维修。这个系列产品明显存在系统缺陷,凭什么要中国的消费者来为厂家的过错买单。强烈建议召回问题相机。
2.2008年11月14日,杜女士投诉:本人于2007年3月17日在兰州万辉科技有限公司买了一款佳能IXUS70数码相机,使用至2008年春节相机不能拍照,按键失灵。与佳能热线中心联系后告知兰州售后电话……于2008年2月24日与该售后联系,并于当天将相机送至售后公司维修,直至2008年3月22日去了三次我才将相机取回,告知已返厂并未查出问题,但当时可以拍照了,……相机拿回后用了不到一个月又出现同样问题,我又将相机拿去维修,直至2008年5月16日又是去了三次才将相机取回,称这次肯定没问题了,相机取回后基本再未使用,前几天使用时,发现又不能拍照了,还是按键按不下失灵,拿至该售后告知我保修期过了,要收费维修。我很气愤,……一年半中三次出现了同样问题,我想问问佳能公司有没有认真去给我做维修,你们的质量就是这样保证的吗?
3.2008年11月8日,胡先生投诉:受佳能广告的影响和发烧好友推荐,我于2006年10月在上海苏宁电器长宁路店购买了1台型号为A410的佳能数码相机,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到2008年11月1日突然出现花屏和曝光过度的故障现象,11月2日向佳能客服电话95177178咨询,客服小姐回复说我的机器已经过保了,佳能相机只保修期为一年,维修需要收检查费、维修费,零部件费用另算。……11月7日我将相机送到深圳佳能的特约维修点辉万达相机维修中心,将相机给到该维修点上的一位客服女士,……该客服女士拿出一对电池,装上后试试就告诉我,相机的液晶屏故障是由于受到挤压造成的,曝光过度应该是光头出现故障,该机如需要维修,需要收取检查费30元、维修费280元、液晶片190元、镜头380元……该机器我只是850元购买的,这次各项费用加起来到了880元了。
4.2008年11月6日,秦先生投诉:2008年10月4日上午,使用EOS400D拍摄几十张后无法开机。送至南京佳能维修中心,对方留下机器说送上海检修一周内回复。6日后收到电话说“主板、MD板故障,需更换,费用主板890,MD板188,手工费420,累计约1500”。机器情况:07年6月20日购买,08年6月20日过保,无维修史,无人为损坏。投诉罪状1:佳能无法说明没有不正当操作的情况下机器为何损坏,我怀疑机器主板有质量或寿命问题。在没有违规操作的情况下,产品居然产生更换核心部件的问题,匪夷所思。……投诉罪状2:佳能无法出具证明,证明两个故障部件不可修理,只能更换,无法证明故障程度。我投诉佳能流程不规范不透明,存在维修欺诈行为。投诉罪状3:400D机身日前售价仅3000余元,主板费用1000,不知机身及最值钱的CMOS传感器值钱几何。我投诉佳能维修定价不合理。
5.2008年10月31日,余先生投诉:我相机于9月4日无故损坏,表现为无法开机,导致镜头不能回缩。我将相机交至佳能驻成都维修点,他们告知我必须寄回广州总部进行检测报价。我表示同意。一个星期后,被告知我相机因进水导致主板和镜头损坏,保守报价为1150元。我表示无法接受。因为我认为镜头为光学元件,不会轻易损坏,并对进水损坏抱迟疑态度。我要求他们将相机寄回,一周后拿到相机,我发现相机可以正常开机,并且镜头收缩正常,只是显示屏为黑屏无法显示。经测试拍摄完全正常,储存卡照片效果清晰。所以我开始对佳能称我主板和镜头(特别是镜头)损坏进行的高额报价表示怀疑。经再次与维修点协商,维修人员在电话中口头表示我们属于保修范围内,……一周多后我接到广州维修总部电话,他们称我们相机因进水损坏了显示屏,需要更换。价格在450左右,并称在维修过程中将可能发现其他问题而提高报价。我很惊讶为什么两次维修同一部相机的问题会检测出:主板、镜头、显示屏三种大部件的损坏。并无法信任佳能公司在维修过程中是否会对我相机做手脚人为损坏以提高报修价格!在此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我感觉我完全是在被佳能公司所欺骗。
6.2008年10月11日,师先生投诉:本人于2007年12月(转下页)(接上页)30日购买佳能A560数码相机(保修期一年),2008年10月10日晚发现镜头伸缩出现问题。2008年10月11日早,本人将数码相机送至位于西安市案板街的佳能维修站,其工作人员拒绝为该机做保修服务,只同意进行收费维修,理由是相机背面左上角有过擦挂痕迹,疑为本人摔坏。本人对此说法有异议,告知工作人员本机并无摔落现象,如双方有争议可以进行鉴定,该维修站一位陕北口音工作人员让本人将机器送至位于西安市菊花园46号的维修站,称那是上级部门。本人到西安市菊花园46号的维修站,该站未经任何检测鉴定,经肉眼观察后称本机系本人摔坏,拒绝做保修服务。
7.2008年10月6日,施先生投诉:2006年1月1日买的佳能S2IS相机,最后使用日期是2008年2月10日,刚刚过保,在2008年5月1日开机时发现黑屏无法使用。故障现像:开机后,取景器显示黑屏,但功能字符显示正常,并且菜单项目都可以操作,按动快门后得到的照片也是全黑,看得出来这是CCD故障。……与佳能客服联系后说S2IS不在CCD免费维修范围内,且质保已过要付费维修。因为早先佳能CCD就有大批出故障现像,……要求佳能将S2IS机型CCD故障也进行免费维修。
8.2008年9月7日,孙先生投诉:我前不久买了台佳能相机,买的第二天就发现屏幕有亮点,而且十三个,我要求销售部门退货,他们把责任推给佳能厂家,我花钱把相机邮到北京,佳能厂家说七个工作日给我回复,我等到第七天时给他们打电话,他们说还没给我鉴定,在我的要求下,他们用了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给我“鉴定”完后,告诉我相机没有问题,我问他们相机鉴定多少个亮点,他们一直不回答我的问题,就告诉我他们相机合格,并一直把亮点跟像素联系在一起,并以种种理由说我那相机没问题,然后还没等我要求什么,他们所谓的领导跟我说已经把货往我这邮了,说他们的测试就是照了张普通相片,我要求它们照张全黑相片鉴定下,他们一直不肯,……佳能我想问你们一下,是不是你们的产品只要一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就不应该找你们(因为找了也是白找,还要付邮费)。
此外,在多家媒体上也有关于佳能数码相机质量问题的报道:
1.2008年7月18日,新浪财经(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报道:“自从本报上周五、本周三连续报道了《突然之间 佳能身陷投诉门》的消息后,到昨天为止,本报已收到近300位四川读者通过热线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对佳能进行的投诉。在热线中,众多消费者对佳能的产品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问题有诸多疑问与不解,对佳能对待消费者的态度有不同程度的不满与疑惑,大家迫切需要得到佳能官方的直接解答。昨日,本报记者与佳能(中国)有限公司企业广告公关部经理徐谦取得了联系,针对广大读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采访,徐谦明确表示:CCD问题不是质量缺陷,只是一般故障,因此不可能对用户予以补偿;同时,徐谦否认了有维修站在维修CCD问题时存在收费现象。……徐谦认为,佳能公司分别在2005年10月6日和2006年10月25日,发布了2批共19款小型数码照相机因为CCD问题免费维修的公告。公告中已经说清楚了,在特别高温多湿的环境下保管或者使用时,CCD问题可能导致输出的图像会发生‘变形失真’,‘图像不显示’等异常现象,但是不会造成对人身安全、环境的不合理危险性,‘这不是质量缺陷,只是一般故障。’”
2.2008年7月14日,台海网(金羊网-成都商报-人民网)报道:“据浙江《市场导报》6月24日报道,今年1月,杭州消费者王鸿来教授购买的佳能A95型问题相机出现‘黑屏’送修后,佳能方面检测结论为CCD故障。但事后‘又检测出镜头也有故障’,镜头维修需支付1200多元。王先后5次往返佳能(中国)杭州分公司,数十次向相关部门投诉,佳能(中国)最终作出‘问题相机免费修复,赠送1台A650型相机及相机包1个、1G记忆卡1个、充电电池1套’的处理决定。同时佳能为其他浙江消费者免费维修问题相机,并补偿一个1G记忆卡。得知该处理结果后,湖南省电力公司从事宣传工作的何志强投诉称,他2006年10月购买了与王鸿来同款的佳能相机,今年年初在抢拍新闻现场照片时相机出现‘黑屏’,造成珍贵瞬间流失。此后,他一直等待佳能公司拿出处理意见,等了3个多月,却在相关网站上获悉佳能仅对浙江消费者的问题相机作相关处理的消息,‘买了与浙江消费者同款的问题相机,却得不到同样处理,难道在同一个国土上处理消费纠纷还有地区差别?’”
3.2008年6月26日,新浪财经(来源:长江商报)报道:“日前,央视等多家媒体报道称佳能部分型号数码相机CCD出现严重质量缺陷,佳能公司确认的问题机型达19种。记者昨日获悉,目前浙江消费者可免费更换问题机的零件,但湖北消费者尚不能享受免费服务。……‘我的佳能相机经常无缘无故黑屏,显示屏还变成花的条纹,相机转盘上的人像模式、远景模式、录像模式现在全不能使用,方向盘的左右按键严重失灵。’昨日,家住武昌的张先生称,他所购买的佳能相机,一过保修期就频繁出问题。张先生称,他曾多次找佳能售后,但对方未能给出令他满意的答复,只是要他将相机送去返修。‘维修费那么高,还不如再去买台新相机。’……昨日,记者走访武汉几大电脑城和主要家电卖场,发现佳能公司发布的存在CCD问题相机基本停售。武昌某数码广场佳能数码相机经销商透露,涉嫌CCD问题的机型曾在武汉热销,据了解,发现问题相机后,佳能(中国)有限公司曾通过浙江省消委发布了19款问题相机的处理措施,即购买了19款问题相机的浙江消费者,7月1日起可得到佳能公司的免费清洁检查、免费更换零件、负责排除疑虑及给予适当补偿等处理。”
据悉,佳能是全球领先的影像与信息产品制造、销售集团。佳能总部位于日本东京,并在美洲、欧洲、亚洲、大洋洲和日本设有五大区域性销售总部,佳能的中国事业始于上个世纪70年代末。经过20多年的不断努力,佳能在中国的事业已涉及照相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等多项领域,迄今为止,佳能在中国市场已基本建成包括3大区域总部在内的16家分公司、2家常设办事处及1家培训中心组成的销售服务网络。那么,这样一家知名企业将如何面对消费者的投诉呢?本刊记者将继续关注。
为什么都是一样的CCD质量问题,自己的佳能相机却不给予免费更换?为什么消费者要为厂家的产品质量问题买单?袁先生希望佳能公司能对此事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律师: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主办的中国消费维权网(www.315CHN.com)法律顾问张律师。张律师表示: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第四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相关链接:
佳能数码相机屡遭投诉
记者发现,仅“315消费电子投诉网”上就有很多关于佳能数码相机的投诉:
1.2008年11月16日,李先生投诉:我2006年1月27日在珠海顺电买了佳能数码相机S2 IS,回来使用中,装上刚充的电池就经常出现“更换电池”的提示,按照说明书解释可能是电池有污垢影响接触,反复装几次就可以使用了。2008年11月5日再使用时就开不了机了,送到顺电说是主板有问题,让我花钱维修。我的相机保养的很好,而且也没有违规操作。我上网查了一下,发现有很多用户都是这样的问题。2006年曾有38位S1 IS消费者集体起诉佳能,结果起诉人员的相机都得到了免费维修。这个系列产品明显存在系统缺陷,凭什么要中国的消费者来为厂家的过错买单。强烈建议召回问题相机。
2.2008年11月14日,杜女士投诉:本人于2007年3月17日在兰州万辉科技有限公司买了一款佳能IXUS70数码相机,使用至2008年春节相机不能拍照,按键失灵。与佳能热线中心联系后告知兰州售后电话……于2008年2月24日与该售后联系,并于当天将相机送至售后公司维修,直至2008年3月22日去了三次我才将相机取回,告知已返厂并未查出问题,但当时可以拍照了,……相机拿回后用了不到一个月又出现同样问题,我又将相机拿去维修,直至2008年5月16日又是去了三次才将相机取回,称这次肯定没问题了,相机取回后基本再未使用,前几天使用时,发现又不能拍照了,还是按键按不下失灵,拿至该售后告知我保修期过了,要收费维修。我很气愤,……一年半中三次出现了同样问题,我想问问佳能公司有没有认真去给我做维修,你们的质量就是这样保证的吗?
3.2008年11月8日,胡先生投诉:受佳能广告的影响和发烧好友推荐,我于2006年10月在上海苏宁电器长宁路店购买了1台型号为A410的佳能数码相机,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到2008年11月1日突然出现花屏和曝光过度的故障现象,11月2日向佳能客服电话95177178咨询,客服小姐回复说我的机器已经过保了,佳能相机只保修期为一年,维修需要收检查费、维修费,零部件费用另算。……11月7日我将相机送到深圳佳能的特约维修点辉万达相机维修中心,将相机给到该维修点上的一位客服女士,……该客服女士拿出一对电池,装上后试试就告诉我,相机的液晶屏故障是由于受到挤压造成的,曝光过度应该是光头出现故障,该机如需要维修,需要收取检查费30元、维修费280元、液晶片190元、镜头380元……该机器我只是850元购买的,这次各项费用加起来到了880元了。
4.2008年11月6日,秦先生投诉:2008年10月4日上午,使用EOS400D拍摄几十张后无法开机。送至南京佳能维修中心,对方留下机器说送上海检修一周内回复。6日后收到电话说“主板、MD板故障,需更换,费用主板890,MD板188,手工费420,累计约1500”。机器情况:07年6月20日购买,08年6月20日过保,无维修史,无人为损坏。投诉罪状1:佳能无法说明没有不正当操作的情况下机器为何损坏,我怀疑机器主板有质量或寿命问题。在没有违规操作的情况下,产品居然产生更换核心部件的问题,匪夷所思。……投诉罪状2:佳能无法出具证明,证明两个故障部件不可修理,只能更换,无法证明故障程度。我投诉佳能流程不规范不透明,存在维修欺诈行为。投诉罪状3:400D机身日前售价仅3000余元,主板费用1000,不知机身及最值钱的CMOS传感器值钱几何。我投诉佳能维修定价不合理。
5.2008年10月31日,余先生投诉:我相机于9月4日无故损坏,表现为无法开机,导致镜头不能回缩。我将相机交至佳能驻成都维修点,他们告知我必须寄回广州总部进行检测报价。我表示同意。一个星期后,被告知我相机因进水导致主板和镜头损坏,保守报价为1150元。我表示无法接受。因为我认为镜头为光学元件,不会轻易损坏,并对进水损坏抱迟疑态度。我要求他们将相机寄回,一周后拿到相机,我发现相机可以正常开机,并且镜头收缩正常,只是显示屏为黑屏无法显示。经测试拍摄完全正常,储存卡照片效果清晰。所以我开始对佳能称我主板和镜头(特别是镜头)损坏进行的高额报价表示怀疑。经再次与维修点协商,维修人员在电话中口头表示我们属于保修范围内,……一周多后我接到广州维修总部电话,他们称我们相机因进水损坏了显示屏,需要更换。价格在450左右,并称在维修过程中将可能发现其他问题而提高报价。我很惊讶为什么两次维修同一部相机的问题会检测出:主板、镜头、显示屏三种大部件的损坏。并无法信任佳能公司在维修过程中是否会对我相机做手脚人为损坏以提高报修价格!在此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我感觉我完全是在被佳能公司所欺骗。
6.2008年10月11日,师先生投诉:本人于2007年12月(转下页)(接上页)30日购买佳能A560数码相机(保修期一年),2008年10月10日晚发现镜头伸缩出现问题。2008年10月11日早,本人将数码相机送至位于西安市案板街的佳能维修站,其工作人员拒绝为该机做保修服务,只同意进行收费维修,理由是相机背面左上角有过擦挂痕迹,疑为本人摔坏。本人对此说法有异议,告知工作人员本机并无摔落现象,如双方有争议可以进行鉴定,该维修站一位陕北口音工作人员让本人将机器送至位于西安市菊花园46号的维修站,称那是上级部门。本人到西安市菊花园46号的维修站,该站未经任何检测鉴定,经肉眼观察后称本机系本人摔坏,拒绝做保修服务。
7.2008年10月6日,施先生投诉:2006年1月1日买的佳能S2IS相机,最后使用日期是2008年2月10日,刚刚过保,在2008年5月1日开机时发现黑屏无法使用。故障现像:开机后,取景器显示黑屏,但功能字符显示正常,并且菜单项目都可以操作,按动快门后得到的照片也是全黑,看得出来这是CCD故障。……与佳能客服联系后说S2IS不在CCD免费维修范围内,且质保已过要付费维修。因为早先佳能CCD就有大批出故障现像,……要求佳能将S2IS机型CCD故障也进行免费维修。
8.2008年9月7日,孙先生投诉:我前不久买了台佳能相机,买的第二天就发现屏幕有亮点,而且十三个,我要求销售部门退货,他们把责任推给佳能厂家,我花钱把相机邮到北京,佳能厂家说七个工作日给我回复,我等到第七天时给他们打电话,他们说还没给我鉴定,在我的要求下,他们用了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给我“鉴定”完后,告诉我相机没有问题,我问他们相机鉴定多少个亮点,他们一直不回答我的问题,就告诉我他们相机合格,并一直把亮点跟像素联系在一起,并以种种理由说我那相机没问题,然后还没等我要求什么,他们所谓的领导跟我说已经把货往我这邮了,说他们的测试就是照了张普通相片,我要求它们照张全黑相片鉴定下,他们一直不肯,……佳能我想问你们一下,是不是你们的产品只要一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就不应该找你们(因为找了也是白找,还要付邮费)。
此外,在多家媒体上也有关于佳能数码相机质量问题的报道:
1.2008年7月18日,新浪财经(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报道:“自从本报上周五、本周三连续报道了《突然之间 佳能身陷投诉门》的消息后,到昨天为止,本报已收到近300位四川读者通过热线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对佳能进行的投诉。在热线中,众多消费者对佳能的产品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问题有诸多疑问与不解,对佳能对待消费者的态度有不同程度的不满与疑惑,大家迫切需要得到佳能官方的直接解答。昨日,本报记者与佳能(中国)有限公司企业广告公关部经理徐谦取得了联系,针对广大读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采访,徐谦明确表示:CCD问题不是质量缺陷,只是一般故障,因此不可能对用户予以补偿;同时,徐谦否认了有维修站在维修CCD问题时存在收费现象。……徐谦认为,佳能公司分别在2005年10月6日和2006年10月25日,发布了2批共19款小型数码照相机因为CCD问题免费维修的公告。公告中已经说清楚了,在特别高温多湿的环境下保管或者使用时,CCD问题可能导致输出的图像会发生‘变形失真’,‘图像不显示’等异常现象,但是不会造成对人身安全、环境的不合理危险性,‘这不是质量缺陷,只是一般故障。’”
2.2008年7月14日,台海网(金羊网-成都商报-人民网)报道:“据浙江《市场导报》6月24日报道,今年1月,杭州消费者王鸿来教授购买的佳能A95型问题相机出现‘黑屏’送修后,佳能方面检测结论为CCD故障。但事后‘又检测出镜头也有故障’,镜头维修需支付1200多元。王先后5次往返佳能(中国)杭州分公司,数十次向相关部门投诉,佳能(中国)最终作出‘问题相机免费修复,赠送1台A650型相机及相机包1个、1G记忆卡1个、充电电池1套’的处理决定。同时佳能为其他浙江消费者免费维修问题相机,并补偿一个1G记忆卡。得知该处理结果后,湖南省电力公司从事宣传工作的何志强投诉称,他2006年10月购买了与王鸿来同款的佳能相机,今年年初在抢拍新闻现场照片时相机出现‘黑屏’,造成珍贵瞬间流失。此后,他一直等待佳能公司拿出处理意见,等了3个多月,却在相关网站上获悉佳能仅对浙江消费者的问题相机作相关处理的消息,‘买了与浙江消费者同款的问题相机,却得不到同样处理,难道在同一个国土上处理消费纠纷还有地区差别?’”
3.2008年6月26日,新浪财经(来源:长江商报)报道:“日前,央视等多家媒体报道称佳能部分型号数码相机CCD出现严重质量缺陷,佳能公司确认的问题机型达19种。记者昨日获悉,目前浙江消费者可免费更换问题机的零件,但湖北消费者尚不能享受免费服务。……‘我的佳能相机经常无缘无故黑屏,显示屏还变成花的条纹,相机转盘上的人像模式、远景模式、录像模式现在全不能使用,方向盘的左右按键严重失灵。’昨日,家住武昌的张先生称,他所购买的佳能相机,一过保修期就频繁出问题。张先生称,他曾多次找佳能售后,但对方未能给出令他满意的答复,只是要他将相机送去返修。‘维修费那么高,还不如再去买台新相机。’……昨日,记者走访武汉几大电脑城和主要家电卖场,发现佳能公司发布的存在CCD问题相机基本停售。武昌某数码广场佳能数码相机经销商透露,涉嫌CCD问题的机型曾在武汉热销,据了解,发现问题相机后,佳能(中国)有限公司曾通过浙江省消委发布了19款问题相机的处理措施,即购买了19款问题相机的浙江消费者,7月1日起可得到佳能公司的免费清洁检查、免费更换零件、负责排除疑虑及给予适当补偿等处理。”
据悉,佳能是全球领先的影像与信息产品制造、销售集团。佳能总部位于日本东京,并在美洲、欧洲、亚洲、大洋洲和日本设有五大区域性销售总部,佳能的中国事业始于上个世纪70年代末。经过20多年的不断努力,佳能在中国的事业已涉及照相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等多项领域,迄今为止,佳能在中国市场已基本建成包括3大区域总部在内的16家分公司、2家常设办事处及1家培训中心组成的销售服务网络。那么,这样一家知名企业将如何面对消费者的投诉呢?本刊记者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