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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书法以汉字书写为表现形式,是汉字文化的重要载体,充分展示出汉字艺术美学意蕴与文化内涵,而当下书法教育中的人文意识缺失问题亟待解决。书法教育应从汉字文化美学、传统哲学思想与中国艺术精神等向度充分挖掘书法的价值与意义,达到提升书法学习者与创作者的人文素养,传承中华传统文化之目的。要通过书法教育这一长效机制,建立起传承中华文化的『人文』提升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人文缺失 传承 艺术精神 书法教育
当前,书法艺术的发展与书法文化的传播出现了可喜的局面,这是传统文化日益回归背景下一道靓丽的风景。书法国展体制不断走向完善,书法教育也在逐步推广,既做好书法艺术创作的提高工作,又做好书法教育的普及工作,就有望传承好书法文化,推动书法事业的发展。本文拟从书法教育的角度,思考解决当前书法发展过程中人文缺失问题应有的理念与做法。
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明确提出,将书法纳入中小学教学体系,在加强书写技能训练的同时提高文化素养,『在教学活动中适当进行书法文化教育,使学生对汉字和书法的丰富内涵及文化价值有所了解,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这是书法教育的基本理念。中国书法家协会已经办了两届『国学修养与书法·全国青年书法创作骨干高研班』,从提高的角度进行传统文化与人文素养教育,对于培养当代书法创作的后备人才,引领书法发展的方向,将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从长远来看,文化素质的培养与传统文化的传承应当作为书法教育的核心内容。这是解决当代书法发展中人文缺失问题的长效机制与正确理念。
一、汉字借助书法彰显文化特点书法教育应传承汉字文化美学
书法学习首先要对汉字有正确的认识。汉字是中华民族的智慧结晶,汉字的创造与使用鲜明地表达出先民的道德取向、伦理观念与审美理想,体现出独特的汉字文化特征。
对于有着悠久农业文明的古老国度来说,人们善于感受春天的颜色与气息。如春天的主打颜色『青』是一种美丽的颜色,在汉字中,构字部件从『青』之字,不少都带有『美』的意思。如日之美者日晴,草之美者日菁,水之美者日清,言之美者日请,而心之美者日情;天空之美者日青天,季节之美者曰青阳,妇人之美者日青娥,年华之美者日青春;表示喜欢用青睐、青眼、垂青;祝福高升用平步青云,追仰逝者用永垂青史。汉字构造与造词有着鲜明的特点,汉字文化的传承要体现在作为书写文化的书法教育之中。书法教育的基本理念『以语文课程中识字和写字教学为基本内容』,从中小学识字与写字教学开始,一直到大学乃至各种层次的书法教育,都应挖掘汉字文化,理解汉字精髓,达到文化传承的目的。
从审美的角度看,鲁迅先生曾概括地说汉字有『三美』:『形美以感目,音美以感耳,意美以感心。』汉字是集形、音、意于一体的文字,书法艺术将『三美』很好地表达了出来。其中『形』最能彰显汉字书写的审美特点。象形作为汉字造字法『六书』之一,反映了先民对外界事物的认识、抽象与表达。在象形基础上,一方面孳乳寝多,出现指事、会意与形声;另一方面字体演变也以象形为基础,经过隶变,从古文字的线条化变为今文字的笔画化。虽然今天所使用的汉字与古老的象形文字已差别很大,但依然保留象形的影子,能给人以形象的感觉。这种形象感既作用于中国人的视觉,还影响着中国人的思维。表音文字中的字母只表示发音,本身并不具备任何含义。其含义的表达只能按照严格的排列顺序来完成。文字的差异,导致两种文字世界中人们思维方式的差异。例如,西方神话里的仙人神马大多长着翅膀,飞行的必要条件必须借助翅膀;中国古代神话中的神人仙马则驾着祥云,所谓天马行空,引人想象。前者表达了对逻辑推理的注重,后者则表现了足够的想象力。世界上唯一能够将文字作为艺术欣赏的书法属于中国人的发明创造,表现出令人叹为观止的智慧与想象力。这种艺术所需要的丰富想象力很大程度来源于以象形为基础的汉字。在中国人的眼中,由各种点画组成的汉字是一个个鲜活的形象。当然,汉字之美不仅限于单个汉字的造型之美,字与字之间的组合之美也是书法创作的审美追求。单个字的造型是点画的内部组合,即所谓的间架问题。字与字之间的组合就是章法问题。包括上下字之间,行与行之间,一字与周围字之间的单元组合搭配关系,前一行末尾与下一行开头乃至整个作品首尾的照应关系,款字、印章与主体内容的安排与协调关系,都直接影响着『形』的美与不美。书法创作强调其『形』的和谐之美,即字势、行势及整体章法的布局之美。从书法的角度观照,汉字书写之美,还表现为墨色在纸面上划过的痕迹——点画线条的质感之美。因此,借助书法进行艺术性表现,汉字已不单纯是音声的标记符号,同时也是审美的享受、陶冶情操的手段,进而可以升华成为民族的艺术精神与文化气质。因此,从文化的、审美的观念上,作为书法的学习者与创作者,应该去深刻理解书法所体现的汉字文化之美,书法教育应准确传承汉字文化美学。
二、书法植根于传统文化土壤书法教育传承中国艺术精神
汉字生命绵延五千年不绝,中国书法同样数千年生生不息。作为传统文化符号的典型,书法是在中国哲学思想影响下发展起来的艺术形式与文化形态,是中国人思想与智慧的结晶。书法教育是传统文化教育的具体形式之一,应该有效地实现中国艺术精神的内在传承。只有承载、传播这种精神的书法教育,才能真正有效解决人文缺失的根本问题。
1 书法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土壤,体现中国哲学思想与审美理念,书法教育应彰显这些智慧与理念
中国哲学有重传统、重人本、重人生,重整体、重和谐,重直觉、重感悟等特点,强调阴阳相生、天人合一、道法自然。这在中国书法中都能得到鲜明的印证。中国书法对于经典的继承与推崇,对于书写者人格的修养与要求,正是哲学思想的具体反映。与之相应的审美理念也折射出传统文化气质。《周易》云:『一阴一阳之谓道』宗白华先生认为,中国人最根本的宇宙观即此。所谓『一阴一阳』,是指『阴』和『阳』两种对立力量之间的辩证作用,『一阴一阳之谓道』所涉及的,主要是世界的变迁、演化的法则与规律。书法就其表现方式而言,是空间的;就其欣赏方式而言,却是时间的。阴阳二气化生万物,宇宙万物就是一个完整的生命系统,人在静观寂照中与物冥合,体悟生命的律动,生生不息,流动荡漾,充满了节奏感和音乐感。在书法作品中,静态的空间结构往往转化为流动的时间节律,从而既与观赏者的审美心理『同构』,又与之『同律』。书法艺术是人的生命形式,其点画的跳荡、线条的流动是生命节律的外化,一个受过良好专业训练的书写者,在创作时机成熟之际,往往能将自我的情感与笔墨融通无碍,冥合无际,在书写过程中进入物我两忘的境界。书法体现的是中国哲学阴阳和谐、天人合一的生命精神与审美理念。 中国哲学强调人与物交相浑融、体合无间的观念,与西方主客对立的思维模式不同。宗白华先生从《周易》中寻绎中国艺术空间意识、宇宙意识的哲学根源,认为中西艺术的不同正来自于中西宇宙观的巨大差异。不管是希腊『有限的具体宇宙包含在和谐宁静的秩序中』的古典境界,还是近代西方『无穷的力的系统在无尽的交流的关系中』的世界观,他们的宇宙观都是一贯的,『即』「人——物」「心——境」的对立相视』。中西艺术的审美空间意识有着根本的差别,西方是『向着无尽的宇宙作无止境的奋勉』,而中国是『饮吸无穷于自我之中』『深广无穷的宇宙来亲近我、扶持我,毋庸我去争取那无穷的空间』所以中国书法的精神境界是『不激不厉而风规自远』,是『致虚极,守静笃』,涤除玄鉴,一片澄明。中国书法自觉接受整个东方文化圈儒、道、释传统思想的浸淫,并形成了自身的封闭系统。书法艺术重直观、重感觉、重体悟,强调生命的和谐等审美特征,正是东方哲学精神与审美理念的直接反映。
2 书法作为独特的艺术形式,蕴含中国艺术精神,书法教育要传承这种精神
艺术精神是指一种艺术独自具有的、内在的品质或气质,艺术精神中蕴含一种文化的根本理念。中国画不同于西方油画,白居易的长诗不同于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不是它们的物质媒介不同,而是内在的精神不同。东西方艺术精神的差异是十分明显的。唯其差异的存在,中国艺术才有精神层面的价值可言。书法作为中国独有的艺术形式与文化形态,蕴含着中国艺术精神。书法教育的目的,更多的应该是文化内质与精神价值的传承。
一种艺术所体现出的精神,并非来自艺术本身,而是源于民族文化中最核心的思想根源——哲学或宗教。中国书法与其他中国传统艺术形式一样,追求『技进乎道』与『德艺双馨』的艺术精神,即是中国本土思想在艺术上的反映,这种艺术精神对于人类文化传承具有普遍价值与意义。
『道』的原始含义涉及道路,作为人之所履,根基坚实,通达四方,其后进一步泛化为涵盖宇宙人生的一般原理。世界的发展变化以道为其普遍法则,千差万别的世界也以道作为共存在的根据、本源,乃至终极原理。《周易》云:『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这里的『形而上』,意味着超越经验世界中所看到的多样现象,体现了世界存在与发展法则的根本统一性。
在书法文化中,十分强调『技进乎道』,同时以阴阳之间的辩证关系作为书法艺术生成的基本原理。『技』与『道』的区分,实际上是『形而下』与『形而上』的分别。『道』作为『形而上』者,体现了对书法艺术乃至书法文化的整体性观照。『技』相对于『道』而言,主要是指具体的技术层面。由『技』走向『道』,意味着超越具体『技』的限定,甚至超越书法这一具体的艺术门类与文化现象,达到对书法原理乃至整个世界的认识和理解。书法教育中基于中国艺术精神层面的传播,建立在『技』的基础之上,但眼光却要指向『道』的认识,即中国哲学思想与艺术精神的传承。余敦康先生在《夏商周三代宗教》一文中引用了金岳霖先生《论道》对印度思想中的『如如』、中国思想中的『道』、古希腊思想中的『逻各斯』的比较,然后指出:中、西、印度哲学体系都讲宇宙论(天论)、人生论(人论)以及认识方法论(知论),即所谓『三分架构』。中国哲学在这『三分架构』中选择了与印度哲学和西方哲学不同的『理路』,既不像印度哲学那样完全取消天人界限,也不像希腊哲学那样使之截然二分,完全对立起来,而是合中有分,分中有合,取其『中道』。在处理天人关系的问题上始终保持着一种必要的张力,即以『知人』为中心,看待宇宙、生命以及包括书法在内的一切社会活动。
按照中国哲学的理解,『道』作为宇宙人生的终极原理和统一的真理,始终与人联系在一起。因此,在对『道』的认识中,对人的认识就显得十分关键。『知人』是『体道』的重要前提,是认识『道』的核心内容。『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也。』概而言之,从哲学层面来看,肯定『道』与人的存在以及人的社会生活的联系,意味着将注意的重心放在存在意义的追寻之上,而不是去建构思辨的世界。从价值的层面来看,它则表现为关注现实存在,远离超越的、抽象的世界。就文化价值而言,正是这种关乎『人性』的『道』,从文化智慧、文化理性上确立了本体之『道』所具有的现世性与伦常性,这一特性反映了中国艺术精神的普遍取向和典型特色。书法作为艺术活动,其创作过程始终以人为中心,强调个体生命意蕴的表达,个体情感的抒发。『欲书,先散怀抱』,这是对创作主体的要求,首先必须对自我生命有足够的了解,对自我情感有释放的欲望,书法艺术创作才可能臻于妙境。『书为心画』,这里的『书』无论是书写文章还是书写文字,都是自我心灵的外化。所以,中国哲学所谓的『知人』,从书法艺术的创作角度来看,更多的是对自我的明了。书法创作作为一门具体艺术的生产行为,必然在中国哲学的指导下完成。『天人合一』的中国哲学传统,在这里表现为书写工具、创作环境与创作主体之间的浑然融合。但主客体之间又始终保持着一种张力和间性,那就是人始终是核心,书法艺术表达的过程与结果也都以人的生命为核心。从书法艺术的欣赏角度来看,以『知人』为中心的这一中国哲学特征也同样表现得非常明显。无论多么经典的书法作品,传统的书法欣赏首先关注创作者这个『人』的身份,其中最主要的有直接指向这个『人』的生命历程与生命格调。传统论书往往存在人品与书品之间的张力,有时甚至不可调和,因为一个艺术水准很高的书法作品,往往因为欣赏者不耻创作者的生命格调,在对作品进行评价时就会出现微词。这种微词的出现折射出的正是中国哲学『知人』的特质。『知人』的最终目的又在于对『美』的艺术追求,甚至对真善的道德要求。书法艺术追求真善美,正是中国艺术精神的重要内涵。
书法教育在于传播真善美,传承中国艺术精神。当前遇到的比较严重的问题是,书法学习与创作群体普遍缺失这样的书法教育,缺失传统文化的真正熏陶,人文精神与素养堪忧,原因正在于此。徐复观先生说过:『中国文化中的艺术精神,穷究到底,只有孔子和庄子所显出的两个典型。』但是,他认为孔子和儒家思想对中国艺术的影响主要是音乐,而且更重要的,儒家是『为人生而艺术』。而『由庄子所显出的典型,彻底是纯艺术精神的性格』。具体地看,孔子和庄子所代表的艺术精神,又呈现出两种典型性格。由孔子所显发出的艺术精神,是道德与艺术合一的性格,德艺双馨是儒家思想在艺术精神上的最高追求;由孔门通过音乐所呈现出的为人生而艺术的最高境界,即是善与美的彻底和谐统一的最高境界,《论语》中关于《韶》与《武》的评价即是典型。中国书法品评中对人品与书品的双重要求就是德艺双馨艺术精神的具体转换,以人为中心的道德与情感对于书法品评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中国书法格调的高低直接关乎人的格调的高低。书法教育不可或缺人格教育,不可忽视精神导引。深入中国文化的内核,传承中国艺术精神,是书法教育的重要目的与核心内容。中国人的人文精神通过书法艺术体现出来,无疑就是对书法作为艺术的精神诉求。在当今社会生活中,书法艺术并未退出历史舞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对人们精神层面的作用愈加彰显。从当前书法国展所引发的关注、书法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体系、书法专业院校的日益增加、书法艺术品市场的逐渐兴起等来看,书法文化的影响力正从各个角度、朝着各个层面拓展与深入。书法教育如何发挥其应有的精神导引与文化传承的价值与作用,是我们作为书法教育工作者应该思考的课题。
三、结语
书法以汉字书写作为表现形式,是汉字文化的重要载体,充分展示出汉字艺术美学意蕴与文化内涵。书法教育应从汉字文化美学、传统哲学思想与中国艺术精神等向度充分挖掘书法的价值与意义,达到提升书法学习者与创作者的人文素养、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目的。在大力弘扬、有序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今天,要通过书法教育这一具体形式与长效机制,引领我们了解汉字文化美学与中国哲学思想,理解中国艺术精神,提高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主学习和探究能力,培养文化创新意识,增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达到从根本上解决当前书法发展过程中人文缺失问题的目的。
【关键词】人文缺失 传承 艺术精神 书法教育
当前,书法艺术的发展与书法文化的传播出现了可喜的局面,这是传统文化日益回归背景下一道靓丽的风景。书法国展体制不断走向完善,书法教育也在逐步推广,既做好书法艺术创作的提高工作,又做好书法教育的普及工作,就有望传承好书法文化,推动书法事业的发展。本文拟从书法教育的角度,思考解决当前书法发展过程中人文缺失问题应有的理念与做法。
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明确提出,将书法纳入中小学教学体系,在加强书写技能训练的同时提高文化素养,『在教学活动中适当进行书法文化教育,使学生对汉字和书法的丰富内涵及文化价值有所了解,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这是书法教育的基本理念。中国书法家协会已经办了两届『国学修养与书法·全国青年书法创作骨干高研班』,从提高的角度进行传统文化与人文素养教育,对于培养当代书法创作的后备人才,引领书法发展的方向,将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从长远来看,文化素质的培养与传统文化的传承应当作为书法教育的核心内容。这是解决当代书法发展中人文缺失问题的长效机制与正确理念。
一、汉字借助书法彰显文化特点书法教育应传承汉字文化美学
书法学习首先要对汉字有正确的认识。汉字是中华民族的智慧结晶,汉字的创造与使用鲜明地表达出先民的道德取向、伦理观念与审美理想,体现出独特的汉字文化特征。
对于有着悠久农业文明的古老国度来说,人们善于感受春天的颜色与气息。如春天的主打颜色『青』是一种美丽的颜色,在汉字中,构字部件从『青』之字,不少都带有『美』的意思。如日之美者日晴,草之美者日菁,水之美者日清,言之美者日请,而心之美者日情;天空之美者日青天,季节之美者曰青阳,妇人之美者日青娥,年华之美者日青春;表示喜欢用青睐、青眼、垂青;祝福高升用平步青云,追仰逝者用永垂青史。汉字构造与造词有着鲜明的特点,汉字文化的传承要体现在作为书写文化的书法教育之中。书法教育的基本理念『以语文课程中识字和写字教学为基本内容』,从中小学识字与写字教学开始,一直到大学乃至各种层次的书法教育,都应挖掘汉字文化,理解汉字精髓,达到文化传承的目的。
从审美的角度看,鲁迅先生曾概括地说汉字有『三美』:『形美以感目,音美以感耳,意美以感心。』汉字是集形、音、意于一体的文字,书法艺术将『三美』很好地表达了出来。其中『形』最能彰显汉字书写的审美特点。象形作为汉字造字法『六书』之一,反映了先民对外界事物的认识、抽象与表达。在象形基础上,一方面孳乳寝多,出现指事、会意与形声;另一方面字体演变也以象形为基础,经过隶变,从古文字的线条化变为今文字的笔画化。虽然今天所使用的汉字与古老的象形文字已差别很大,但依然保留象形的影子,能给人以形象的感觉。这种形象感既作用于中国人的视觉,还影响着中国人的思维。表音文字中的字母只表示发音,本身并不具备任何含义。其含义的表达只能按照严格的排列顺序来完成。文字的差异,导致两种文字世界中人们思维方式的差异。例如,西方神话里的仙人神马大多长着翅膀,飞行的必要条件必须借助翅膀;中国古代神话中的神人仙马则驾着祥云,所谓天马行空,引人想象。前者表达了对逻辑推理的注重,后者则表现了足够的想象力。世界上唯一能够将文字作为艺术欣赏的书法属于中国人的发明创造,表现出令人叹为观止的智慧与想象力。这种艺术所需要的丰富想象力很大程度来源于以象形为基础的汉字。在中国人的眼中,由各种点画组成的汉字是一个个鲜活的形象。当然,汉字之美不仅限于单个汉字的造型之美,字与字之间的组合之美也是书法创作的审美追求。单个字的造型是点画的内部组合,即所谓的间架问题。字与字之间的组合就是章法问题。包括上下字之间,行与行之间,一字与周围字之间的单元组合搭配关系,前一行末尾与下一行开头乃至整个作品首尾的照应关系,款字、印章与主体内容的安排与协调关系,都直接影响着『形』的美与不美。书法创作强调其『形』的和谐之美,即字势、行势及整体章法的布局之美。从书法的角度观照,汉字书写之美,还表现为墨色在纸面上划过的痕迹——点画线条的质感之美。因此,借助书法进行艺术性表现,汉字已不单纯是音声的标记符号,同时也是审美的享受、陶冶情操的手段,进而可以升华成为民族的艺术精神与文化气质。因此,从文化的、审美的观念上,作为书法的学习者与创作者,应该去深刻理解书法所体现的汉字文化之美,书法教育应准确传承汉字文化美学。
二、书法植根于传统文化土壤书法教育传承中国艺术精神
汉字生命绵延五千年不绝,中国书法同样数千年生生不息。作为传统文化符号的典型,书法是在中国哲学思想影响下发展起来的艺术形式与文化形态,是中国人思想与智慧的结晶。书法教育是传统文化教育的具体形式之一,应该有效地实现中国艺术精神的内在传承。只有承载、传播这种精神的书法教育,才能真正有效解决人文缺失的根本问题。
1 书法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土壤,体现中国哲学思想与审美理念,书法教育应彰显这些智慧与理念
中国哲学有重传统、重人本、重人生,重整体、重和谐,重直觉、重感悟等特点,强调阴阳相生、天人合一、道法自然。这在中国书法中都能得到鲜明的印证。中国书法对于经典的继承与推崇,对于书写者人格的修养与要求,正是哲学思想的具体反映。与之相应的审美理念也折射出传统文化气质。《周易》云:『一阴一阳之谓道』宗白华先生认为,中国人最根本的宇宙观即此。所谓『一阴一阳』,是指『阴』和『阳』两种对立力量之间的辩证作用,『一阴一阳之谓道』所涉及的,主要是世界的变迁、演化的法则与规律。书法就其表现方式而言,是空间的;就其欣赏方式而言,却是时间的。阴阳二气化生万物,宇宙万物就是一个完整的生命系统,人在静观寂照中与物冥合,体悟生命的律动,生生不息,流动荡漾,充满了节奏感和音乐感。在书法作品中,静态的空间结构往往转化为流动的时间节律,从而既与观赏者的审美心理『同构』,又与之『同律』。书法艺术是人的生命形式,其点画的跳荡、线条的流动是生命节律的外化,一个受过良好专业训练的书写者,在创作时机成熟之际,往往能将自我的情感与笔墨融通无碍,冥合无际,在书写过程中进入物我两忘的境界。书法体现的是中国哲学阴阳和谐、天人合一的生命精神与审美理念。 中国哲学强调人与物交相浑融、体合无间的观念,与西方主客对立的思维模式不同。宗白华先生从《周易》中寻绎中国艺术空间意识、宇宙意识的哲学根源,认为中西艺术的不同正来自于中西宇宙观的巨大差异。不管是希腊『有限的具体宇宙包含在和谐宁静的秩序中』的古典境界,还是近代西方『无穷的力的系统在无尽的交流的关系中』的世界观,他们的宇宙观都是一贯的,『即』「人——物」「心——境」的对立相视』。中西艺术的审美空间意识有着根本的差别,西方是『向着无尽的宇宙作无止境的奋勉』,而中国是『饮吸无穷于自我之中』『深广无穷的宇宙来亲近我、扶持我,毋庸我去争取那无穷的空间』所以中国书法的精神境界是『不激不厉而风规自远』,是『致虚极,守静笃』,涤除玄鉴,一片澄明。中国书法自觉接受整个东方文化圈儒、道、释传统思想的浸淫,并形成了自身的封闭系统。书法艺术重直观、重感觉、重体悟,强调生命的和谐等审美特征,正是东方哲学精神与审美理念的直接反映。
2 书法作为独特的艺术形式,蕴含中国艺术精神,书法教育要传承这种精神
艺术精神是指一种艺术独自具有的、内在的品质或气质,艺术精神中蕴含一种文化的根本理念。中国画不同于西方油画,白居易的长诗不同于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不是它们的物质媒介不同,而是内在的精神不同。东西方艺术精神的差异是十分明显的。唯其差异的存在,中国艺术才有精神层面的价值可言。书法作为中国独有的艺术形式与文化形态,蕴含着中国艺术精神。书法教育的目的,更多的应该是文化内质与精神价值的传承。
一种艺术所体现出的精神,并非来自艺术本身,而是源于民族文化中最核心的思想根源——哲学或宗教。中国书法与其他中国传统艺术形式一样,追求『技进乎道』与『德艺双馨』的艺术精神,即是中国本土思想在艺术上的反映,这种艺术精神对于人类文化传承具有普遍价值与意义。
『道』的原始含义涉及道路,作为人之所履,根基坚实,通达四方,其后进一步泛化为涵盖宇宙人生的一般原理。世界的发展变化以道为其普遍法则,千差万别的世界也以道作为共存在的根据、本源,乃至终极原理。《周易》云:『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这里的『形而上』,意味着超越经验世界中所看到的多样现象,体现了世界存在与发展法则的根本统一性。
在书法文化中,十分强调『技进乎道』,同时以阴阳之间的辩证关系作为书法艺术生成的基本原理。『技』与『道』的区分,实际上是『形而下』与『形而上』的分别。『道』作为『形而上』者,体现了对书法艺术乃至书法文化的整体性观照。『技』相对于『道』而言,主要是指具体的技术层面。由『技』走向『道』,意味着超越具体『技』的限定,甚至超越书法这一具体的艺术门类与文化现象,达到对书法原理乃至整个世界的认识和理解。书法教育中基于中国艺术精神层面的传播,建立在『技』的基础之上,但眼光却要指向『道』的认识,即中国哲学思想与艺术精神的传承。余敦康先生在《夏商周三代宗教》一文中引用了金岳霖先生《论道》对印度思想中的『如如』、中国思想中的『道』、古希腊思想中的『逻各斯』的比较,然后指出:中、西、印度哲学体系都讲宇宙论(天论)、人生论(人论)以及认识方法论(知论),即所谓『三分架构』。中国哲学在这『三分架构』中选择了与印度哲学和西方哲学不同的『理路』,既不像印度哲学那样完全取消天人界限,也不像希腊哲学那样使之截然二分,完全对立起来,而是合中有分,分中有合,取其『中道』。在处理天人关系的问题上始终保持着一种必要的张力,即以『知人』为中心,看待宇宙、生命以及包括书法在内的一切社会活动。
按照中国哲学的理解,『道』作为宇宙人生的终极原理和统一的真理,始终与人联系在一起。因此,在对『道』的认识中,对人的认识就显得十分关键。『知人』是『体道』的重要前提,是认识『道』的核心内容。『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也。』概而言之,从哲学层面来看,肯定『道』与人的存在以及人的社会生活的联系,意味着将注意的重心放在存在意义的追寻之上,而不是去建构思辨的世界。从价值的层面来看,它则表现为关注现实存在,远离超越的、抽象的世界。就文化价值而言,正是这种关乎『人性』的『道』,从文化智慧、文化理性上确立了本体之『道』所具有的现世性与伦常性,这一特性反映了中国艺术精神的普遍取向和典型特色。书法作为艺术活动,其创作过程始终以人为中心,强调个体生命意蕴的表达,个体情感的抒发。『欲书,先散怀抱』,这是对创作主体的要求,首先必须对自我生命有足够的了解,对自我情感有释放的欲望,书法艺术创作才可能臻于妙境。『书为心画』,这里的『书』无论是书写文章还是书写文字,都是自我心灵的外化。所以,中国哲学所谓的『知人』,从书法艺术的创作角度来看,更多的是对自我的明了。书法创作作为一门具体艺术的生产行为,必然在中国哲学的指导下完成。『天人合一』的中国哲学传统,在这里表现为书写工具、创作环境与创作主体之间的浑然融合。但主客体之间又始终保持着一种张力和间性,那就是人始终是核心,书法艺术表达的过程与结果也都以人的生命为核心。从书法艺术的欣赏角度来看,以『知人』为中心的这一中国哲学特征也同样表现得非常明显。无论多么经典的书法作品,传统的书法欣赏首先关注创作者这个『人』的身份,其中最主要的有直接指向这个『人』的生命历程与生命格调。传统论书往往存在人品与书品之间的张力,有时甚至不可调和,因为一个艺术水准很高的书法作品,往往因为欣赏者不耻创作者的生命格调,在对作品进行评价时就会出现微词。这种微词的出现折射出的正是中国哲学『知人』的特质。『知人』的最终目的又在于对『美』的艺术追求,甚至对真善的道德要求。书法艺术追求真善美,正是中国艺术精神的重要内涵。
书法教育在于传播真善美,传承中国艺术精神。当前遇到的比较严重的问题是,书法学习与创作群体普遍缺失这样的书法教育,缺失传统文化的真正熏陶,人文精神与素养堪忧,原因正在于此。徐复观先生说过:『中国文化中的艺术精神,穷究到底,只有孔子和庄子所显出的两个典型。』但是,他认为孔子和儒家思想对中国艺术的影响主要是音乐,而且更重要的,儒家是『为人生而艺术』。而『由庄子所显出的典型,彻底是纯艺术精神的性格』。具体地看,孔子和庄子所代表的艺术精神,又呈现出两种典型性格。由孔子所显发出的艺术精神,是道德与艺术合一的性格,德艺双馨是儒家思想在艺术精神上的最高追求;由孔门通过音乐所呈现出的为人生而艺术的最高境界,即是善与美的彻底和谐统一的最高境界,《论语》中关于《韶》与《武》的评价即是典型。中国书法品评中对人品与书品的双重要求就是德艺双馨艺术精神的具体转换,以人为中心的道德与情感对于书法品评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中国书法格调的高低直接关乎人的格调的高低。书法教育不可或缺人格教育,不可忽视精神导引。深入中国文化的内核,传承中国艺术精神,是书法教育的重要目的与核心内容。中国人的人文精神通过书法艺术体现出来,无疑就是对书法作为艺术的精神诉求。在当今社会生活中,书法艺术并未退出历史舞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对人们精神层面的作用愈加彰显。从当前书法国展所引发的关注、书法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体系、书法专业院校的日益增加、书法艺术品市场的逐渐兴起等来看,书法文化的影响力正从各个角度、朝着各个层面拓展与深入。书法教育如何发挥其应有的精神导引与文化传承的价值与作用,是我们作为书法教育工作者应该思考的课题。
三、结语
书法以汉字书写作为表现形式,是汉字文化的重要载体,充分展示出汉字艺术美学意蕴与文化内涵。书法教育应从汉字文化美学、传统哲学思想与中国艺术精神等向度充分挖掘书法的价值与意义,达到提升书法学习者与创作者的人文素养、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目的。在大力弘扬、有序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今天,要通过书法教育这一具体形式与长效机制,引领我们了解汉字文化美学与中国哲学思想,理解中国艺术精神,提高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主学习和探究能力,培养文化创新意识,增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达到从根本上解决当前书法发展过程中人文缺失问题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