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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形成适应世纪要求的学习,教育体制要改革,最重要的方面将是社会更多的参与学校和学校更多的参与社会。”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02年提出的新理念。2005年国务院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要求学校要与企业紧密联系,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特别是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其在具体实践中,各地因地制宜,办出了各自的特色,为我国培养出了一大批紧缺技能性人才,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但作为一种新的办学机制,由于在认识和操作上还存在着一些盲区,对工学结合的推行产生一系列不良影响。
一、顶岗实习即是学生毕业就业
“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即“工学结合”一种形式。它是毕业班学生在正式毕业前到用人单位某个岗位带薪实习,也就是以往所谓的“预就业”,并不是真正的就业。但在很多情况下却被说成了“就业”,误导了人们对顶岗实习的理解。
说到这儿,我想举一个特别让我感动的小例子:在我们的培训基地,一所学校,曾经有这样一个学生,他是一个孤儿,非常贫困,已经完全没有能力承担他的学费。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找到了企业,因为我们有一个希望工程公益项目,我们找到企业对口帮助学生来完成学业,这个对口包括两个对口,一是资金对口,这是最现实的,给学生提供生活费、学费。二是实践对口,当企业去培养学生的时候,实际上已经把他当成潜在的员工了。大家试想一下,这个被帮助的学生充满着报恩的心态,所以能够认真学习、认真对待他要了解的行业知识和企业的知识。而作为企业,当它去培养学生的时候,带着一种储备自己人才的心态。不用说,当这个学生还没有毕业的时候,当他进入实习阶段的时候,就成为了这个企业的员工。这种就业的案例既解决了社会问题,又解决了专业问题。
又如河南××技工学校在宣传学校时讲“我校多年来形成了‘招生、培训、就业、跟踪服务’”一条龙的办学模式,开设的专业均为各企业急需的工种,学生有机会到各企业顶岗实习,部分学生能够提前就业。
在这里人为地把顶岗实习说成了就业,误导了很多家长,当学年实习完毕,不愿或不能在所实习的企业工作时,一种心理的落差,使许多人对职业教育产生了怨言。
二、“顶岗实习”越早越好
丁学结合与产学研结合相比较为微观,它是一种将学习与工作相结合的教育模式,形式多种多样,有一年分为三学期,工作与学习交替进行的;也有一个星期几天学习几天工作的;也有每天半天学习半天工作的,等等。在“工学结合”时,究竟具体到某一专业理论学习时间为多少,“顶岗实习”的时间,许多中职学校可以说没有一个科学的规定,为了所谓学生的顺利“就业”,同一专业,某一届学生可能在校学习两年,另一届学生可能只学习一年或半年,个别生可能只学习几个月。如果说这是一种因材施教的作法,倒也值得倡导,但往往并不是这样。而学生为什么却在顶岗实习前,十分情愿地向学校递交申请呢?
这主要在于:一方面就读中职的学生要么文化课基础较差,要么行为习惯差,在校学习专业理论课,不几天便失去了耐性;另一方面就读中职的学生大多数家里的经济状况都不太好,家长对孩子能够早些来减轻家庭的负担也持一种支持的态度。到头来,大多数学生在理论知识这一方面还没有过关,便糊里糊涂地去“顶岗就业”了;三是长期以来,我国职业教育实践能力培养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当我们强调实践能力培养时,理论教学就受到排挤或否定,如:不顾专业类别和性质,修订所谓突出技能训练教学计划,硬性规定实习教学与理论教学课时比为6:4或7:3;不管理论实训一体化教学条件具备否,用所谓的“一体化”教学来替代专业理论课。以此下来,尽管学生所学专业的动手能力基本达到培养目标要求,但关键能力(从事所有职业活动的公共能力)却不使然,很难适应现代企业劳动用工组织形式的变化,以及现代科技带来职业(工种)科技含量不断提高,职业范围不断拓展,职业界限不断模糊的变化,更谈不上融入现代社会的创业潮流。不同的国度,不同的专家,对关键能力有不同的见解,但关键能力与人的文化基础和专业理论知识有很大的关联性,这是专家们的一致认为。
以就业为导向,是我国新一轮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思想,对其理解和把握,关键在“导向”二字。从其词义,应包括引导和方向双重含义,也就是说,以就业为导向,要求我们在教育教学改革中,不仅要满足学生眼前毕业的就业需要,还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培养能够适应职业发展和就业市场需求,具备不断学习新技术、新技能的能力,满足不断创新和劳动用工组织形式的变化。简言之,还要着眼学生今后能够持续稳定的对口就业。可现状却不尽然,许多职业院校把以就业为导向简单地等同于学生毕业就能就业,利用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招工难”出现的学生高就业率,来掩盖对口就业率低,起始工资不高,返流率高等就业质量低下的问题。换句话说,党和政府期待我们通过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思想转变,实现职业学校的专业结构与地方经济协调发展。而在课程设置与职业能力培养统一发展,实训场地建设与突出职教特色同步发展的教育教学改革目标都远未达到的今天,简单地避重就轻,把学生早早地推向社会的做法是万万不可取的。
三、职业学校是“工学结合”的主体
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往往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只对能立即带来利益的成熟技术感兴趣,没有把职业教育的育人功能融入企业价值链中,不能主动承担为社会培养高技能应用性人才的任务;企业内部研发能力不足,在校企合作中只能充当技术的消极接受者,而不是积极的参与者,这不利于以后进一步的合作以及新技术的发展;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缺乏资金,无力或不愿意与职业学校开展合作。
在对“工学结合”的认识上,大多数企业认为培养人才是职业学校的责任和义务,导致“校企合作”只停留在单纯选择人才的层面,要么就是被动地进行捐资助学,不参与或很少参与人才的培养,真正的工学结合无法进行。企业的教育和培训仍是薄弱环节,国家虽然出台了关于“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的规定,但执行效果并不理想,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到职业学校接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很少。
一、顶岗实习即是学生毕业就业
“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即“工学结合”一种形式。它是毕业班学生在正式毕业前到用人单位某个岗位带薪实习,也就是以往所谓的“预就业”,并不是真正的就业。但在很多情况下却被说成了“就业”,误导了人们对顶岗实习的理解。
说到这儿,我想举一个特别让我感动的小例子:在我们的培训基地,一所学校,曾经有这样一个学生,他是一个孤儿,非常贫困,已经完全没有能力承担他的学费。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找到了企业,因为我们有一个希望工程公益项目,我们找到企业对口帮助学生来完成学业,这个对口包括两个对口,一是资金对口,这是最现实的,给学生提供生活费、学费。二是实践对口,当企业去培养学生的时候,实际上已经把他当成潜在的员工了。大家试想一下,这个被帮助的学生充满着报恩的心态,所以能够认真学习、认真对待他要了解的行业知识和企业的知识。而作为企业,当它去培养学生的时候,带着一种储备自己人才的心态。不用说,当这个学生还没有毕业的时候,当他进入实习阶段的时候,就成为了这个企业的员工。这种就业的案例既解决了社会问题,又解决了专业问题。
又如河南××技工学校在宣传学校时讲“我校多年来形成了‘招生、培训、就业、跟踪服务’”一条龙的办学模式,开设的专业均为各企业急需的工种,学生有机会到各企业顶岗实习,部分学生能够提前就业。
在这里人为地把顶岗实习说成了就业,误导了很多家长,当学年实习完毕,不愿或不能在所实习的企业工作时,一种心理的落差,使许多人对职业教育产生了怨言。
二、“顶岗实习”越早越好
丁学结合与产学研结合相比较为微观,它是一种将学习与工作相结合的教育模式,形式多种多样,有一年分为三学期,工作与学习交替进行的;也有一个星期几天学习几天工作的;也有每天半天学习半天工作的,等等。在“工学结合”时,究竟具体到某一专业理论学习时间为多少,“顶岗实习”的时间,许多中职学校可以说没有一个科学的规定,为了所谓学生的顺利“就业”,同一专业,某一届学生可能在校学习两年,另一届学生可能只学习一年或半年,个别生可能只学习几个月。如果说这是一种因材施教的作法,倒也值得倡导,但往往并不是这样。而学生为什么却在顶岗实习前,十分情愿地向学校递交申请呢?
这主要在于:一方面就读中职的学生要么文化课基础较差,要么行为习惯差,在校学习专业理论课,不几天便失去了耐性;另一方面就读中职的学生大多数家里的经济状况都不太好,家长对孩子能够早些来减轻家庭的负担也持一种支持的态度。到头来,大多数学生在理论知识这一方面还没有过关,便糊里糊涂地去“顶岗就业”了;三是长期以来,我国职业教育实践能力培养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当我们强调实践能力培养时,理论教学就受到排挤或否定,如:不顾专业类别和性质,修订所谓突出技能训练教学计划,硬性规定实习教学与理论教学课时比为6:4或7:3;不管理论实训一体化教学条件具备否,用所谓的“一体化”教学来替代专业理论课。以此下来,尽管学生所学专业的动手能力基本达到培养目标要求,但关键能力(从事所有职业活动的公共能力)却不使然,很难适应现代企业劳动用工组织形式的变化,以及现代科技带来职业(工种)科技含量不断提高,职业范围不断拓展,职业界限不断模糊的变化,更谈不上融入现代社会的创业潮流。不同的国度,不同的专家,对关键能力有不同的见解,但关键能力与人的文化基础和专业理论知识有很大的关联性,这是专家们的一致认为。
以就业为导向,是我国新一轮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思想,对其理解和把握,关键在“导向”二字。从其词义,应包括引导和方向双重含义,也就是说,以就业为导向,要求我们在教育教学改革中,不仅要满足学生眼前毕业的就业需要,还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培养能够适应职业发展和就业市场需求,具备不断学习新技术、新技能的能力,满足不断创新和劳动用工组织形式的变化。简言之,还要着眼学生今后能够持续稳定的对口就业。可现状却不尽然,许多职业院校把以就业为导向简单地等同于学生毕业就能就业,利用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招工难”出现的学生高就业率,来掩盖对口就业率低,起始工资不高,返流率高等就业质量低下的问题。换句话说,党和政府期待我们通过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思想转变,实现职业学校的专业结构与地方经济协调发展。而在课程设置与职业能力培养统一发展,实训场地建设与突出职教特色同步发展的教育教学改革目标都远未达到的今天,简单地避重就轻,把学生早早地推向社会的做法是万万不可取的。
三、职业学校是“工学结合”的主体
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往往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只对能立即带来利益的成熟技术感兴趣,没有把职业教育的育人功能融入企业价值链中,不能主动承担为社会培养高技能应用性人才的任务;企业内部研发能力不足,在校企合作中只能充当技术的消极接受者,而不是积极的参与者,这不利于以后进一步的合作以及新技术的发展;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缺乏资金,无力或不愿意与职业学校开展合作。
在对“工学结合”的认识上,大多数企业认为培养人才是职业学校的责任和义务,导致“校企合作”只停留在单纯选择人才的层面,要么就是被动地进行捐资助学,不参与或很少参与人才的培养,真正的工学结合无法进行。企业的教育和培训仍是薄弱环节,国家虽然出台了关于“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的规定,但执行效果并不理想,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到职业学校接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