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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不断调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农村建设中长期贷款发放的前提条件,与国家现有的土地审批流程相抵触,影响了新农村建设贷款的及时发放和项目的顺利推进。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延边州分行行长金东灿多次到土地、财政等政府部门了解相关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流程,在没有成功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大胆地提出了整改措施,为做好与上级行的沟通和解释,取得理解和支持,提供了理论依据。为此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专门针对延边州分行提出的问题下发批复,同意延边州分行提前发放贷款,用于农民征地补偿金以及预存土地报批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