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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户籍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全省户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和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关于督促落实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