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相关要求,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有效应对当前价格运行的新特点、新变化,更好地发挥联动机制作用,确保我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