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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政办发[2019]5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山西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山西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12月22日印发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6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