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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下半年,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的通知.对各省的医疗机构制剂室进行了重新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和对医院制剂产品开展了重新注册。随着《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GPP)、《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对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到监管的法规日趋健全,监管力度也随之越来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