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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裁判要旨】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构成实质工伤,可以享受部分工伤待遇。对于不需要工伤认定的,司法机关应重点审查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效力。■案号一审:(2012)锡法民初字第1246号二审:(2013)锡民终字第0283号【案情】上诉人(原审原告):杨甫根。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无锡市第四纺织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纺机公司)。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无锡市滨湖区经济发展总公司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展总公司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