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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民政厅日前会同省直13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农村留守妇女的基本概念,指出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全过程,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民政牵头、部门协同、妇联组织积极发挥作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