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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18年,工信部牽头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于5月15日正式发布,2019年4月15日实施。这表明电动车的管理将得到进一步的规范,以促进电动车企业的转型升级。随着新国标的发布,多地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条例。而随着这些政策的出台,超标电动车也将逐渐被淘汰。如何合理地利用这些废弃的资源,是当前我国各地政府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调查发现,目前我国超标电动车回收利用处理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完善的地方,文章通过分析相关原因,初步提出一些解决建议,以期能够对行业发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回收利用;超标电动车;新国标
中图分类号:F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064(2020)08-0035-02
2018年5月,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治理需要,修订多年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发布,各地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陆续出台了相应的电动车管理办法,且管理办法对超标电动车都设置了使用过渡期。因此,实现超标电动车的合理回收再利用,取得循环经济的发展效益,是当下我国超标电动车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1 基本现状
1.1 我国电动车保有量情况
据有关部门统计,电动车保有量在逐渐上升,截至2019年底,我国电动车已有近3亿辆。而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口已达十四亿,为交通工具的消费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人口基数为电动车消费市场提供了一定的条件,是我国电动车行业获得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依照国家统计局测算,截至2018年底,城镇家庭每一百户电动车拥有数量为59.5,比2014年增加19.5辆;农村家庭每一百户电动车拥有数量为75.8,较2014年增加35.5辆[1]。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实施,使市场上大量的电动两轮车成为超标车。
1.2 超标电动车报废的形式
新国标出台后,全国各地区都制定了一些管理办法,如实行电动车必须带牌上路的规定,如果电动车没有车牌,将无法正常上路。除了给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上牌外,各地也出于对市民利益的考虑,为超标电动车上临时牌照,让这些超标电动车能够继续使用一段时间,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过渡期的时效一般设置为3年~5年,超过这个时间就得强制性报废,不得再骑行上路[2]。目前,我国超标电动车会通过这些方式进行报废。
1.2.1 企业、商家以旧换新
超标电动车会由一些电动车公司进行回收处理,消费者将旧车折价抵给企业或商家进行置换,这样可以做到资源再利用。企业将这些超标的电动车回收到公司,让专业机构进行拆解。拆解后,一些零部件按不同的材质由专业机构进行回收,合理处理。
1.2.2 专业公司进行回收
有些地区会设有超标电动车回收站点,可通过交警部门查到,办理程序需带相关证件,先去当地车管所进行登记,再去专门地点进行报废回收。目前,政府鼓励回收超标电动车,为使市民以合理的方式报废,有些地区政府还制定了一些报废的补贴政策,数额不等。由回收公司统一送到专业公司将旧车进行处理。
1.2.3 作为废品回收利用
这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处理方式。由于一些地区超标电动车报废规则还不是很完善,这也是一种比较便民的处理办法,可以避免放在小区污染环境,造成安全隐患。
1.3 目前超标电动车及蓄电池的回收现状
依照对拥有电动车者的抽样调查数据显示,47%的人认为电动车可以使用3年~5年,35%的人认为能达到5年以上。电动车的使用时间跟蓄电池的使用时间有一定的关系,18%的人认为电动车蓄电池的使用时间一般在2年~3年。80%拥有超标电动车的人通常以以旧换新、卖废品的方式处理超标电动车,20%的超标电动车放在小区。针对超标电动车的电池的处理,35%的电池会被用来以旧换新、36%的电池由专门机构回收、21%的电池会以废品的形式进行处理、5%的电池会被扔掉、3%的电池会闲置在车库里[3]。
1.4 超标电动车的回收利用价值
根据调查可知,一辆超标电动车通过专业机构进行拆解,可以拆下一些有用的零件。主要有电机、电池、车架、控制器等。以最常见的一种电动车来举例说明,一块电池(20Ah)的回收价格一般在50元~55元之间,因而一组电池(48V/20Ah)的回收价格会在200元~220元之间;而电机的价格会高些,其回收价在50元~80元左右,因为其有大量的铜圈,而这些铜圈可以用作其他产品的生产[4]。轮毂一般要按废铁或废铝计算,具体依照市场价格计算。通过以上论述,可以看到一辆超标电动车回收再利用的价值。
2 面临的问题与困境
2.1 我国一些市民对新国标不够了解
相关调查数据表明,尽管从2018年底至2019年4月份,我国交警部门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对市场上的在用电动车进行登记,以及通过媒体宣传新国标的一些知识等,让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新国标、认识新国标,促进了新国标的执行[5]。但是尽管这样,依然有60%的电动车拥有人对新国标的一些规则不是特别了解。根据调查,在路上依然有很多超标电动车在行驶,更严重的是由于有些超标电动车的质量安全问题,造成了交通事故。而依照新国标的指标来看,在用车辆有70%以上都是超标电动车。而从2022年开始,在用超标电动车将逐步被限制上路,从而被迫退出市面。因此,我国需要建立起超标电动车的回收制度体系。
2.2 废旧电池回收方式不规范
超标电动车的电池能否被正确合理的回收是一个难点,仅仅有30%的电池回收到专业部门,其70%的电池不能以正确合理的方式回收利用。调查数据表明,90%的人认为,这些电池若是以错误的方式处理,环境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污染,间接地危害人类的身体健康。
2.3 超标电动车回收体系不完善 通过调查发现,在《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引领下,八成的人觉得超标电动车不应归于报废机动车的范围。尽管从循环经济的角度来说,应该将超标电动车划分到废舊商品的范畴,由专业机构进行统一的回收处理,但由于一些政策的不完善,使我国大部分的超标电动车不能进行合理的拆解处理。依据调查数据,55%的人认为再生资源回收机构应该承担这些超标电动车的处理任务,15%的人认为应该由当地的维修部门承担。30%的人认为我国应该建立专业的超标电动车回收制度,合理管理超标电动车回收工作。
2.4 超标电动车回收处理的管理工作需要改善
根据国家对电动车的管理规定,从2022年起,各地对超标电动车的使用过渡期将逐步到期,超标电动车回收处理任务将非常繁重。目前,还没有制定超标电动车回收处理的管理办法,超标电动车回收制度还没有开始实施,一些地区在超标电动车的处理回收、运输、存储等环节仍有一些不足。
3 对策建议
3.1 制定超标车淘汰的相关政策
未来3年~5年是超标车淘汰的高峰期,为进一步改善超标电动车的管理,建议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明确各方的责任,鼓励群众主动置换和报废。要积极提请各级政府综合施策,会同各级行业协会(商会)、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加快淘汰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6]。既可减轻废旧车辆处理产生的环境污染,也可以提高回收价值。
3.2 制定废旧电池回收处理的相关政策
回收废旧电池需要较高的成本,因此政府应该加大对废旧电池企业或部门的资金投入,完善废旧电池的处理设备。同时,制定废旧电池的分类回收细则。电动车新国标实施后会产生大量的废旧电池,因此,政府要明确回收的废旧电池的种类,指定有回收废旧电池资质的企业或部门集中回收对土地环境有污染危害的含汞电池。并且加大对企业处理的监测力度,鼓励回收电池的企业或部门合理规范处理。针对一些无法回收的,对环境或市容造成危害的废旧电池,居委会或村委会要进行合理的管理,环境部门也应进行定期的土地质量检测。另外,政府要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科普相关的知识和政策细则,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
3.3 科学回收处理超标电动车
超标车拆解后可得到一些零部件,这些零部件可根据其新旧程度和不同材料进行科学利用。如废塑料、废铁、废铝等,可作为再生资源原料利用;而对有些成色较新的零部件,可进行重加工处理,作为维修零件进行二次利用。超标电动车的废旧电池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因此回收企业要不断改良和更新其处理技术和设备。处理后的废弃物一定要严格进行监测,达标后再排放,否则也会造成二次的土地环境污染。
参考文献
[1] 贾爱娟.基于3R原则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研究[J].标准科学,2016,53(10):26-30.
[2] 许丰,叶险.电动自行车新规:引导行业转型升级[J].2013,33(3):33-34.
[3] 马志军.废旧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利用与环保[J].南通职业大学学报,2005,19(4):80-81.
[4] 包有富,胡信国,童一波.废旧铅酸电池的回收和再利用[J].电池工业,2002,7(2):92-93.
[5] 魏洁,李军.EPR下的逆向物流回收模式选择研究[J].中国管理科学,2005,22(6):18-22.
[6] 舒朗秋.淘汰超标电动车共担起社会责任[N].中国商报,2019-06-13(02).
关键词:回收利用;超标电动车;新国标
中图分类号:F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064(2020)08-0035-02
2018年5月,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治理需要,修订多年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发布,各地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陆续出台了相应的电动车管理办法,且管理办法对超标电动车都设置了使用过渡期。因此,实现超标电动车的合理回收再利用,取得循环经济的发展效益,是当下我国超标电动车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1 基本现状
1.1 我国电动车保有量情况
据有关部门统计,电动车保有量在逐渐上升,截至2019年底,我国电动车已有近3亿辆。而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口已达十四亿,为交通工具的消费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人口基数为电动车消费市场提供了一定的条件,是我国电动车行业获得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依照国家统计局测算,截至2018年底,城镇家庭每一百户电动车拥有数量为59.5,比2014年增加19.5辆;农村家庭每一百户电动车拥有数量为75.8,较2014年增加35.5辆[1]。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实施,使市场上大量的电动两轮车成为超标车。
1.2 超标电动车报废的形式
新国标出台后,全国各地区都制定了一些管理办法,如实行电动车必须带牌上路的规定,如果电动车没有车牌,将无法正常上路。除了给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上牌外,各地也出于对市民利益的考虑,为超标电动车上临时牌照,让这些超标电动车能够继续使用一段时间,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过渡期的时效一般设置为3年~5年,超过这个时间就得强制性报废,不得再骑行上路[2]。目前,我国超标电动车会通过这些方式进行报废。
1.2.1 企业、商家以旧换新
超标电动车会由一些电动车公司进行回收处理,消费者将旧车折价抵给企业或商家进行置换,这样可以做到资源再利用。企业将这些超标的电动车回收到公司,让专业机构进行拆解。拆解后,一些零部件按不同的材质由专业机构进行回收,合理处理。
1.2.2 专业公司进行回收
有些地区会设有超标电动车回收站点,可通过交警部门查到,办理程序需带相关证件,先去当地车管所进行登记,再去专门地点进行报废回收。目前,政府鼓励回收超标电动车,为使市民以合理的方式报废,有些地区政府还制定了一些报废的补贴政策,数额不等。由回收公司统一送到专业公司将旧车进行处理。
1.2.3 作为废品回收利用
这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处理方式。由于一些地区超标电动车报废规则还不是很完善,这也是一种比较便民的处理办法,可以避免放在小区污染环境,造成安全隐患。
1.3 目前超标电动车及蓄电池的回收现状
依照对拥有电动车者的抽样调查数据显示,47%的人认为电动车可以使用3年~5年,35%的人认为能达到5年以上。电动车的使用时间跟蓄电池的使用时间有一定的关系,18%的人认为电动车蓄电池的使用时间一般在2年~3年。80%拥有超标电动车的人通常以以旧换新、卖废品的方式处理超标电动车,20%的超标电动车放在小区。针对超标电动车的电池的处理,35%的电池会被用来以旧换新、36%的电池由专门机构回收、21%的电池会以废品的形式进行处理、5%的电池会被扔掉、3%的电池会闲置在车库里[3]。
1.4 超标电动车的回收利用价值
根据调查可知,一辆超标电动车通过专业机构进行拆解,可以拆下一些有用的零件。主要有电机、电池、车架、控制器等。以最常见的一种电动车来举例说明,一块电池(20Ah)的回收价格一般在50元~55元之间,因而一组电池(48V/20Ah)的回收价格会在200元~220元之间;而电机的价格会高些,其回收价在50元~80元左右,因为其有大量的铜圈,而这些铜圈可以用作其他产品的生产[4]。轮毂一般要按废铁或废铝计算,具体依照市场价格计算。通过以上论述,可以看到一辆超标电动车回收再利用的价值。
2 面临的问题与困境
2.1 我国一些市民对新国标不够了解
相关调查数据表明,尽管从2018年底至2019年4月份,我国交警部门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对市场上的在用电动车进行登记,以及通过媒体宣传新国标的一些知识等,让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新国标、认识新国标,促进了新国标的执行[5]。但是尽管这样,依然有60%的电动车拥有人对新国标的一些规则不是特别了解。根据调查,在路上依然有很多超标电动车在行驶,更严重的是由于有些超标电动车的质量安全问题,造成了交通事故。而依照新国标的指标来看,在用车辆有70%以上都是超标电动车。而从2022年开始,在用超标电动车将逐步被限制上路,从而被迫退出市面。因此,我国需要建立起超标电动车的回收制度体系。
2.2 废旧电池回收方式不规范
超标电动车的电池能否被正确合理的回收是一个难点,仅仅有30%的电池回收到专业部门,其70%的电池不能以正确合理的方式回收利用。调查数据表明,90%的人认为,这些电池若是以错误的方式处理,环境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污染,间接地危害人类的身体健康。
2.3 超标电动车回收体系不完善 通过调查发现,在《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引领下,八成的人觉得超标电动车不应归于报废机动车的范围。尽管从循环经济的角度来说,应该将超标电动车划分到废舊商品的范畴,由专业机构进行统一的回收处理,但由于一些政策的不完善,使我国大部分的超标电动车不能进行合理的拆解处理。依据调查数据,55%的人认为再生资源回收机构应该承担这些超标电动车的处理任务,15%的人认为应该由当地的维修部门承担。30%的人认为我国应该建立专业的超标电动车回收制度,合理管理超标电动车回收工作。
2.4 超标电动车回收处理的管理工作需要改善
根据国家对电动车的管理规定,从2022年起,各地对超标电动车的使用过渡期将逐步到期,超标电动车回收处理任务将非常繁重。目前,还没有制定超标电动车回收处理的管理办法,超标电动车回收制度还没有开始实施,一些地区在超标电动车的处理回收、运输、存储等环节仍有一些不足。
3 对策建议
3.1 制定超标车淘汰的相关政策
未来3年~5年是超标车淘汰的高峰期,为进一步改善超标电动车的管理,建议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明确各方的责任,鼓励群众主动置换和报废。要积极提请各级政府综合施策,会同各级行业协会(商会)、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加快淘汰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6]。既可减轻废旧车辆处理产生的环境污染,也可以提高回收价值。
3.2 制定废旧电池回收处理的相关政策
回收废旧电池需要较高的成本,因此政府应该加大对废旧电池企业或部门的资金投入,完善废旧电池的处理设备。同时,制定废旧电池的分类回收细则。电动车新国标实施后会产生大量的废旧电池,因此,政府要明确回收的废旧电池的种类,指定有回收废旧电池资质的企业或部门集中回收对土地环境有污染危害的含汞电池。并且加大对企业处理的监测力度,鼓励回收电池的企业或部门合理规范处理。针对一些无法回收的,对环境或市容造成危害的废旧电池,居委会或村委会要进行合理的管理,环境部门也应进行定期的土地质量检测。另外,政府要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科普相关的知识和政策细则,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
3.3 科学回收处理超标电动车
超标车拆解后可得到一些零部件,这些零部件可根据其新旧程度和不同材料进行科学利用。如废塑料、废铁、废铝等,可作为再生资源原料利用;而对有些成色较新的零部件,可进行重加工处理,作为维修零件进行二次利用。超标电动车的废旧电池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因此回收企业要不断改良和更新其处理技术和设备。处理后的废弃物一定要严格进行监测,达标后再排放,否则也会造成二次的土地环境污染。
参考文献
[1] 贾爱娟.基于3R原则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研究[J].标准科学,2016,53(10):26-30.
[2] 许丰,叶险.电动自行车新规:引导行业转型升级[J].2013,33(3):33-34.
[3] 马志军.废旧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利用与环保[J].南通职业大学学报,2005,19(4):80-81.
[4] 包有富,胡信国,童一波.废旧铅酸电池的回收和再利用[J].电池工业,2002,7(2):92-93.
[5] 魏洁,李军.EPR下的逆向物流回收模式选择研究[J].中国管理科学,2005,22(6):18-22.
[6] 舒朗秋.淘汰超标电动车共担起社会责任[N].中国商报,2019-06-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