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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融入了更多市场精神的治理工具,合同制被当代政府在公共服务中广泛运用,其目的在于更有效地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然而,政府合同治理并非万能。由于存在着信息非对称、信息不完全、机会主义和合同内在不完备等因素,以及合同的市场化逻辑与政府的公共属性之间存在必然冲突,政府合同治理将产生一系列委托代理风险问题。理性思考如何应对政府合同治理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对于提高政府治理的绩效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