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今年下半年,我们在总所的关怀和指导下运用民法处理一起海事。一、案情经过: 1989年7月18日上午6时,海监局通知出海联检巴拿马籍“运河王”轮(CANACACE)。我所检疫医师李主安和其他联检单位的人员一起乘“引二”号联检船抵深水检疫锚地。约7时40分,联检船与“运河王”轮带好缆绳,船方放好绳梯并告之可以登轮后,边防、卫检、海监的联检人员依次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