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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丘陵地区,涵盖海拔在300~500 m,相对高差200m以下的丘陵(1.8845万km2)、地处多级海拔面上的台(岗)地(0.3956万km2)和海拔350~50m以下的盆(谷)地(1.0159万km2),总面积达3.2960万km2,占全省土地31.27%,仅次于山地面积(5.1802万km2,占4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