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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日前,国家医疗保障局等9部门印发《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意味着试点工作进入新阶段。作为2018年12月6日"4+7"试点和2019年9月24日"4+7"扩围两批次药品集中采购信息公开大会的现场见证者,笔者拟谈该项工作对于深化医改和医药行业的影响,以及健康中国战略中的价值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