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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民登记是确认公民享有选举权的一道法律程序,是选举制度中的基础环节。没有及时准确的选民登记,就难有选举的顺利进行。从我国目前的选民登记模式看,以选举机构主动登记选民为主,没有强制选民登记的法律规定,选民不登记的行为并没有受到国家强制力的约束,因此蕴含着公民权利自愿行使的理念。可以说,我们目前的做法实际上是“登记选民”,还没有真正做到”选民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