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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五年,吴国对租佃国有土地者地租征收方式发生的变化,包括免除旱田钱、布和钱、布固定折米改为浮动折米等五项内容,五项内容是一个整体。封建政府免除旱田钱、布,似乎减轻了租佃者的负担,实际上却通过钱、布的浮动折米弥补了这一“损失”。封建政府将地租中钱、布的固定折米改为按照市场价浮动折米,目的即在于获取更多的季节差价,增加财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