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共营造物的使用者和设置、管理者之间是一种行政法律关系。日本于1947年颁布的《国家赔偿法》首次将公共营造物瑕疵管理责任纳入国家赔偿的范围之内,并通过一系列判例逐步建立起一整套完整的赔偿制度的理论体系。公共营造物瑕疵管理责任的立法理念、责任根据、构成要件、证明责任是这一领域研究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