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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校园犯罪是近年来社会给予高度关注的话题,特别是发生在中小学校园犯罪问题,更是学校、家长与社会关注的焦点。校园犯罪预防教育是教育领域中一项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本课题试图通过江西省中小学校园犯罪预防教育的调查,以点带面,深入分析目前中小学校园犯罪预防教育的现状和不足。通过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深入反思传统教育学的缺陷,准确地把握现代教育学的定位,从教育与社会、治安、生活等侧面,为中小学生提供一个提高自我保护技能的平台。
【关键词】中小学 犯罪预防 教育
一、中小学校园犯罪预防教育研究的缘起与重要性
随着现代社会的变迁,学校教育,特别是处于青少年成长关键时期的中小学教育,逐渐取代了家庭犯罪预防教育的功能。对于学校犯罪预防教育担任的角色问题,国内外曾经存在着激烈的争论,一些学者认为,犯罪原因在校外,因而学校无法起到根本的作用,校园犯罪预防教育并非至关重要;另一些学者认为,中小学校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介入、提供帮助、普及知识以及预防犯罪等各方面拥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校园犯罪预防教育的作用和影响力不可小觑。本课题调查研究认为,加强和完善中小学校园犯罪预防教育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刻不容缓。
我国教育部高度重视发生在中小学校园内的犯罪案件,要求积极采取措施预防犯罪。这是由我国预防犯罪工作的实际需要和青少年成长的特点决定的。第一,在现实生活中,一般犯罪的侵害对象为老人、妇女、青少年等自我保护弱势的群体,校园及其周边的犯罪侵害对象更是具有针对性。而犯罪预防教育对中小学生来说具有重要的保护意义。第二,在校园犯罪中,相当一部分涉及校园犯罪的青少年是由于对犯罪无知,或者缺乏预防犯罪的意识而造成的。而且绝大多数校园犯罪的受害者,是在校的中小学生。造成的伤害和损失也在他们的无知和缺乏预防意识和技能中进一步扩大和深入。第三,中小学生正在经历青少年生长阶段,这是人生成长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时期教育培养他们形成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养成预防犯罪、远离犯罪、积极向上的良好生活习惯是至关重要的。特别是在校中小学生,他们集中在校园内学习和生活,具有开展集中统一犯罪预防教育的良好条件。
二、以江西省中小学校为例分析犯罪预防教育存在问题及原因
围绕校园治安这个话题,近年来引来了更多的关注,特别是一系列重大犯罪案件频频发生之后。2010年4月8日,郑民生持刀杀害福建南平实验小学8名无辜小学生,杀伤5名。2010年4月29日,徐玉元携带单刃尖刀闯进江苏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对园内的幼儿和教师员工大肆残杀,致32人受伤。校园及其周边地区的安全成为社会焦点。江西省中小学校目前没有发生恶性暴力案件,但是校园并非祥和宁静:江西萍乡某校年仅14岁的初中女生陈某在校考试后被拐骗至宜春某娱乐场所坐台。江西进贤县一中学生熊某甲、熊某乙兄弟在校园内被4个15岁左右的男青年强行带到学校外面的后山上殴打和抢劫。……诸如此类的案件在中小学校园内屡见不鲜。中小学校园犯罪预防教育研究课题组在对江西省内南昌、九江、赣州等13个市(县)就读过中小学的调查者随机问卷调查时,有69%左右的调查对象认为中小学校园治安状况一般,18%左右的调查对象认为治安状况较差。在调查中,49.76%的调查对象在中小学校园内经历过校园犯罪案件。可见校园治安状况不容乐观。笔者分析,校园内犯罪预防教育问题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主要可以划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一)社会层次的原因
一方面,我国正处于犯罪高发时期。转型中的社会存在很多不公平、不和谐因素使犯罪率不断攀升。各种犯罪案件有的以校园周边,甚至就以校园内部的目标为侵害对象。这样的犯罪侵害对尚处于青少年时期的中小学生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他们预防的意识和防范的技能都处于弱势。犯罪侵害在中小学生并不成熟的心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阴影。另一方面,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在带来巨大经济与社会效应的同时也把一系列暴力、黄色等负面东西广泛地传播给社会,同时也过早地传给了中小学生。中小学生在遭受社会犯罪侵害,无法预防和减少伤害的同时受到了不良影响,有的甚至由受害者转变成为施暴者和破坏者。
(二)家庭层面的原因
家庭教育对孩子的成长关系很大,有一些父母没有注重对孩子的犯罪预防教育,如何防范犯罪侵害,如何应对犯罪侵害,如何远离犯罪,都没有及时掌握方法教育孩子。有的父母不仅预防意识薄弱,其自身也没有掌握这些基本的常识和技巧,更无从教导孩子。
(三)教育层面的原因
当前,很多中小学校对学生的道德、法制教育并没落实到位,基本流于形式,更缺乏对学生对预防犯罪系统、科学的教育。很多学生根本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怎么样去维护自己的权利,甚至碰到人身财产被伤害了还不敢报告老师与父母,更谈不上向公安政法部门报案。个别老师的教育教学方法也欠佳,面对一些后进生,不是耐心引导与适当批评相结合帮助其转化,而是采取原始的体罚,甚至动不动就劝退回家。
三、以江西省中小学为例探索改善中小学校园犯罪预防教育
福建南平、广西合浦、广东雷州、江苏泰兴、山东潍坊、陕西南郑等地相继报道了发生在中小学校园的犯罪案件,我们是不是应该深刻反省一下中小学校园犯罪预防教育的缺憾!根据上文主要分析的原因和问题,改善中小学校园犯罪预防教育势在必行,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营造良好的社会与家庭环境
加强全社会的法制与道德观念,预防与减少各种犯罪,保障社会和谐稳定,让中小学校园在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里发展。应当以中小学校为核心和主体,联合社会、家庭力量定期举办各种培训班,对家长、学校、社会各方面的教育方式、法制与教育观念进行培训,对在学校有坏习气的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对在学校可能受到犯罪威胁的学生进行预防性、技能性教育;对在学校已经受到侵害威胁的学生进行疏导和帮扶教育,正确引导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二)大力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
中小学校在学校内部要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在提高道德教育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正确地认识社会,学习社会先进人物;同时要高度重视法制教育,可以通过墙刊、电影、广播等多种手段来宣传法律。中小学校可以联合公安、司法等部门开设法制课,不仅要保证时间和质量,形成长效机制,而且要保证从预防犯罪侵害、中止犯罪侵害、再到犯罪侵害后的疏导和帮扶都有明确的可以实践、可操作性强的有效内容,形成科学规范的预防教育体系。 (三)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心理教育
学校既要引导学生走正确的人生道路,提高他们区别真善美与假恶丑的能力,又要引导学生走向成熟,接受社会带犯罪发展的观念,明白生活中有小红帽,也有狼外婆。中小学校应及时把握学生的心理变化过程,对个别心理不健康尤其是对社会有敌对情绪的学生要及时开导,防止他们走向犯罪道路;对可能遭受犯罪侵害、威胁尤其是对已经受到伤害的学生要及时疏解,帮助他们正视犯罪侵害,防止他们因为逃避而造成对幼小心灵不可弥补的伤害。
(四)创新教育方法,吸引孩子树立远离犯罪的健康心理
掌握预防犯罪的技能技巧,学以致用。这就需要学校开展预防教育时不断探索与努力,根据中小学生生长发育的特点规律,多渠道,多角度,适当、适度地让学生逐步接触到预防犯罪的实质性内容。各地方针对中小学校园教育陆续实践了一些好的做法:辽宁沈阳和平区人民法院法官亲临课堂以案说法,9年来摸索出一条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新路。深圳南山区人民检察院“预防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进校园”活动,检察官走进中小学校园讲授法制教育课。从这些做法中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相信预防与减少中小学校园犯罪行为和犯罪侵害是可以取得实际效果的。
(五)坚持校内外教育相结合,巩固学校法制教育效果
教育系统自2005年就开展了“为了明天——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与司法部等部门共同组织好面向中小学生的“小小律师”教育活动和面向法制副校长的培训工作。中小学校要坚持校内外教育相结合,将青少年法制教育和禁毒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等各项相关教育结合起来,逐步建立青少年学生社区参与综合评价系统,把家庭评价与学校评价、社区评价有机结合起来。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老干部、老教师等的特长,为中小学生犯罪预防教育提供支持。各地中小学校要积极与检察院、法院建立长期密切联系,组织学生旁听法院的开庭审理过程,开展模拟法庭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学生学法、守法意识。
(六)重点加强青少年群体的救助和服务工作
早在2007年,中宣部、文明办与全国妇联、团中央等12个部门共同开展了“共享蓝天”全国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少年儿童大行动。这个活动还在继续进行,并且救助和服务的青少年儿童范围扩张到广大中小学学生。要深入中小学校园,通过基层调查、建立跟踪档案、帮助生活、解决困难等各种措施,救助和预防中小学生犯罪侵害。
综上所述,中小学校园犯罪预防教育包含两个重要部分:一方面,如何教育中小学生以保护自身安全为主预防犯罪侵害,特别是预防校园内犯罪的侵害;另一方面,如何教育中小学生以自身健康成长为主预防青少年成为犯罪主体,特别是预防中小学生成为校园内犯罪的实施者,甚至是走向社会犯罪。这两个方面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经过研究,国内外专家普遍认为,到青春期即十二三岁再对在校学生进行预防教育其实已经晚了。犯罪预防教育需要一个非常长的过程,校园犯罪预防就必须从早做起,预防得越早,预防教育、减少犯罪的成本就越低。社会教育的发展要求校园犯罪预防教育进一步完善、成熟。
【参考文献】
[1]董士昙. 学校犯罪预防教育透视.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06(4).
[2]预防犯罪到校园. 人民法院报社,2007-09-10.
[3]李舜宜. 关爱下一代 共建阳光校园——我院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进校园”活动. 南山检察网,2006-10-31.
[4]团中央社区和维护青少年权益部 “为了明天——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2005-12-12.
[5]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课题组. 中国未成年人权益状况报告. 中国青年研究,2008(11).
【关键词】中小学 犯罪预防 教育
一、中小学校园犯罪预防教育研究的缘起与重要性
随着现代社会的变迁,学校教育,特别是处于青少年成长关键时期的中小学教育,逐渐取代了家庭犯罪预防教育的功能。对于学校犯罪预防教育担任的角色问题,国内外曾经存在着激烈的争论,一些学者认为,犯罪原因在校外,因而学校无法起到根本的作用,校园犯罪预防教育并非至关重要;另一些学者认为,中小学校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介入、提供帮助、普及知识以及预防犯罪等各方面拥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校园犯罪预防教育的作用和影响力不可小觑。本课题调查研究认为,加强和完善中小学校园犯罪预防教育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刻不容缓。
我国教育部高度重视发生在中小学校园内的犯罪案件,要求积极采取措施预防犯罪。这是由我国预防犯罪工作的实际需要和青少年成长的特点决定的。第一,在现实生活中,一般犯罪的侵害对象为老人、妇女、青少年等自我保护弱势的群体,校园及其周边的犯罪侵害对象更是具有针对性。而犯罪预防教育对中小学生来说具有重要的保护意义。第二,在校园犯罪中,相当一部分涉及校园犯罪的青少年是由于对犯罪无知,或者缺乏预防犯罪的意识而造成的。而且绝大多数校园犯罪的受害者,是在校的中小学生。造成的伤害和损失也在他们的无知和缺乏预防意识和技能中进一步扩大和深入。第三,中小学生正在经历青少年生长阶段,这是人生成长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时期教育培养他们形成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养成预防犯罪、远离犯罪、积极向上的良好生活习惯是至关重要的。特别是在校中小学生,他们集中在校园内学习和生活,具有开展集中统一犯罪预防教育的良好条件。
二、以江西省中小学校为例分析犯罪预防教育存在问题及原因
围绕校园治安这个话题,近年来引来了更多的关注,特别是一系列重大犯罪案件频频发生之后。2010年4月8日,郑民生持刀杀害福建南平实验小学8名无辜小学生,杀伤5名。2010年4月29日,徐玉元携带单刃尖刀闯进江苏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对园内的幼儿和教师员工大肆残杀,致32人受伤。校园及其周边地区的安全成为社会焦点。江西省中小学校目前没有发生恶性暴力案件,但是校园并非祥和宁静:江西萍乡某校年仅14岁的初中女生陈某在校考试后被拐骗至宜春某娱乐场所坐台。江西进贤县一中学生熊某甲、熊某乙兄弟在校园内被4个15岁左右的男青年强行带到学校外面的后山上殴打和抢劫。……诸如此类的案件在中小学校园内屡见不鲜。中小学校园犯罪预防教育研究课题组在对江西省内南昌、九江、赣州等13个市(县)就读过中小学的调查者随机问卷调查时,有69%左右的调查对象认为中小学校园治安状况一般,18%左右的调查对象认为治安状况较差。在调查中,49.76%的调查对象在中小学校园内经历过校园犯罪案件。可见校园治安状况不容乐观。笔者分析,校园内犯罪预防教育问题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主要可以划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一)社会层次的原因
一方面,我国正处于犯罪高发时期。转型中的社会存在很多不公平、不和谐因素使犯罪率不断攀升。各种犯罪案件有的以校园周边,甚至就以校园内部的目标为侵害对象。这样的犯罪侵害对尚处于青少年时期的中小学生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他们预防的意识和防范的技能都处于弱势。犯罪侵害在中小学生并不成熟的心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阴影。另一方面,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在带来巨大经济与社会效应的同时也把一系列暴力、黄色等负面东西广泛地传播给社会,同时也过早地传给了中小学生。中小学生在遭受社会犯罪侵害,无法预防和减少伤害的同时受到了不良影响,有的甚至由受害者转变成为施暴者和破坏者。
(二)家庭层面的原因
家庭教育对孩子的成长关系很大,有一些父母没有注重对孩子的犯罪预防教育,如何防范犯罪侵害,如何应对犯罪侵害,如何远离犯罪,都没有及时掌握方法教育孩子。有的父母不仅预防意识薄弱,其自身也没有掌握这些基本的常识和技巧,更无从教导孩子。
(三)教育层面的原因
当前,很多中小学校对学生的道德、法制教育并没落实到位,基本流于形式,更缺乏对学生对预防犯罪系统、科学的教育。很多学生根本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怎么样去维护自己的权利,甚至碰到人身财产被伤害了还不敢报告老师与父母,更谈不上向公安政法部门报案。个别老师的教育教学方法也欠佳,面对一些后进生,不是耐心引导与适当批评相结合帮助其转化,而是采取原始的体罚,甚至动不动就劝退回家。
三、以江西省中小学为例探索改善中小学校园犯罪预防教育
福建南平、广西合浦、广东雷州、江苏泰兴、山东潍坊、陕西南郑等地相继报道了发生在中小学校园的犯罪案件,我们是不是应该深刻反省一下中小学校园犯罪预防教育的缺憾!根据上文主要分析的原因和问题,改善中小学校园犯罪预防教育势在必行,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营造良好的社会与家庭环境
加强全社会的法制与道德观念,预防与减少各种犯罪,保障社会和谐稳定,让中小学校园在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里发展。应当以中小学校为核心和主体,联合社会、家庭力量定期举办各种培训班,对家长、学校、社会各方面的教育方式、法制与教育观念进行培训,对在学校有坏习气的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对在学校可能受到犯罪威胁的学生进行预防性、技能性教育;对在学校已经受到侵害威胁的学生进行疏导和帮扶教育,正确引导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二)大力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
中小学校在学校内部要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在提高道德教育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正确地认识社会,学习社会先进人物;同时要高度重视法制教育,可以通过墙刊、电影、广播等多种手段来宣传法律。中小学校可以联合公安、司法等部门开设法制课,不仅要保证时间和质量,形成长效机制,而且要保证从预防犯罪侵害、中止犯罪侵害、再到犯罪侵害后的疏导和帮扶都有明确的可以实践、可操作性强的有效内容,形成科学规范的预防教育体系。 (三)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心理教育
学校既要引导学生走正确的人生道路,提高他们区别真善美与假恶丑的能力,又要引导学生走向成熟,接受社会带犯罪发展的观念,明白生活中有小红帽,也有狼外婆。中小学校应及时把握学生的心理变化过程,对个别心理不健康尤其是对社会有敌对情绪的学生要及时开导,防止他们走向犯罪道路;对可能遭受犯罪侵害、威胁尤其是对已经受到伤害的学生要及时疏解,帮助他们正视犯罪侵害,防止他们因为逃避而造成对幼小心灵不可弥补的伤害。
(四)创新教育方法,吸引孩子树立远离犯罪的健康心理
掌握预防犯罪的技能技巧,学以致用。这就需要学校开展预防教育时不断探索与努力,根据中小学生生长发育的特点规律,多渠道,多角度,适当、适度地让学生逐步接触到预防犯罪的实质性内容。各地方针对中小学校园教育陆续实践了一些好的做法:辽宁沈阳和平区人民法院法官亲临课堂以案说法,9年来摸索出一条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新路。深圳南山区人民检察院“预防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进校园”活动,检察官走进中小学校园讲授法制教育课。从这些做法中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相信预防与减少中小学校园犯罪行为和犯罪侵害是可以取得实际效果的。
(五)坚持校内外教育相结合,巩固学校法制教育效果
教育系统自2005年就开展了“为了明天——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与司法部等部门共同组织好面向中小学生的“小小律师”教育活动和面向法制副校长的培训工作。中小学校要坚持校内外教育相结合,将青少年法制教育和禁毒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等各项相关教育结合起来,逐步建立青少年学生社区参与综合评价系统,把家庭评价与学校评价、社区评价有机结合起来。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老干部、老教师等的特长,为中小学生犯罪预防教育提供支持。各地中小学校要积极与检察院、法院建立长期密切联系,组织学生旁听法院的开庭审理过程,开展模拟法庭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学生学法、守法意识。
(六)重点加强青少年群体的救助和服务工作
早在2007年,中宣部、文明办与全国妇联、团中央等12个部门共同开展了“共享蓝天”全国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少年儿童大行动。这个活动还在继续进行,并且救助和服务的青少年儿童范围扩张到广大中小学学生。要深入中小学校园,通过基层调查、建立跟踪档案、帮助生活、解决困难等各种措施,救助和预防中小学生犯罪侵害。
综上所述,中小学校园犯罪预防教育包含两个重要部分:一方面,如何教育中小学生以保护自身安全为主预防犯罪侵害,特别是预防校园内犯罪的侵害;另一方面,如何教育中小学生以自身健康成长为主预防青少年成为犯罪主体,特别是预防中小学生成为校园内犯罪的实施者,甚至是走向社会犯罪。这两个方面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经过研究,国内外专家普遍认为,到青春期即十二三岁再对在校学生进行预防教育其实已经晚了。犯罪预防教育需要一个非常长的过程,校园犯罪预防就必须从早做起,预防得越早,预防教育、减少犯罪的成本就越低。社会教育的发展要求校园犯罪预防教育进一步完善、成熟。
【参考文献】
[1]董士昙. 学校犯罪预防教育透视.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06(4).
[2]预防犯罪到校园. 人民法院报社,2007-09-10.
[3]李舜宜. 关爱下一代 共建阳光校园——我院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进校园”活动. 南山检察网,2006-10-31.
[4]团中央社区和维护青少年权益部 “为了明天——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2005-12-12.
[5]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课题组. 中国未成年人权益状况报告. 中国青年研究,20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