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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几百年来西方的乐器和器乐合奏体裁的不断发展,使弦乐四重奏从形式到乐器再到作品日趋完善,成为最重要的一种室内乐形式。在弦乐四重奏中大提琴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本文通过对大提琴在弦乐四重奏中的地位变化的分析,探讨大提琴的音色、节奏和音响色彩方面在四重奏中的作用,以及大提琴演奏者在演奏四重奏中的技巧。
关键词:弦乐四重奏;大提琴
器乐的独立发展可以追溯到16世纪。十六世纪,器乐逐渐开始兴起。发展至十六世纪后期,世界范围内终于开始出现关于乐器与演奏的刊物,之后乐器的种类逐渐丰富,形制越来越成熟,逐步形成了一个系统的乐器体系。与此同时,作曲家们也开始重视器乐创作,创作了许多不朽的经典,并且出现了器乐合奏的形式,即室内乐,器乐终于得以独立发展。在器乐教学发展的这几百年间,室内乐的形式也逐渐形成、完善和丰富,其中最重要的是弦乐四重奏。而在弦乐四重奏中,大提琴艺术更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同时,在四重奏的发展研究过程中,大提琴的角色和作用也出现了一些改变。
一、大提琴在四重奏中角色地位的变化
大提琴在四重奏中角色作用的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作曲家技巧和思路的成熟变得越来越重要。
最早的合奏中使用的是低音维奥尔琴,当时并没有现在的大提琴,这只是大提琴的前身。低音维奥尔琴在巴洛克时期的弦乐表演中主要用于通奏低音的演奏并掌握节奏,是整首乐曲的支撑声部,但是这时,它的重要性常常被人们所忽视。《罗迪弦乐四重奏》是一首典型的巴洛克四重奏,其中有明显的巴洛克风格特征。这首四重奏中大提琴主要演奏伴奏音型,体现了巴洛克这一时期大提琴(当时的低音维奥尔琴)的功能。这时大提琴的主要功能只是其他声部的支柱,在演奏中扮演的是重要但不起眼的角色,就像是广大的人民群众,虽然不比伟人的耀眼光芒,但却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到了 18世纪,在自然科学新发现的前提下,欧洲掀起了一场空前盛大的解放思想的运动——启蒙运动,倡导自由、平等、博爱,还由此引发了德国文学的“狂飙突进”运动,预示了浪漫主义的音乐风格。同时,在艺术方面提倡“回归自然”。因此,音乐不再强调过多的装饰,将音乐从多余的装饰中解放出来,并要求音乐具有高贵朴素、平衡完美的形式以及严肃认真的艺术目的。乐器形制发生了一些变化,音乐体裁上也出现了许多创新,尤其是交响曲的出现和确立,对弦乐四重奏有着深远的影响,同时也对大提琴在四重奏中的地位有着积极的意义。因为作曲家、演奏家和听众们逐渐发现弦乐四重奏是乐曲合奏最完美的形式,各乐器在音色、旋律方面都有各自的独特性,大提琴也已正式被用在弦乐四重奏中,不在通过通奏低音来支撑音乐,也成为四乐器的组成部分,通常是用于承上启下。虽然这时大提琴在弦乐四重奏中地位已经比过去提高了一大截,但仍只是扮演了配角的角色。在《维也纳弦乐四重奏》中,大提琴开始涉猎主旋律,这为大提琴担任主角奠定了基础。
维也纳古典主义时期,最具代表性的作曲家就是海顿和莫扎特,他们二人对弦乐四重奏的确立、规范和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海顿被誉为“四重奏之父”,他确立了弦乐四重奏的形式,是弦乐四重奏发展的里程碑式的人物。[1]1770年左右他的四重奏作品达到成熟,受他交响曲创作的影响,他的弦乐四重奏形成了与交响乐相同的四乐章的固定格式,作品达到了所有风格因素的统一和形式与表现的完美,他的四重奏具有节奏多变的特点,主题扩张,展开部组织的很好,同时大提琴开始作为一种旋律和独奏乐器,对位变得重要,经常运用一些对位手法来达到丰富织体的目的。作为“保护人”制度下的音乐家,海顿的作品宫廷风格较重,音乐跨度不大,具有当时音乐华丽风格的影子,这些特点在这些多用于宫廷室内演出的弦乐四重奏中极为明显20世纪90年代,他的弦乐四重奏创作达到了巅峰,他的著名作品有《皇帝四重奏》、《云雀》等。海顿之后,莫扎特的弦乐四重奏继承了他的音乐特点并在此基础上丰富和发展,他有六首献给海顿的弦乐四重奏,是成熟的古典风格的杰作,这六首四重奏体现了海顿晚期四重奏对他的影响,其中他运用了持续的主题发展和大量对位织体,尤其是各乐章之间的主题之间的对比性,这是他的突出贡献,使四乐器对话更加平等。此外,他还有另外两首弦乐五重奏和单簧管与弦乐四重奏。[2]
随着作曲家们弦乐四重奏的写作日渐成熟,大提琴在弦乐四重奏中的作用也随之凸显,大提琴开始在弦乐四重奏中成为主角。大提琴在弦乐四重奏中所扮演的角色发生这样的变化,主要是由于作曲家创作技法的成熟,作曲家可以运用弦乐四重奏来充分发挥各种乐器的技巧和音色的表现,这种对话一般的弦乐四重奏,自然而然地发挥大提琴在弦乐四重奏中独特的地位,这种独特性也使大提琴真正成为弦乐四重奏的主要乐器,成为主角。[3]
二、大提琴在弦乐四重奏中的作用
1、音色
每件乐器在音色上都有其独特性,即使是同一件乐器,在不同的音域、不同的音高、不同的演奏方法都会形成不同的音色,就像大提琴,同一音高用不同琴弦演奏,音色上给人的感觉都是不同的,弓在指板附近或在琴码附近的音色听起来都会有很大的差别。随着管弦乐队编制的变化,以及重奏中乐器编制的完善,乐器种类的叠加,乐器的多种组合,使得乐队的音色越来越饱满,音色在音乐中的地位也不断上升。音色是人类听觉的自然属性,所以人们不但也有其他声音甚至存在噪声。音色是情绪表达的一个重要的媒介,优美动听的音色来表达轻松愉快的心情,尖锐紧张高亢的音色来表达激烈惊恐的情绪等等。大提琴的音色深沉优美,每根弦的音色都具有独特性,不论是在乐队中还是在重奏中,都能很好地表达作品中的情绪,并且不仅可以中和高音乐器尖锐的音色,还能很好的承担低音声部基石的责任。
2、节奏
节奏是音乐的灵魂,是音乐的三要素之一,有着丰富的内涵。[4]不仅仅是有规律的节拍组合。节奏可以说是音乐的基点和支柱,虽然不如旋律优美动听,但是节奏对于整个音乐的作用价值与意义更是相当重要的,同样一段音乐旋律,如果使用不同的节奏,效果则大有改变。在我们实际演奏中,节奏带来的通常是一种推动力,贯穿音乐的整体,推动音乐向前发展。大提琴在四重奏中更多的是掌握节奏,控制整个音乐的进行,并且对于音乐情绪的转换具有关键作用,大提琴的节奏必须鲜明而坚定,稍有犹豫就会使音乐变味,这就对大提琴演奏者的节奏感要求更高。例如,在海顿的F大调四重奏的第一乐章中,大提琴声部的富含动力感的固定音型的伴奏,就体现了这种动力感。演奏者对节奏感的培养主要取决于其对音乐和声色彩的把握,由于大提琴的支柱功能,演奏的伴奏音型通常体现和声功能,尤其在转调等和声色彩转换的地方,以及音乐开始、高潮及结束等关键的转折点上。如果演奏者不能准确把握这些关键点,不能坚定不移的演奏出来,就不能充分的发挥出大提琴在重奏中的重要作用,所以说,大提琴在四重奏中,不仅有节奏的支撑作用,对作品调性的持续发展、转调离调等都有着重要的意义。这一点在舒伯特的弦乐四重奏《死神与少女》第一乐章的结尾中有非常明显的体现,如大提琴声部的和声功能的显著表现,以及在和声中的烘托及稳定作用。
3、音响效果
在弦乐四重奏中大提琴不仅主旋律的演奏,更多的还是对和声色彩的烘托和对其他声部的衬托作用,除了前面提到的音色和节奏,大提琴本身的的音响效果也是关键因素。音响效果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个是大提琴的音量。在弦乐四重奏的四件乐器中,大提琴的琴身最大,因此共鸣声也相对更洪亮。另一个是声音的色彩性。这一点上,首先大提琴受其乐器形制的影响,因此大提琴的音区较低,音色十分接近人声,类似于歌唱,优雅从容,易于表现慰藉抒情的情感。其次,大提琴的每根琴弦都有其独特的的色彩效果,即使同一音高也可以演奏出不同的情感色彩。比如A弦上的la比较尖锐嘹亮,同八度的la在D弦上演奏就會有一种朦胧柔和略带忧郁的感觉。这也由于大提琴四根弦的独特性:A弦音色是四根弦中最为明亮的,D弦的声音与A弦相比则有一种暗淡之感,G、C两根弦虽音色低沉却刚劲有力,这也为大提琴在合奏中发挥作用奠定了基础。同时,在演奏中大提琴还可以有多种技法的使用,可以配合重奏的音乐表现,也可以展现演奏者高超的技巧。
三、结论
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器乐合奏的创作与表演日渐成熟,本文通过对历史上大提琴在弦乐四重奏中角色变化的研究,简要分析了大提琴在弦乐四重奏中的作用,以及在弦乐四重奏中演奏者应注意的合作技巧,通过研究我们会发现,在不同的四重奏作品中,大提琴在其中也发挥着不同的作用。要把握好大提琴的音色、节奏、音量以及情感色彩的表达,,充分体现出各弦乐四重奏独特的艺术魅力,这是表演弦乐四重奏中大提琴演奏者最应注意的。
参考文献:
[1] 胡思思,浅谈综合性大学室内乐赏析课教学的几个方面[J].文艺生活,2011
[2] 余志刚,西方音乐简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11
[3] 孙昕阳,浅析大提琴在弦乐四重奏中的多种“角色”[J].北方音乐,2017
[4] 梁冬梅,论大提琴在弦乐四重奏中的艺术认知与演奏规格[J].吉林艺术学院学报,2015
作者简介:
李文璐(2000-),女,汉,河北沙河,本科生,山东大学(威海),研究方向:音乐学,山东大学(威海)。
关键词:弦乐四重奏;大提琴
器乐的独立发展可以追溯到16世纪。十六世纪,器乐逐渐开始兴起。发展至十六世纪后期,世界范围内终于开始出现关于乐器与演奏的刊物,之后乐器的种类逐渐丰富,形制越来越成熟,逐步形成了一个系统的乐器体系。与此同时,作曲家们也开始重视器乐创作,创作了许多不朽的经典,并且出现了器乐合奏的形式,即室内乐,器乐终于得以独立发展。在器乐教学发展的这几百年间,室内乐的形式也逐渐形成、完善和丰富,其中最重要的是弦乐四重奏。而在弦乐四重奏中,大提琴艺术更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同时,在四重奏的发展研究过程中,大提琴的角色和作用也出现了一些改变。
一、大提琴在四重奏中角色地位的变化
大提琴在四重奏中角色作用的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作曲家技巧和思路的成熟变得越来越重要。
最早的合奏中使用的是低音维奥尔琴,当时并没有现在的大提琴,这只是大提琴的前身。低音维奥尔琴在巴洛克时期的弦乐表演中主要用于通奏低音的演奏并掌握节奏,是整首乐曲的支撑声部,但是这时,它的重要性常常被人们所忽视。《罗迪弦乐四重奏》是一首典型的巴洛克四重奏,其中有明显的巴洛克风格特征。这首四重奏中大提琴主要演奏伴奏音型,体现了巴洛克这一时期大提琴(当时的低音维奥尔琴)的功能。这时大提琴的主要功能只是其他声部的支柱,在演奏中扮演的是重要但不起眼的角色,就像是广大的人民群众,虽然不比伟人的耀眼光芒,但却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到了 18世纪,在自然科学新发现的前提下,欧洲掀起了一场空前盛大的解放思想的运动——启蒙运动,倡导自由、平等、博爱,还由此引发了德国文学的“狂飙突进”运动,预示了浪漫主义的音乐风格。同时,在艺术方面提倡“回归自然”。因此,音乐不再强调过多的装饰,将音乐从多余的装饰中解放出来,并要求音乐具有高贵朴素、平衡完美的形式以及严肃认真的艺术目的。乐器形制发生了一些变化,音乐体裁上也出现了许多创新,尤其是交响曲的出现和确立,对弦乐四重奏有着深远的影响,同时也对大提琴在四重奏中的地位有着积极的意义。因为作曲家、演奏家和听众们逐渐发现弦乐四重奏是乐曲合奏最完美的形式,各乐器在音色、旋律方面都有各自的独特性,大提琴也已正式被用在弦乐四重奏中,不在通过通奏低音来支撑音乐,也成为四乐器的组成部分,通常是用于承上启下。虽然这时大提琴在弦乐四重奏中地位已经比过去提高了一大截,但仍只是扮演了配角的角色。在《维也纳弦乐四重奏》中,大提琴开始涉猎主旋律,这为大提琴担任主角奠定了基础。
维也纳古典主义时期,最具代表性的作曲家就是海顿和莫扎特,他们二人对弦乐四重奏的确立、规范和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海顿被誉为“四重奏之父”,他确立了弦乐四重奏的形式,是弦乐四重奏发展的里程碑式的人物。[1]1770年左右他的四重奏作品达到成熟,受他交响曲创作的影响,他的弦乐四重奏形成了与交响乐相同的四乐章的固定格式,作品达到了所有风格因素的统一和形式与表现的完美,他的四重奏具有节奏多变的特点,主题扩张,展开部组织的很好,同时大提琴开始作为一种旋律和独奏乐器,对位变得重要,经常运用一些对位手法来达到丰富织体的目的。作为“保护人”制度下的音乐家,海顿的作品宫廷风格较重,音乐跨度不大,具有当时音乐华丽风格的影子,这些特点在这些多用于宫廷室内演出的弦乐四重奏中极为明显20世纪90年代,他的弦乐四重奏创作达到了巅峰,他的著名作品有《皇帝四重奏》、《云雀》等。海顿之后,莫扎特的弦乐四重奏继承了他的音乐特点并在此基础上丰富和发展,他有六首献给海顿的弦乐四重奏,是成熟的古典风格的杰作,这六首四重奏体现了海顿晚期四重奏对他的影响,其中他运用了持续的主题发展和大量对位织体,尤其是各乐章之间的主题之间的对比性,这是他的突出贡献,使四乐器对话更加平等。此外,他还有另外两首弦乐五重奏和单簧管与弦乐四重奏。[2]
随着作曲家们弦乐四重奏的写作日渐成熟,大提琴在弦乐四重奏中的作用也随之凸显,大提琴开始在弦乐四重奏中成为主角。大提琴在弦乐四重奏中所扮演的角色发生这样的变化,主要是由于作曲家创作技法的成熟,作曲家可以运用弦乐四重奏来充分发挥各种乐器的技巧和音色的表现,这种对话一般的弦乐四重奏,自然而然地发挥大提琴在弦乐四重奏中独特的地位,这种独特性也使大提琴真正成为弦乐四重奏的主要乐器,成为主角。[3]
二、大提琴在弦乐四重奏中的作用
1、音色
每件乐器在音色上都有其独特性,即使是同一件乐器,在不同的音域、不同的音高、不同的演奏方法都会形成不同的音色,就像大提琴,同一音高用不同琴弦演奏,音色上给人的感觉都是不同的,弓在指板附近或在琴码附近的音色听起来都会有很大的差别。随着管弦乐队编制的变化,以及重奏中乐器编制的完善,乐器种类的叠加,乐器的多种组合,使得乐队的音色越来越饱满,音色在音乐中的地位也不断上升。音色是人类听觉的自然属性,所以人们不但也有其他声音甚至存在噪声。音色是情绪表达的一个重要的媒介,优美动听的音色来表达轻松愉快的心情,尖锐紧张高亢的音色来表达激烈惊恐的情绪等等。大提琴的音色深沉优美,每根弦的音色都具有独特性,不论是在乐队中还是在重奏中,都能很好地表达作品中的情绪,并且不仅可以中和高音乐器尖锐的音色,还能很好的承担低音声部基石的责任。
2、节奏
节奏是音乐的灵魂,是音乐的三要素之一,有着丰富的内涵。[4]不仅仅是有规律的节拍组合。节奏可以说是音乐的基点和支柱,虽然不如旋律优美动听,但是节奏对于整个音乐的作用价值与意义更是相当重要的,同样一段音乐旋律,如果使用不同的节奏,效果则大有改变。在我们实际演奏中,节奏带来的通常是一种推动力,贯穿音乐的整体,推动音乐向前发展。大提琴在四重奏中更多的是掌握节奏,控制整个音乐的进行,并且对于音乐情绪的转换具有关键作用,大提琴的节奏必须鲜明而坚定,稍有犹豫就会使音乐变味,这就对大提琴演奏者的节奏感要求更高。例如,在海顿的F大调四重奏的第一乐章中,大提琴声部的富含动力感的固定音型的伴奏,就体现了这种动力感。演奏者对节奏感的培养主要取决于其对音乐和声色彩的把握,由于大提琴的支柱功能,演奏的伴奏音型通常体现和声功能,尤其在转调等和声色彩转换的地方,以及音乐开始、高潮及结束等关键的转折点上。如果演奏者不能准确把握这些关键点,不能坚定不移的演奏出来,就不能充分的发挥出大提琴在重奏中的重要作用,所以说,大提琴在四重奏中,不仅有节奏的支撑作用,对作品调性的持续发展、转调离调等都有着重要的意义。这一点在舒伯特的弦乐四重奏《死神与少女》第一乐章的结尾中有非常明显的体现,如大提琴声部的和声功能的显著表现,以及在和声中的烘托及稳定作用。
3、音响效果
在弦乐四重奏中大提琴不仅主旋律的演奏,更多的还是对和声色彩的烘托和对其他声部的衬托作用,除了前面提到的音色和节奏,大提琴本身的的音响效果也是关键因素。音响效果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个是大提琴的音量。在弦乐四重奏的四件乐器中,大提琴的琴身最大,因此共鸣声也相对更洪亮。另一个是声音的色彩性。这一点上,首先大提琴受其乐器形制的影响,因此大提琴的音区较低,音色十分接近人声,类似于歌唱,优雅从容,易于表现慰藉抒情的情感。其次,大提琴的每根琴弦都有其独特的的色彩效果,即使同一音高也可以演奏出不同的情感色彩。比如A弦上的la比较尖锐嘹亮,同八度的la在D弦上演奏就會有一种朦胧柔和略带忧郁的感觉。这也由于大提琴四根弦的独特性:A弦音色是四根弦中最为明亮的,D弦的声音与A弦相比则有一种暗淡之感,G、C两根弦虽音色低沉却刚劲有力,这也为大提琴在合奏中发挥作用奠定了基础。同时,在演奏中大提琴还可以有多种技法的使用,可以配合重奏的音乐表现,也可以展现演奏者高超的技巧。
三、结论
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器乐合奏的创作与表演日渐成熟,本文通过对历史上大提琴在弦乐四重奏中角色变化的研究,简要分析了大提琴在弦乐四重奏中的作用,以及在弦乐四重奏中演奏者应注意的合作技巧,通过研究我们会发现,在不同的四重奏作品中,大提琴在其中也发挥着不同的作用。要把握好大提琴的音色、节奏、音量以及情感色彩的表达,,充分体现出各弦乐四重奏独特的艺术魅力,这是表演弦乐四重奏中大提琴演奏者最应注意的。
参考文献:
[1] 胡思思,浅谈综合性大学室内乐赏析课教学的几个方面[J].文艺生活,2011
[2] 余志刚,西方音乐简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11
[3] 孙昕阳,浅析大提琴在弦乐四重奏中的多种“角色”[J].北方音乐,2017
[4] 梁冬梅,论大提琴在弦乐四重奏中的艺术认知与演奏规格[J].吉林艺术学院学报,2015
作者简介:
李文璐(2000-),女,汉,河北沙河,本科生,山东大学(威海),研究方向:音乐学,山东大学(威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