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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文章对敦煌莫高窟第257窟主室南壁西端壁画的主题进行了探讨,认为其不是1986年定名的“弊狗因缘”。通过分析此图与相邻壁画“鹿王本生”图的联系,论证其与“提婆达多破僧事”情节中的“如佛而卧”“自投于地”“热血从面孔出”“之喻”等内容相关,与《鼻奈耶》《十诵律》《四分律》等律典匹配度较高,尤其是《四分律》所记,与几项画面要素皆可对应。
关键词:莫高窟第257窟;弊狗因缘;提婆达多;《四分律》;鹿王本生;駏驉
中图分类号:K87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106(2020)06-0048-09
Abstract: This paper presents a new discussion on a theme found in the murals at the western end of the south wall in Mogao cave 257, and comes to the conclusion that this theme is not, as was previously concluded in 1986, a depiction of the“Karma Story of an Evil Dog.”By analyzing the connection between this image and the adjacent theme,“the Deer King Jataka,”this research demonstrates that the expressive purpose of this mural is related to the story of Devadatta disrupting the Sangha. In particular, this mural emphasizes the following plot points related to Devadatta:“lying like the sleeping Buddha,”“falling to the ground from the bed,” “blood spurting from his face,”and“the metaphor of the hinny.”These images are highly consistent with scenes from classic texts such as the Vinaya, Sarvastivada-vinaya, and Dharmagupta-vinava, the final text having particularly strong correspondence with several elements of the paintings in cave 257.
Keywords: Mogao cave 257; Karma Story of an Evil Dog; Devadatta; Dharmagupta-vinava; Deer King Jataka; hinny
本文探讨的这幅壁画位于敦煌莫高窟第257窟主室南壁西侧,处在南壁“沙弥守戒自杀”图和西壁“鹿王本生”图之间,长约123厘米,高约60厘米。壁画曾被烟熏,图像清晰度受损,画面辨识比较困难(图1)。
1943年何正璜记录此窟南壁“有一故事图,为灌顶受戒之情况”[1-2]。张大千记为“南壁,削发,等”[3],似指沙弥守戒自杀图中的削发场景。国立敦煌艺术研究所时期及敦煌文物研究所初期,此图被判为“佛传图”的一部分{1}[4]。1981年版《中国石窟·敦煌莫高窟(一)》收录此幅壁画图像(图版43),对主题未作说明,特别指出南壁“西端的两个画面有待考释”[5]。1982年版《敦煌莫高窟内容总录》记录为“下东起沙弥守戒自杀品、沙弥均提品各一铺”[6]。1986年,樊锦诗、马世长在《莫高窟北朝洞窟本生、因缘故事画补考》(以下简称《补考》)一文中对此图为“沙弥均提品”提出了质疑,认为是“弊狗因缘”[7]。1996年版《敦煌石窟内容总录》将此图内容修订为“弊狗因缘”,此后得到了学界广泛沿用,有个别学者在引用的同时表示出疑问[8]。《补考》相关章节是目前对此图作出考证的主要论述。笔者在洞窟实地调查时发现此文所示的插图似不太准确,且论证较为简略,图中关键画面元素的主题仍可商榷。
一 画面内容及“弊狗因缘”质疑
这里按照从东至西(从左至右)的顺序对图像中的主要画面元素进行描述,并附新绘线描图一幅(图2)。画面左方场景中绘一比丘侧卧床上,床榻位于一拱形山洞(或草庐)前方,山洞上下方绘三角形山峦,山洞右侧有一竖长榜题框,无文字可辨(图2a)。床榻上的侧卧比丘着右袒式袈裟,右臂外展,右手支颐,袈裟褶皱依稀可辨,足部细节已不清晰。比丘发根部及袈裟缘口施以绿色,肤色已因变色呈灰褐色,五官依稀可辨,眉、眼、鼻处可见白色高光晕染,有自信之神态。比丘所卧之床榻形制简易,四条床腿,上细下粗,床面上隐约可见绳状网格细节,大概表示为禅床或绳床。此床明显绘为左高右低倾斜状,侧卧比丘亦随之倾斜。图像中部偏左绘两棵树,高度纵贯整个画面(图2b)。树冠偏向右侧,枝叶卷曲。紧临树冠右侧绘有三角形山峦,山峦上方有榜题痕迹一条,字迹不可辨(图2c)。树冠下方有一圆拱形小建筑,有两扇小门,似为草庐(图2d)。树下,草庐右方,一人席地而坐,左手向后支地,右手置右膝上,双膝弯曲,脚部残损(图2e)。依发型判断,此人应为比丘,但其上身着装奇特,袈裟似乎随意凌乱地披于肩、頸上,一部分垂搭于左臂;胸、腹部外露,下身似着裙,短于膝盖以上。此比丘五官细节已难辨,嘴似微张,嘴之前绘有一团淡红色。其身姿和表情似有懒散、沮丧之态。紧邻坐地比丘右侧,绘有一动物(图2f)。动物画面残损较为严重,双耳向上直立,面部瘦长,唇吻较为突出,五官难辨;颈部较粗壮,低首向左斜向下方,背部平直,背上似披一块方形垫子,可辨其垂直线条及色块变化;两条前腿可见,下部细而长,右前腿弯曲前抬,后腿已难辨;其毛色总体呈黑色,耳部、颈下胸前及前腿内侧可见白色晕染痕迹,表示毛色的变化。 《补考》将此图描述为两个画面:(1)大树下圆拱状门形建筑,门前坐一比丘,两手后伸支地,两膝屈起。有一狗,低头欲舔比丘状。(2)山洞前的床上右卧一比丘,右臂支床,右掌托腮,左臂置于体侧[6]29。文中附插图一幅(图3)。
《补考》对此图释读的关键在于指认图中坐地比丘右侧动物为狗,描述画面为“有一狗,低头欲舔比丘状”,插图中此动物也呈现狗形,伸出舌头。《补考》认为此画面与《经律异相》第47卷《弊狗因一比丘得生善心》的内容比较接近。
有一长者财富无数,有一弊狗常喜啮人,凡人不得妄入其门。有一比丘,聪明善慧圣达难当逮,入其门乞。值狗出卧不觉入时,长者设食狗觉方见。念出卧不觉沙门得入,今既已坐当奈之何,若独食者出必啮杀,啖其腹中所食美膳,若分我食乃原之耳。沙门知其心念,自食一揣,与狗一揣。善生慈向于沙门,前舐其足。后出门卧,曾被其啮人剑斫其头。其狗即生长者夫人腹中,生后短命寻复终亡。复生彼国余长者家。年十余岁,见一沙门前迎为礼,启其父母请为我师,施设供养寻受经戒,再化家中一切大小诵经念道。因报二亲求为沙门,不受具足,供养和尚日夜不懈。和尚灭后乃受戒德。[9]
《补考》特别标示出了“善生慈向于沙门,前舐其足”和“因报二亲求为沙门,不受具足,供养和尚日夜不懈,和尚灭后乃受戒德”两句经文,认为“画面中表现弊狗舔比丘和弊狗转生后求为沙门的情景”。但《补考》对画面与经文情节的对应关系并没有进行论述。按本文画面描述,首先难以判断坐地比丘右侧的动物确实为狗,其次也难以辨识其头部前倾的动作为“舔比丘”(難辨其有舌),且经文中为“前舐其足”,而画面中动物头接近比丘手一侧。另外,比丘侧卧于床上的场景中并无其他人物和道具,无法理解画面如何表现出“弊狗转生后求为沙门的情景”。
《补考》也指出,“弊狗因缘在克孜尔石窟也有,如第80窟主室券顶南壁的一幅:一狗卧一座上,在佛旁听讲法,狗的下方有一钵。另一侧是一人持剑作欲砍状”,但并没有说明莫高窟第257窟的此幅壁画与克孜尔石窟的弊狗因缘在图像上有何联系。克孜尔石窟画面中的坐佛、持剑者、钵等图像元素,在莫高窟壁画中都不具备。如果不能明确指认莫高窟此图中有狗的形象,莫高窟、克孜尔石窟的两幅图实际上看不到任何相关联的图像元素。
本文对第257窟“弊狗因缘”说的质疑可概括为:(1)坐地比丘右侧的动物难以确认为狗;(2)从图像上难以看出“弊狗转生后求沙门的情景”;(3)莫高窟此图与克孜尔石窟弊狗因缘图并无相似的画面元素。
二 画面试析:提婆达多和
1. 非《沙弥均提品》
对“弊狗因缘”提出质疑后,我们首先考虑其是否与1982年版《敦煌莫高窟内容总录》所著录的《沙弥均提品》有关。《补考》否定了此说,认为“画面的内容,过去曾释作《沙弥均提品》。如将画面对照此经,不难发现画面上门旁一狗低头舔比丘,床上右卧比丘的情节均不见于《沙弥均提品》”。《沙弥均提品》见《贤愚经》卷13,其中主要情节为狗盗肉、众人打狗、舍利弗施食救狗、狗转生为沙弥、舍利弗度沙弥等[10]。图像难以反映出这些内容,笔者故不赞同“沙弥均提品”说。
2. 提婆达多图像试析
重读此画,两个比丘形象的一些共性引起笔者的注意。如前描述,坐地比丘衣衫不整,坐姿散乱,有颓败之态,这也是此图显著的特殊之处。出家比丘作为佛教三宝之一,在行、住、坐、卧等方面多有戒律的规范,特别注重威仪庄重。佛教美术中通常对出家比丘以正面形象描绘。那么,此图中比丘为何呈现散乱之态?以此思路观察另一侧卧比丘,倾斜的禅床角度和身姿,亦构成一种不稳定、反常之观感。侧卧比丘的另一特殊之处在于,此应是比丘像(并无佛之发髻,也无胁侍众弟子),却分明采用了涅槃造像中常见的佛右胁而卧于禅床之上的卧姿。然而,从犍陀罗、中亚、新疆到敦煌的涅槃图中,佛与所卧之床,通常均以平行于地面的稳定方式描绘,突出佛临灭度时的平静之态。为何此处不但禅床与比丘俱倾斜,而且较为突兀地置于山野环境间?
从这两点疑问出发,或可认为此画作者似欲通过散乱、反常、不稳定的形象特征赋予画中二比丘一种负面的评价。那么,循此思路试问,佛教史籍中谁经常以负面角色出现而受到广泛批评?自然想到的是比丘僧团中犯下三逆重罪{1}的第一反面人物——提婆达多。于是,我们可以假设此图中的比丘与提婆达多有关,进而检索文献并联系同窟其他壁画进行观察,尝试验证。
以上假设将我们的思路直接引向紧邻此图、位于西壁之上的鹿王本生图。众所周知,图中忘恩负义、出卖九色鹿的溺水人即是提婆达多的前生。这个对应关系,几乎见于所有记载此故事的佛经中。一般认为,莫高窟第257窟的鹿王本生图是根据支谦译《佛说九色鹿经》绘制的,图中的一些画面细节与此版本经文对应性最强[11]。更细致的情节与图像内容排比显示出敦煌鹿王本生图应与《佛说九色鹿经》和吴康僧会译《六度集经》卷6都有联系[12-13]。迪特·施林洛甫指出,此两种鹿王本生佛经,是以根本说一起有部的经本为基础的汉译本[14]。今所存支谦和康僧会所译三种鹿王本生经典中,都已无此故事的序分内容,应是编译时省略。义净译《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15虽译出较晚,但具备序分内容,其中明确表示鹿王本生是因提婆达多而宣说:“佛告诸苾刍:‘提婆达多非为今时无恩无报,从昔已来亦无恩无报。汝等善听,我当为说。’”[15]同属部派时期佛典的巴利三藏本生经体例更为分明,其中记载鹿王本生故事的《卢卢鹿本生谭》也明言“此一本生谭是佛在竹林精舍时,对提婆达多所作之谈话”[16]。
佛典中因提婆达多而起、讲说其恶行的本生故事很多。据研究,早期部派的律藏里,或多或少都有描述提婆达多恶行的篇章,其中描述最多的即是说一切有部的律典[17],仅《根有律破僧事》中就有44个,占总数的一半以上[18]。有部《大毗婆沙论》甚至有“佛因提婆达多说五百本生事”之说[19]。因此,与鹿王本生图相邻绘出与提婆达多有关的图像是有可能的。 有关提婆达多破和合僧团之事,是佛在世时僧团内部所发生的最具负面影响力的大事。按照南传上座部的观点,提婆达多欲篡夺佛陀之位的图谋大约发生在佛陀成道之后的第37年,即佛72岁时{2}。所有部派典籍对此都有记述,其中以说一切有部编制的律典记录最详,专述提婆达多分裂僧团的《根有律破僧事》多达20卷。第14卷中提婆达多开始实施分裂僧团事,僧众多次劝谏而不止。第15、16卷包含以提婆达多无恩无报为主题的系列本生故事集,依次为:仙人与象、金色鹿、作花鬘人与猕猴、啄木鸟与狮子王、樵夫与熊(二则)、国王与病人、二王子、不贞的女人、舍子{3},其中金色鹿即为鹿王本生故事。
由此我们可以明确鹿王本生与律典及提婆达多破僧事有较强的联系。这提示我们可以在提婆达多破僧事期间及相关事件的律典文本中继续探寻(假设中的)第257窟提婆达多图像的文献线索。
南北朝时期汉译律典以较多篇幅记载提婆达多破僧事的律典约计六种(表1),这些律典在敦煌遗书中均有发现,其中以《四分律》《僧祇律》数量最多,《十诵律》次之{4}。几种律典版本的提婆达多破僧事主要情节大同小异,与《根有律破僧事》基本一致。在这些叙事中通常对提婆达多有贬抑之辞,对其明确进行负面描述和渲染的情节主要有三处:其一是提婆达多求得神通力后,为了拉拢阿阇世王,变化为小儿,坐于阿阇世王膝头求宠,王以唾液喂食逗弄他,后被佛斥为“食唾子”。其二是提婆达多取得阿阇世王的支持后,王每日供养其五百车饮食,佛告诫其他比丘,贪图名闻利养的提婆达多就好像芭蕉、竹与一样,结果或受孕后就会导致灭亡。其三是提婆达多分裂僧团成为事实后,舍利弗和目犍连前往其处,提婆达多傲慢地模仿佛的姿势右胁卧床休息,却昏睡过去。舍利弗和目犍连在此期間教诫受蛊惑的众僧。提婆达多醒后,发现众僧已随二长老离去,跌下床来。
如果说律典中的破僧事是对提婆达多进行集中控诉的篇章,这几个场景则是最具批判力的描述,情节三又是其中最详细生动的一幕。舍利佛和目犍连成功劝回众僧,意味着提婆达多破坏僧团的最终失败。情节三中提婆达多“如佛而卧”和“自投于地”两处描述,为我们解读第257窟二比丘图像的提供了重要启示。据《鼻奈耶》卷5,提婆达多以五事分裂僧团后,舍利弗和目犍连赴提婆达多众中,劝众僧迷途知返:
时舍利弗、目揵连即从座起,头面礼足,绕佛三匝而往诣调达所。遥见调达如如来升高座说法……调达遥见舍利弗目揵连来,欢喜踊跃不能自胜:“是沙门瞿昙上足弟子,今来至我所。”如世尊见舍利弗、目连等法,唱言:“善来比丘。”调达亦复唱言:“善来舍利弗、目揵连。”……如世尊告:“尊者舍利弗、目揵连与诸比丘说法。我今患脊疼欲得小息。”调达亦复告舍利弗、目揵连:“与诸比丘说法。我今患脊痛欲小息。”如世尊四迭襞优多僧布床上,僧伽梨着头前,右胁倚卧师子座,互屈伸脚,系意念明何时当晓。调达亦复尔。时调达眠……不能得觉。时尊者舍利弗叹誉佛法及比丘僧。时目揵连作若干变化……时五百比丘见目揵连现诸变化……便心开意解,起慈心向如来悔前所为。时舍利弗、目揵连及五百比丘来诣世尊所,调达座上尽空无人……时调达觉见座上空无复有人,便从座上自投于地……[20]
提婆达多破僧事最终失败这个场景在四部广律中均有记载,亦见于《增一阿含经》等早期经藏中,相似度很高[21]。《四分律》《五分律》未言提婆达多自投于地,强调“彼即惊怖而起,热血从面孔(鼻孔)出”[22-23]。借着这些高度戏剧化的描述,早期佛弟子对提婆达多作为第一反派的形象大概是相当熟悉的。
回到之前对图2a和图2e的画面描述,对照上述两个场景的文献表述,两者具有较高的匹配度。提婆达多“法像世尊”(《四分律》)的行为,可以很好地解释图2a中比丘如佛而卧的右胁姿势;对床的倾斜处理,隐含着其行为的悖谬;提婆达多醒后“迷闷堕地”(《十诵律》)的窘态,也恰如其分地体现在图2e坐地比丘的散乱姿态和服饰上;该比丘面部前绘有一淡红色团块,经实地观察,应非壁画脱落或变色导致,或即是对提婆达多惊怖而起“热血从面孔出”(《四分律》)的形象表现。
另外,图2a、2b、2c、2d中出现的山峦、山洞、树、草庐等表现环境特征的图像符号,也可从提婆达多破僧事中找到阐释线索。提婆达多破僧,直接靠的是其提出五条苦行清规,即“提婆达多五事”{1},这五项苦行的规定得到一些比丘的拥护,但不被释迦佛所接受,遂造成僧团分裂。如《十诵律》所记:
尔时调达作是言:“我调达僧中唱言:‘比丘应尽形着纳衣、应尽形乞食、应尽形一食、应尽形露地住、应尽形不噉肉鱼。’随何比丘,喜乐是五法者,便起捉筹。”唱已调达及四伴即起捉筹……第三唱已,复有二百五十比丘,从坐起捉筹。尔时调达,即将是众还自住处,更立法制[24]。
提婆达多五事,众律典所记内容略有差异,其中共通的主张可归结为:终生乞食、着纳衣、不接受居士的供养;在森林空地中禅坐修行,远离人群,不居住在房屋中;绝对素食。其中在山野中修行,不住房屋的苦行主张,《五分律》称为“春夏八月日露坐、冬四月日坐草庵”,南传上座部律藏记为“尽形寿应为树下住者,住屋者罪”。提婆达多五事,尤其是有关山野修行、不住房屋,可以很好地解释第257窟二比丘图像中强调的山峦、山洞、树、草庐等图像,这些都可以指向提婆达多五事中的苦行主张,亦可认为是古代画师表现提婆达多形象时合理的表意。
3. 图像
图2f(图4a)所示的不知名动物,前已描述其非狗、非鹿、非马的形象特点。它出现在坐地比丘(提婆达多)的身旁,两者并列相近的状态应表示二者有紧密关联。洞窟西壁,紧邻此图的鹿王本生图前段绘有另一不知名动物,与坐地比丘身旁的动物相似形象特点引人注目。该动物位于九色鹿救溺水人图的正上方,皮毛黑色,耳侧、颈下胸前、腹部施以白色,双耳较长似驴,身形似鹿,比驴显小(图4b)。记载九色鹿故事的佛经诸本中均未提及此动物。其形象在大多数鹿王本生图像著录和研究中未提及。李永宁认为它是营救溺水人之前在河边游玩的九色鹿(已变为黑色)[25]。然而从图4可以看出此动物与其右下方的九色鹿区别显著,其头上无角,皮毛上无斑点,不可能是指九色鹿。笔者认为,在南、西壁相邻的区域,出现造型相似、特点趋同的两个动物形象,很可能是指同一动物。值得注意的是,图2f(图4a)、图4b的动物均与提婆达多紧密相邻,前者为水平并置,后者为垂直并置(如图4所示)。提婆达多破僧事中的情节提示我们,可能指向释迦佛对提婆达多所作的最具讽刺性的比喻——。在《四分律》中,之喻在对提婆达多“法像世尊”的批评之后: 目连白佛言:“世尊在无数众中告舍利弗:‘汝可说法,我今背痛小自停息。’提婆达多亦复如是,法像世尊,自迭僧伽梨为四重,以右胁着地,犹如师子。不觉左胁着地,犹若野干,偃卧鼾眠。”
佛告目连:“提婆达多非但今日法像我得此苦恼,此是第二苦恼……而说偈言:……贪欲瞋恚痴,丈夫有恶心;痴人自毁伤,如果繁枝折。芭蕉以实死,竹亦复然;佇人伤利养,怀妊死。”[22]909
这段形容提婆达多贪图名闻利养的经典性表述,广见于《五分律》卷3、《杂阿含经》卷38、《杂宝藏经》卷3、《法句经》等经律。《鼻奈耶》卷2、《十诵律》卷36、《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14中有相同内容的偈颂,将译为骡。早期佛典中,将提婆達多讽喻为或骡是一种相当普遍的修辞。
(音巨虚),兽名,与骡相似,可供乘骑。《玉篇·马部》:“,。兽,似骡。”唐慧琳《一切经音义》卷78引《考声》:“,似骡而小,面短而折。”[26]佛典中一词较早见于东晋竺昙无兰译《梵志波罗延问种尊经》,此经阐述“马父驴母,驴为生子”,名为[27]。可知大概是公马母驴交配所生,即今所谓“驴骡”。驴骡较马骡(公驴母马所生)体型小,耳朵较大,尾部的毛较少,古称。驴骡与马骡均不可再生育,因此以或骡比喻提婆达多,取其不可生育、妊娠则亡的寓意体现。似驴而体型小、耳朵长、尾少毛的特征均在图4-1、图4-2的两动物形象中有所体现。因此,可以认为第257窟南、西壁画中的这两个动物形象均是,与提婆达多相邻并置也可以理解为是画师所作的直观比喻——提婆达多如。
对比几种经律所记之细节与图像细节的关联,提婆达多“如佛而卧”场景见于《鼻奈耶》《十诵律》《四分律》《五分律》,未见于《摩诃僧祇律》;提婆达多“自投于地”“迷闷堕地”的描述见于《鼻奈耶》《十诵律》,相同场景中《四分律》《五分律》所强调的是其“惊怖而起,热血从面孔(或鼻孔)出”;用体型较小的而非骡比喻提婆达多,见于《四分律》《五分律》。综合几种因素判断,《鼻奈耶》《十诵律》《四分律》三部律典的描述与提婆达多图像的匹配度较高,尤其是《四分律》所记,与几项图像要素皆可对应。此三部律典均译于姚秦时期长安,其中《鼻奈耶》《四分律》同为凉州高僧竺佛念所译。《鼻奈耶》在敦煌藏经洞遗书中约存残卷5件,《四分律》多达数10件,大统七年的敦煌写本《律戒本疏》中亦明确记载有提婆达多破僧事[28],可知在十六国、北朝时期的敦煌石窟受到这些经律的影响,已详备提婆达多破僧事的知识基础,据此而绘制提婆达多主题的壁画是有可能的。
三 敦煌提婆达多图像新释的学术价值
通过假设和论述,我们对莫高窟第257窟南壁西端图像进行了新的探讨,认为与律典所记提婆达多破僧事有关,有助于理解莫高窟鹿王本生图像与相邻故事画的关联。
以往研究一般认为,敦煌鹿王本生图根据支谦译《佛说九色鹿经》所绘。本文进而释出其在《根有律》提婆达多破僧事中的说法缘起及其在系列故事中的位置,可知其与律典思想的关联。
通过对第257窟南壁和西壁图像的相似性论述,可认为提婆达多破僧图与鹿王本生图有较为紧密的联系。然而,前图是否为后图的序分部分,尚需探讨。目前所知记载九色鹿故事的佛典中,即使谈及提婆达多破僧事比较简略,未谈及“法像世尊”“自投于地”“之喻”等具体情节,故似乎难以将示意性较强的提婆达多图像径直纳入叙事性较强的鹿王本生图中。不过,并不排除有这种可能性,同窟的须摩提女因缘图即存在图像从西壁延续至北壁、双壁绘制,鹿王本生图也可能起于南壁,延续至西壁。另外,可从第257窟三幅故事画的画幅尺寸考虑。经实测,三幅壁画高度基本一致,约为60厘米,须摩提女图长约842厘米(西壁加北壁),南壁沙弥守戒自杀图长约457厘米。西壁鹿王本生图仅约383厘米,尚不及须摩提女画幅的一半,如果加上南壁西端的提婆达多破僧图则约为506厘米,似乎较为协调。
第257窟三壁故事画南壁沙弥守戒自杀图、西壁鹿王本生图、西壁和北壁须摩提女因缘图一般被划分为戒律、本生和因缘图三类。这种区分或依据主题,或依据经典名称,容易导致观者认为是关联性较弱的一组并置。本文对提婆达多破僧图的分析,将此图与鹿王本生图建立起较强的联系,同时释出其共通的律部色彩。
提婆达多破僧图也与沙弥守戒自杀图的尾声部分形成明显的对比、褒贬——沙弥火中荼毗与入塔的庄严相与提婆达多躺卧、坐地的散乱相(图5)。可以说,提婆达多破僧图显示出褒贬对照,承上启下将南壁、西壁内容以律部思想巧妙连接起来。
西壁北端和北壁的须摩提女因缘图,一般认为图像中突出表现的是众比丘神通赴会、降伏外道的主题。在新近的研究中,有学者指出巴利本《法句经·杂品》中已明确强调须摩提女是“持守戒律的善德者”,这应是该故事更早期的核心思想。《增一阿含经》等北传汉译须摩提故事中也讲述了她前世时就“奉持禁戒、恒好布施”。因此,持戒作为在家众道德修养的训练,是须摩提女故事画的多重内涵之一{1}。因此,第257窟三壁的故事画在广义上同属于律学系统,在家众与出家众、男性和女性、守戒与破戒等均有内在的联系。
四 结 语
本文对莫高窟第257窟主室南壁西端二比丘壁画图像的主题和定名进行了探讨,认为不是1986年定名的“弊狗因缘”,也并非更早定名的“沙弥均提品”,可以用律典广述的提婆达多破僧事进行解读,可用破僧事情节对应图中所有主要元素,以解读分散在各处的破僧事故事。此种阐释能够成立的条件之一是壁画创制者对提婆达多破僧事相当熟悉,并以清晰的思路将其转化为示意性与艺术性兼备的画作。鉴于莫高窟第257窟三壁故事画风格统一、表意方式相近、艺术效果上乘,我们认为这种条件是可能具备的。
犍陀罗造像中与提婆达多破僧事相关的内容是表现提婆达多所雇佣前去害佛的杀手却反倒忏悔皈依的场景,鲜有以比丘形象呈现的提婆达多。新疆龟兹石窟中出现“提婆达多以石砸佛”的图像约计8例,其中克孜尔石窟第32、171、188、224窟和库木吐喇第46窟、森木塞姆第41窟的几例均位于主室券顶的菱格形系列因缘故事画中,克孜尔第92、175窟2例位于主室侧壁的佛传图中,画幅较大[29-31]。龟兹图像有明显的程式化风格,突出表现双手举石砸佛的比丘形提婆达多。云冈石窟第10窟后室南壁第3层东侧佛龛中著录有一例提婆达多图像,一个头顶发髻高耸、着世俗装的人跪于佛前,认为是对《杂宝藏经》卷3《提婆达多欲毁伤佛因缘》《白鹅王缘》《吉利鸟缘》等三个故事情节的概括表现,表示假意向佛忏悔的提婆达多[32]。敦煌第257窟提婆达多图像在情节的选取、构图和造型方面看不到来自西域和中原的明确影响,而是长于对景物的描绘,借景喻意,突出表现提婆达多的反常神态,含蓄而准确,之喻也是敦煌独有的图像。敦煌之例与龟兹图像的相通之处,在于皆通过对其身姿和服饰方面有违律制、不威仪形象的描绘,寓批判于其中。霍旭初先生指出龟兹石窟提婆达多偏袒左肩、袈裟很短的造型显然是有意与正统僧衣制式相区别[33]。莫高窟第257窟提婆达多的袈裟虽然没有绘为左袒,但在身体裸露、袈裟短且凌乱方面更加明显。饶有特色的敦煌提婆达多图像是从他域引入还是本地创制,尚需更多探讨。 莫高窟第257窟提婆达多图像的发现,可使从犍陀罗、新疆地区和云冈石窟均出现的提婆达多图像志延伸至敦煌。对这则旧材料的新阐释,有助于探讨第257窟故事画的内容与特点,也显示出早期敦煌石窟艺术应仍受到部派典籍及思想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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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莫高窟第257窟;弊狗因缘;提婆达多;《四分律》;鹿王本生;駏驉
中图分类号:K87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106(2020)06-0048-09
Abstract: This paper presents a new discussion on a theme found in the murals at the western end of the south wall in Mogao cave 257, and comes to the conclusion that this theme is not, as was previously concluded in 1986, a depiction of the“Karma Story of an Evil Dog.”By analyzing the connection between this image and the adjacent theme,“the Deer King Jataka,”this research demonstrates that the expressive purpose of this mural is related to the story of Devadatta disrupting the Sangha. In particular, this mural emphasizes the following plot points related to Devadatta:“lying like the sleeping Buddha,”“falling to the ground from the bed,” “blood spurting from his face,”and“the metaphor of the hinny.”These images are highly consistent with scenes from classic texts such as the Vinaya, Sarvastivada-vinaya, and Dharmagupta-vinava, the final text having particularly strong correspondence with several elements of the paintings in cave 257.
Keywords: Mogao cave 257; Karma Story of an Evil Dog; Devadatta; Dharmagupta-vinava; Deer King Jataka; hinny
本文探讨的这幅壁画位于敦煌莫高窟第257窟主室南壁西侧,处在南壁“沙弥守戒自杀”图和西壁“鹿王本生”图之间,长约123厘米,高约60厘米。壁画曾被烟熏,图像清晰度受损,画面辨识比较困难(图1)。
1943年何正璜记录此窟南壁“有一故事图,为灌顶受戒之情况”[1-2]。张大千记为“南壁,削发,等”[3],似指沙弥守戒自杀图中的削发场景。国立敦煌艺术研究所时期及敦煌文物研究所初期,此图被判为“佛传图”的一部分{1}[4]。1981年版《中国石窟·敦煌莫高窟(一)》收录此幅壁画图像(图版43),对主题未作说明,特别指出南壁“西端的两个画面有待考释”[5]。1982年版《敦煌莫高窟内容总录》记录为“下东起沙弥守戒自杀品、沙弥均提品各一铺”[6]。1986年,樊锦诗、马世长在《莫高窟北朝洞窟本生、因缘故事画补考》(以下简称《补考》)一文中对此图为“沙弥均提品”提出了质疑,认为是“弊狗因缘”[7]。1996年版《敦煌石窟内容总录》将此图内容修订为“弊狗因缘”,此后得到了学界广泛沿用,有个别学者在引用的同时表示出疑问[8]。《补考》相关章节是目前对此图作出考证的主要论述。笔者在洞窟实地调查时发现此文所示的插图似不太准确,且论证较为简略,图中关键画面元素的主题仍可商榷。
一 画面内容及“弊狗因缘”质疑
这里按照从东至西(从左至右)的顺序对图像中的主要画面元素进行描述,并附新绘线描图一幅(图2)。画面左方场景中绘一比丘侧卧床上,床榻位于一拱形山洞(或草庐)前方,山洞上下方绘三角形山峦,山洞右侧有一竖长榜题框,无文字可辨(图2a)。床榻上的侧卧比丘着右袒式袈裟,右臂外展,右手支颐,袈裟褶皱依稀可辨,足部细节已不清晰。比丘发根部及袈裟缘口施以绿色,肤色已因变色呈灰褐色,五官依稀可辨,眉、眼、鼻处可见白色高光晕染,有自信之神态。比丘所卧之床榻形制简易,四条床腿,上细下粗,床面上隐约可见绳状网格细节,大概表示为禅床或绳床。此床明显绘为左高右低倾斜状,侧卧比丘亦随之倾斜。图像中部偏左绘两棵树,高度纵贯整个画面(图2b)。树冠偏向右侧,枝叶卷曲。紧临树冠右侧绘有三角形山峦,山峦上方有榜题痕迹一条,字迹不可辨(图2c)。树冠下方有一圆拱形小建筑,有两扇小门,似为草庐(图2d)。树下,草庐右方,一人席地而坐,左手向后支地,右手置右膝上,双膝弯曲,脚部残损(图2e)。依发型判断,此人应为比丘,但其上身着装奇特,袈裟似乎随意凌乱地披于肩、頸上,一部分垂搭于左臂;胸、腹部外露,下身似着裙,短于膝盖以上。此比丘五官细节已难辨,嘴似微张,嘴之前绘有一团淡红色。其身姿和表情似有懒散、沮丧之态。紧邻坐地比丘右侧,绘有一动物(图2f)。动物画面残损较为严重,双耳向上直立,面部瘦长,唇吻较为突出,五官难辨;颈部较粗壮,低首向左斜向下方,背部平直,背上似披一块方形垫子,可辨其垂直线条及色块变化;两条前腿可见,下部细而长,右前腿弯曲前抬,后腿已难辨;其毛色总体呈黑色,耳部、颈下胸前及前腿内侧可见白色晕染痕迹,表示毛色的变化。 《补考》将此图描述为两个画面:(1)大树下圆拱状门形建筑,门前坐一比丘,两手后伸支地,两膝屈起。有一狗,低头欲舔比丘状。(2)山洞前的床上右卧一比丘,右臂支床,右掌托腮,左臂置于体侧[6]29。文中附插图一幅(图3)。
《补考》对此图释读的关键在于指认图中坐地比丘右侧动物为狗,描述画面为“有一狗,低头欲舔比丘状”,插图中此动物也呈现狗形,伸出舌头。《补考》认为此画面与《经律异相》第47卷《弊狗因一比丘得生善心》的内容比较接近。
有一长者财富无数,有一弊狗常喜啮人,凡人不得妄入其门。有一比丘,聪明善慧圣达难当逮,入其门乞。值狗出卧不觉入时,长者设食狗觉方见。念出卧不觉沙门得入,今既已坐当奈之何,若独食者出必啮杀,啖其腹中所食美膳,若分我食乃原之耳。沙门知其心念,自食一揣,与狗一揣。善生慈向于沙门,前舐其足。后出门卧,曾被其啮人剑斫其头。其狗即生长者夫人腹中,生后短命寻复终亡。复生彼国余长者家。年十余岁,见一沙门前迎为礼,启其父母请为我师,施设供养寻受经戒,再化家中一切大小诵经念道。因报二亲求为沙门,不受具足,供养和尚日夜不懈。和尚灭后乃受戒德。[9]
《补考》特别标示出了“善生慈向于沙门,前舐其足”和“因报二亲求为沙门,不受具足,供养和尚日夜不懈,和尚灭后乃受戒德”两句经文,认为“画面中表现弊狗舔比丘和弊狗转生后求为沙门的情景”。但《补考》对画面与经文情节的对应关系并没有进行论述。按本文画面描述,首先难以判断坐地比丘右侧的动物确实为狗,其次也难以辨识其头部前倾的动作为“舔比丘”(難辨其有舌),且经文中为“前舐其足”,而画面中动物头接近比丘手一侧。另外,比丘侧卧于床上的场景中并无其他人物和道具,无法理解画面如何表现出“弊狗转生后求为沙门的情景”。
《补考》也指出,“弊狗因缘在克孜尔石窟也有,如第80窟主室券顶南壁的一幅:一狗卧一座上,在佛旁听讲法,狗的下方有一钵。另一侧是一人持剑作欲砍状”,但并没有说明莫高窟第257窟的此幅壁画与克孜尔石窟的弊狗因缘在图像上有何联系。克孜尔石窟画面中的坐佛、持剑者、钵等图像元素,在莫高窟壁画中都不具备。如果不能明确指认莫高窟此图中有狗的形象,莫高窟、克孜尔石窟的两幅图实际上看不到任何相关联的图像元素。
本文对第257窟“弊狗因缘”说的质疑可概括为:(1)坐地比丘右侧的动物难以确认为狗;(2)从图像上难以看出“弊狗转生后求沙门的情景”;(3)莫高窟此图与克孜尔石窟弊狗因缘图并无相似的画面元素。
二 画面试析:提婆达多和
1. 非《沙弥均提品》
对“弊狗因缘”提出质疑后,我们首先考虑其是否与1982年版《敦煌莫高窟内容总录》所著录的《沙弥均提品》有关。《补考》否定了此说,认为“画面的内容,过去曾释作《沙弥均提品》。如将画面对照此经,不难发现画面上门旁一狗低头舔比丘,床上右卧比丘的情节均不见于《沙弥均提品》”。《沙弥均提品》见《贤愚经》卷13,其中主要情节为狗盗肉、众人打狗、舍利弗施食救狗、狗转生为沙弥、舍利弗度沙弥等[10]。图像难以反映出这些内容,笔者故不赞同“沙弥均提品”说。
2. 提婆达多图像试析
重读此画,两个比丘形象的一些共性引起笔者的注意。如前描述,坐地比丘衣衫不整,坐姿散乱,有颓败之态,这也是此图显著的特殊之处。出家比丘作为佛教三宝之一,在行、住、坐、卧等方面多有戒律的规范,特别注重威仪庄重。佛教美术中通常对出家比丘以正面形象描绘。那么,此图中比丘为何呈现散乱之态?以此思路观察另一侧卧比丘,倾斜的禅床角度和身姿,亦构成一种不稳定、反常之观感。侧卧比丘的另一特殊之处在于,此应是比丘像(并无佛之发髻,也无胁侍众弟子),却分明采用了涅槃造像中常见的佛右胁而卧于禅床之上的卧姿。然而,从犍陀罗、中亚、新疆到敦煌的涅槃图中,佛与所卧之床,通常均以平行于地面的稳定方式描绘,突出佛临灭度时的平静之态。为何此处不但禅床与比丘俱倾斜,而且较为突兀地置于山野环境间?
从这两点疑问出发,或可认为此画作者似欲通过散乱、反常、不稳定的形象特征赋予画中二比丘一种负面的评价。那么,循此思路试问,佛教史籍中谁经常以负面角色出现而受到广泛批评?自然想到的是比丘僧团中犯下三逆重罪{1}的第一反面人物——提婆达多。于是,我们可以假设此图中的比丘与提婆达多有关,进而检索文献并联系同窟其他壁画进行观察,尝试验证。
以上假设将我们的思路直接引向紧邻此图、位于西壁之上的鹿王本生图。众所周知,图中忘恩负义、出卖九色鹿的溺水人即是提婆达多的前生。这个对应关系,几乎见于所有记载此故事的佛经中。一般认为,莫高窟第257窟的鹿王本生图是根据支谦译《佛说九色鹿经》绘制的,图中的一些画面细节与此版本经文对应性最强[11]。更细致的情节与图像内容排比显示出敦煌鹿王本生图应与《佛说九色鹿经》和吴康僧会译《六度集经》卷6都有联系[12-13]。迪特·施林洛甫指出,此两种鹿王本生佛经,是以根本说一起有部的经本为基础的汉译本[14]。今所存支谦和康僧会所译三种鹿王本生经典中,都已无此故事的序分内容,应是编译时省略。义净译《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15虽译出较晚,但具备序分内容,其中明确表示鹿王本生是因提婆达多而宣说:“佛告诸苾刍:‘提婆达多非为今时无恩无报,从昔已来亦无恩无报。汝等善听,我当为说。’”[15]同属部派时期佛典的巴利三藏本生经体例更为分明,其中记载鹿王本生故事的《卢卢鹿本生谭》也明言“此一本生谭是佛在竹林精舍时,对提婆达多所作之谈话”[16]。
佛典中因提婆达多而起、讲说其恶行的本生故事很多。据研究,早期部派的律藏里,或多或少都有描述提婆达多恶行的篇章,其中描述最多的即是说一切有部的律典[17],仅《根有律破僧事》中就有44个,占总数的一半以上[18]。有部《大毗婆沙论》甚至有“佛因提婆达多说五百本生事”之说[19]。因此,与鹿王本生图相邻绘出与提婆达多有关的图像是有可能的。 有关提婆达多破和合僧团之事,是佛在世时僧团内部所发生的最具负面影响力的大事。按照南传上座部的观点,提婆达多欲篡夺佛陀之位的图谋大约发生在佛陀成道之后的第37年,即佛72岁时{2}。所有部派典籍对此都有记述,其中以说一切有部编制的律典记录最详,专述提婆达多分裂僧团的《根有律破僧事》多达20卷。第14卷中提婆达多开始实施分裂僧团事,僧众多次劝谏而不止。第15、16卷包含以提婆达多无恩无报为主题的系列本生故事集,依次为:仙人与象、金色鹿、作花鬘人与猕猴、啄木鸟与狮子王、樵夫与熊(二则)、国王与病人、二王子、不贞的女人、舍子{3},其中金色鹿即为鹿王本生故事。
由此我们可以明确鹿王本生与律典及提婆达多破僧事有较强的联系。这提示我们可以在提婆达多破僧事期间及相关事件的律典文本中继续探寻(假设中的)第257窟提婆达多图像的文献线索。
南北朝时期汉译律典以较多篇幅记载提婆达多破僧事的律典约计六种(表1),这些律典在敦煌遗书中均有发现,其中以《四分律》《僧祇律》数量最多,《十诵律》次之{4}。几种律典版本的提婆达多破僧事主要情节大同小异,与《根有律破僧事》基本一致。在这些叙事中通常对提婆达多有贬抑之辞,对其明确进行负面描述和渲染的情节主要有三处:其一是提婆达多求得神通力后,为了拉拢阿阇世王,变化为小儿,坐于阿阇世王膝头求宠,王以唾液喂食逗弄他,后被佛斥为“食唾子”。其二是提婆达多取得阿阇世王的支持后,王每日供养其五百车饮食,佛告诫其他比丘,贪图名闻利养的提婆达多就好像芭蕉、竹与一样,结果或受孕后就会导致灭亡。其三是提婆达多分裂僧团成为事实后,舍利弗和目犍连前往其处,提婆达多傲慢地模仿佛的姿势右胁卧床休息,却昏睡过去。舍利弗和目犍连在此期間教诫受蛊惑的众僧。提婆达多醒后,发现众僧已随二长老离去,跌下床来。
如果说律典中的破僧事是对提婆达多进行集中控诉的篇章,这几个场景则是最具批判力的描述,情节三又是其中最详细生动的一幕。舍利佛和目犍连成功劝回众僧,意味着提婆达多破坏僧团的最终失败。情节三中提婆达多“如佛而卧”和“自投于地”两处描述,为我们解读第257窟二比丘图像的提供了重要启示。据《鼻奈耶》卷5,提婆达多以五事分裂僧团后,舍利弗和目犍连赴提婆达多众中,劝众僧迷途知返:
时舍利弗、目揵连即从座起,头面礼足,绕佛三匝而往诣调达所。遥见调达如如来升高座说法……调达遥见舍利弗目揵连来,欢喜踊跃不能自胜:“是沙门瞿昙上足弟子,今来至我所。”如世尊见舍利弗、目连等法,唱言:“善来比丘。”调达亦复唱言:“善来舍利弗、目揵连。”……如世尊告:“尊者舍利弗、目揵连与诸比丘说法。我今患脊疼欲得小息。”调达亦复告舍利弗、目揵连:“与诸比丘说法。我今患脊痛欲小息。”如世尊四迭襞优多僧布床上,僧伽梨着头前,右胁倚卧师子座,互屈伸脚,系意念明何时当晓。调达亦复尔。时调达眠……不能得觉。时尊者舍利弗叹誉佛法及比丘僧。时目揵连作若干变化……时五百比丘见目揵连现诸变化……便心开意解,起慈心向如来悔前所为。时舍利弗、目揵连及五百比丘来诣世尊所,调达座上尽空无人……时调达觉见座上空无复有人,便从座上自投于地……[20]
提婆达多破僧事最终失败这个场景在四部广律中均有记载,亦见于《增一阿含经》等早期经藏中,相似度很高[21]。《四分律》《五分律》未言提婆达多自投于地,强调“彼即惊怖而起,热血从面孔(鼻孔)出”[22-23]。借着这些高度戏剧化的描述,早期佛弟子对提婆达多作为第一反派的形象大概是相当熟悉的。
回到之前对图2a和图2e的画面描述,对照上述两个场景的文献表述,两者具有较高的匹配度。提婆达多“法像世尊”(《四分律》)的行为,可以很好地解释图2a中比丘如佛而卧的右胁姿势;对床的倾斜处理,隐含着其行为的悖谬;提婆达多醒后“迷闷堕地”(《十诵律》)的窘态,也恰如其分地体现在图2e坐地比丘的散乱姿态和服饰上;该比丘面部前绘有一淡红色团块,经实地观察,应非壁画脱落或变色导致,或即是对提婆达多惊怖而起“热血从面孔出”(《四分律》)的形象表现。
另外,图2a、2b、2c、2d中出现的山峦、山洞、树、草庐等表现环境特征的图像符号,也可从提婆达多破僧事中找到阐释线索。提婆达多破僧,直接靠的是其提出五条苦行清规,即“提婆达多五事”{1},这五项苦行的规定得到一些比丘的拥护,但不被释迦佛所接受,遂造成僧团分裂。如《十诵律》所记:
尔时调达作是言:“我调达僧中唱言:‘比丘应尽形着纳衣、应尽形乞食、应尽形一食、应尽形露地住、应尽形不噉肉鱼。’随何比丘,喜乐是五法者,便起捉筹。”唱已调达及四伴即起捉筹……第三唱已,复有二百五十比丘,从坐起捉筹。尔时调达,即将是众还自住处,更立法制[24]。
提婆达多五事,众律典所记内容略有差异,其中共通的主张可归结为:终生乞食、着纳衣、不接受居士的供养;在森林空地中禅坐修行,远离人群,不居住在房屋中;绝对素食。其中在山野中修行,不住房屋的苦行主张,《五分律》称为“春夏八月日露坐、冬四月日坐草庵”,南传上座部律藏记为“尽形寿应为树下住者,住屋者罪”。提婆达多五事,尤其是有关山野修行、不住房屋,可以很好地解释第257窟二比丘图像中强调的山峦、山洞、树、草庐等图像,这些都可以指向提婆达多五事中的苦行主张,亦可认为是古代画师表现提婆达多形象时合理的表意。
3. 图像
图2f(图4a)所示的不知名动物,前已描述其非狗、非鹿、非马的形象特点。它出现在坐地比丘(提婆达多)的身旁,两者并列相近的状态应表示二者有紧密关联。洞窟西壁,紧邻此图的鹿王本生图前段绘有另一不知名动物,与坐地比丘身旁的动物相似形象特点引人注目。该动物位于九色鹿救溺水人图的正上方,皮毛黑色,耳侧、颈下胸前、腹部施以白色,双耳较长似驴,身形似鹿,比驴显小(图4b)。记载九色鹿故事的佛经诸本中均未提及此动物。其形象在大多数鹿王本生图像著录和研究中未提及。李永宁认为它是营救溺水人之前在河边游玩的九色鹿(已变为黑色)[25]。然而从图4可以看出此动物与其右下方的九色鹿区别显著,其头上无角,皮毛上无斑点,不可能是指九色鹿。笔者认为,在南、西壁相邻的区域,出现造型相似、特点趋同的两个动物形象,很可能是指同一动物。值得注意的是,图2f(图4a)、图4b的动物均与提婆达多紧密相邻,前者为水平并置,后者为垂直并置(如图4所示)。提婆达多破僧事中的情节提示我们,可能指向释迦佛对提婆达多所作的最具讽刺性的比喻——。在《四分律》中,之喻在对提婆达多“法像世尊”的批评之后: 目连白佛言:“世尊在无数众中告舍利弗:‘汝可说法,我今背痛小自停息。’提婆达多亦复如是,法像世尊,自迭僧伽梨为四重,以右胁着地,犹如师子。不觉左胁着地,犹若野干,偃卧鼾眠。”
佛告目连:“提婆达多非但今日法像我得此苦恼,此是第二苦恼……而说偈言:……贪欲瞋恚痴,丈夫有恶心;痴人自毁伤,如果繁枝折。芭蕉以实死,竹亦复然;佇人伤利养,怀妊死。”[22]909
这段形容提婆达多贪图名闻利养的经典性表述,广见于《五分律》卷3、《杂阿含经》卷38、《杂宝藏经》卷3、《法句经》等经律。《鼻奈耶》卷2、《十诵律》卷36、《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14中有相同内容的偈颂,将译为骡。早期佛典中,将提婆達多讽喻为或骡是一种相当普遍的修辞。
(音巨虚),兽名,与骡相似,可供乘骑。《玉篇·马部》:“,。兽,似骡。”唐慧琳《一切经音义》卷78引《考声》:“,似骡而小,面短而折。”[26]佛典中一词较早见于东晋竺昙无兰译《梵志波罗延问种尊经》,此经阐述“马父驴母,驴为生子”,名为[27]。可知大概是公马母驴交配所生,即今所谓“驴骡”。驴骡较马骡(公驴母马所生)体型小,耳朵较大,尾部的毛较少,古称。驴骡与马骡均不可再生育,因此以或骡比喻提婆达多,取其不可生育、妊娠则亡的寓意体现。似驴而体型小、耳朵长、尾少毛的特征均在图4-1、图4-2的两动物形象中有所体现。因此,可以认为第257窟南、西壁画中的这两个动物形象均是,与提婆达多相邻并置也可以理解为是画师所作的直观比喻——提婆达多如。
对比几种经律所记之细节与图像细节的关联,提婆达多“如佛而卧”场景见于《鼻奈耶》《十诵律》《四分律》《五分律》,未见于《摩诃僧祇律》;提婆达多“自投于地”“迷闷堕地”的描述见于《鼻奈耶》《十诵律》,相同场景中《四分律》《五分律》所强调的是其“惊怖而起,热血从面孔(或鼻孔)出”;用体型较小的而非骡比喻提婆达多,见于《四分律》《五分律》。综合几种因素判断,《鼻奈耶》《十诵律》《四分律》三部律典的描述与提婆达多图像的匹配度较高,尤其是《四分律》所记,与几项图像要素皆可对应。此三部律典均译于姚秦时期长安,其中《鼻奈耶》《四分律》同为凉州高僧竺佛念所译。《鼻奈耶》在敦煌藏经洞遗书中约存残卷5件,《四分律》多达数10件,大统七年的敦煌写本《律戒本疏》中亦明确记载有提婆达多破僧事[28],可知在十六国、北朝时期的敦煌石窟受到这些经律的影响,已详备提婆达多破僧事的知识基础,据此而绘制提婆达多主题的壁画是有可能的。
三 敦煌提婆达多图像新释的学术价值
通过假设和论述,我们对莫高窟第257窟南壁西端图像进行了新的探讨,认为与律典所记提婆达多破僧事有关,有助于理解莫高窟鹿王本生图像与相邻故事画的关联。
以往研究一般认为,敦煌鹿王本生图根据支谦译《佛说九色鹿经》所绘。本文进而释出其在《根有律》提婆达多破僧事中的说法缘起及其在系列故事中的位置,可知其与律典思想的关联。
通过对第257窟南壁和西壁图像的相似性论述,可认为提婆达多破僧图与鹿王本生图有较为紧密的联系。然而,前图是否为后图的序分部分,尚需探讨。目前所知记载九色鹿故事的佛典中,即使谈及提婆达多破僧事比较简略,未谈及“法像世尊”“自投于地”“之喻”等具体情节,故似乎难以将示意性较强的提婆达多图像径直纳入叙事性较强的鹿王本生图中。不过,并不排除有这种可能性,同窟的须摩提女因缘图即存在图像从西壁延续至北壁、双壁绘制,鹿王本生图也可能起于南壁,延续至西壁。另外,可从第257窟三幅故事画的画幅尺寸考虑。经实测,三幅壁画高度基本一致,约为60厘米,须摩提女图长约842厘米(西壁加北壁),南壁沙弥守戒自杀图长约457厘米。西壁鹿王本生图仅约383厘米,尚不及须摩提女画幅的一半,如果加上南壁西端的提婆达多破僧图则约为506厘米,似乎较为协调。
第257窟三壁故事画南壁沙弥守戒自杀图、西壁鹿王本生图、西壁和北壁须摩提女因缘图一般被划分为戒律、本生和因缘图三类。这种区分或依据主题,或依据经典名称,容易导致观者认为是关联性较弱的一组并置。本文对提婆达多破僧图的分析,将此图与鹿王本生图建立起较强的联系,同时释出其共通的律部色彩。
提婆达多破僧图也与沙弥守戒自杀图的尾声部分形成明显的对比、褒贬——沙弥火中荼毗与入塔的庄严相与提婆达多躺卧、坐地的散乱相(图5)。可以说,提婆达多破僧图显示出褒贬对照,承上启下将南壁、西壁内容以律部思想巧妙连接起来。
西壁北端和北壁的须摩提女因缘图,一般认为图像中突出表现的是众比丘神通赴会、降伏外道的主题。在新近的研究中,有学者指出巴利本《法句经·杂品》中已明确强调须摩提女是“持守戒律的善德者”,这应是该故事更早期的核心思想。《增一阿含经》等北传汉译须摩提故事中也讲述了她前世时就“奉持禁戒、恒好布施”。因此,持戒作为在家众道德修养的训练,是须摩提女故事画的多重内涵之一{1}。因此,第257窟三壁的故事画在广义上同属于律学系统,在家众与出家众、男性和女性、守戒与破戒等均有内在的联系。
四 结 语
本文对莫高窟第257窟主室南壁西端二比丘壁画图像的主题和定名进行了探讨,认为不是1986年定名的“弊狗因缘”,也并非更早定名的“沙弥均提品”,可以用律典广述的提婆达多破僧事进行解读,可用破僧事情节对应图中所有主要元素,以解读分散在各处的破僧事故事。此种阐释能够成立的条件之一是壁画创制者对提婆达多破僧事相当熟悉,并以清晰的思路将其转化为示意性与艺术性兼备的画作。鉴于莫高窟第257窟三壁故事画风格统一、表意方式相近、艺术效果上乘,我们认为这种条件是可能具备的。
犍陀罗造像中与提婆达多破僧事相关的内容是表现提婆达多所雇佣前去害佛的杀手却反倒忏悔皈依的场景,鲜有以比丘形象呈现的提婆达多。新疆龟兹石窟中出现“提婆达多以石砸佛”的图像约计8例,其中克孜尔石窟第32、171、188、224窟和库木吐喇第46窟、森木塞姆第41窟的几例均位于主室券顶的菱格形系列因缘故事画中,克孜尔第92、175窟2例位于主室侧壁的佛传图中,画幅较大[29-31]。龟兹图像有明显的程式化风格,突出表现双手举石砸佛的比丘形提婆达多。云冈石窟第10窟后室南壁第3层东侧佛龛中著录有一例提婆达多图像,一个头顶发髻高耸、着世俗装的人跪于佛前,认为是对《杂宝藏经》卷3《提婆达多欲毁伤佛因缘》《白鹅王缘》《吉利鸟缘》等三个故事情节的概括表现,表示假意向佛忏悔的提婆达多[32]。敦煌第257窟提婆达多图像在情节的选取、构图和造型方面看不到来自西域和中原的明确影响,而是长于对景物的描绘,借景喻意,突出表现提婆达多的反常神态,含蓄而准确,之喻也是敦煌独有的图像。敦煌之例与龟兹图像的相通之处,在于皆通过对其身姿和服饰方面有违律制、不威仪形象的描绘,寓批判于其中。霍旭初先生指出龟兹石窟提婆达多偏袒左肩、袈裟很短的造型显然是有意与正统僧衣制式相区别[33]。莫高窟第257窟提婆达多的袈裟虽然没有绘为左袒,但在身体裸露、袈裟短且凌乱方面更加明显。饶有特色的敦煌提婆达多图像是从他域引入还是本地创制,尚需更多探讨。 莫高窟第257窟提婆达多图像的发现,可使从犍陀罗、新疆地区和云冈石窟均出现的提婆达多图像志延伸至敦煌。对这则旧材料的新阐释,有助于探讨第257窟故事画的内容与特点,也显示出早期敦煌石窟艺术应仍受到部派典籍及思想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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