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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大林在报纸上看到了一则由北京某科技公司刊登的安全彩光鞭炮技术转让的广告。据广告称:这一技术安全先进,原料全国各地均易购买,成本低廉,技术转让费和购机费为7000元。大林和该公司联系并进行了实地考察,与他们签订了技术转让合同和机器购买合同,交付了转让费及购机费共计7000元,然而回家后四处联系才发现本地区所有化工厂都没有造炮的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