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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能”是当今警察体育和警务技能“练兵”中使用频率较高的一个概念。正确理解这一概念的涵义,对指导警察体能训练和警务技能训练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当前,随着公安工作和公安教育的深化发展,我国各级公安机关对发展警察体能训练极为重视,并将警察体能状况视为衡量或评价现代警察生活质量高低和警务工作效率优劣的指标之一。这一举措是推行增强警察体质、增进警察健康、促进警务高效、提高警察战斗力的重要表现。实践表明,警察的体能状态既是传递警察身体健康和警察战斗力的指示器,又是警察一切实践活动的基础和提高警务效率的重要保证。
警察体能训练的重要性
1.强身健体,增进健康。体能是人体机能能力在身体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能力,它包含人的身体素质、身体活动能力和运动能力。前两者是人体不易感觉和观察到的全身组织、器官和系统的机能水平,后者是肢体发生运动所能够感觉和观察到的运动表现水平,一旦人的有机体所具有的活动能力停止运动,生命便告终结。为此,现代人提出的“运动就是健康”不只说明它的重要,还告诉我们怎样持之以恒地从事身体运动。运动是生命存在的形式,是警察一切实践活动的基础,警察体能训练是以促进警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体育活动之一。无论是公安院校开设的警察体能课,还是在职警察的警务技能练兵以及日常生活中的健身锻炼、休闲娱乐体育及各种群体竞赛活动等,其训练内容均是以获取物质文化生活资料来维护、调节和提高人们的机能能力和自主锻炼能力。这种以主体意识进行的体能训练,被视为警察的强身健体、增进健康的体能基础教育训练活动。
2.发展体能,厚实警力。警察体能是维护警察自身状态和开发警务活动所需的一种身体运动,这种身体运动是警察开展警务活动所需要的运动能力和相应的机能能力,并非机械化武器装备所能替代的。运动能力取决于机能能力。它既是转化警察职业技能的基础,也是开发警务技能的先决条件。当前,随着社会治安管理范围的扩大,新时期警务改革的举措之一是“以车代步”、快速出警、高效破案。然而,由于长时间坐车和负载武器,一些警察的心血管机能、体重和力量等出现了不适应现代化警务活动的症状。为了抑制并改变体质弱化的现象,公安部于2004年在全国公安系统开展了警务技能“大练兵”活动,并将体能单列为“大练兵”测试科目。实践表明,围追堵截追得上、踢打摔拿擒得住、以制服犯罪嫌疑人为目的的警务活动,更多体现的是警察的身体素质、运动能力。因此,加强警察体能训练对实现警务高效和警务实战的目标尤为重要。
警察体能练习分类
运动实践表明,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并非人们与生俱来就有的,只要循序渐进地接受严格、正规和系统的训练或练习后,就能够得到培养和提高。警察若要成为制服犯罪嫌疑人的高手,就需要接受身体素质、运动技能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方面的训练,进而提高体能训练的意识。
1.基础训练。运动是物质存在的普遍形式。警察作为生命的存在物而运动,通过运动来增强自身的体质。因此,运动便成了警察体能训练的最基本形式。通过运动,既可以提高警察有机体的功能和身体运动的能力,又可以促进警察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运动能力的健康发展。这种存在和发展着的运动是以满足警察生存需要和丰富警察生活质量及提高警务工作效率所决定的。
2.应用训练。警察体能是警察一切实践活动的基础,是警察必备的应用技能。警察通过自身的运动作用于一切自然活动和社会活动,并与客观外界发生关系,最终从事着各种警务实践活动。这些警务活动无一不是以身体运动为手段,如在追捕和制服犯罪嫌疑人中的走、跑、跳、投、攀,踢、打、摔、拿等应用技能,在警察职业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如果警察不具备这些必备的运动能力,就很难驾御自己的行动或无法开展警察的实践活动。
3.意识训练。作用于自然界获得物质生活资料的运动可视为生产劳动技能,如作用于战争中的运动可视为军事技能,作用于警务活动中的运动可视为警事技能。当警察有目的有意识地运用自身的身体运动作用于自身,充实了自身的健康生活,形成了机能能力和运动能力的提高时,才有可能逐渐地发展成为一种被社会所承认的警察体能训练。也就是说,警察体能训练并非盲目的,而是一种有目的、有意识的直接或间接作用于警察自身的身体运动。这种意识是警察和运动凝结为警察体能训练的桥梁和纽带。
警察体能训练内容及特色
本着“简易、实用”的训练要求,警察体能训练不应过度地追求纯粹竞技运动水平和成绩,而应以挖掘或发挥警察的体能潜力或强化体能训练作风为重点。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警察体能训练内容概括了训练宗旨、训练分类、训练内容、训练机构、训练管理等,并强调训练工作须坚持从实际需要出发,坚持为警务实战服务,确保训练的质量。由此可见,警察体能的训练目标决定了警察体能的训练原则、训练模式及训练内容。
1.体能基本常识。是指人们运用体育实践中所获得的认知经验,研究和指导体能训练的普通知识和基本方法。它包含体能的涵义和训练内容,训练的基本途径和手段,训练的特点、任务、原则和方法,训练的组织形式、计划和考核,以及预防运动损伤措施等。通过教师对知识点的传授、解惑和锻炼者的自学、阅读、感受和体验,有助于推进体能训练活动的普及和开展,有助于促进体能的全面发展和提高运动能力及运动水平,有利于增强体质、增进健康,预防和减少运动损伤的发生等。
2.体能基础训练。基础体能训练往往源于最常见的身体素质、竞技运动和心理素质等内容,通常可多采用一般的运动训练方法、手段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主要以发展身体素质,提高运动能力为目标。通过一般的身体素质训练,培养锻炼者的运动兴趣和爱好,满足其各种运动的愿望和需要;通过各种身体运动,增强和增进锻炼者的体质、健康,实现终身体育锻炼的目标。在实施警察体能基础训练的过程中,训练的科目,应多选择一些锻炼者已熟知或已掌握了的训练动作及技能,重点诠释和解决一些一知半解的或未知的常识和动作技术。通过科学、系统的训练,挖掘其娴熟应用或操作一般运动能力的潜能,进而提高体能训练的效果。
3.身体素质训练。发展身体素质的训练主要有力量、速度、耐力、柔韧、灵敏等。这些身体素质的训练既是全面发展警察体能水平的内容之一,也是促进警察运动能力提高的基础。但身体素质训练因运动性质的特点不同,故训练时应有所侧重,即“对症下药”。如发展静止用力练习时,力量要素特别突出;发展持续跑练习时,耐力要素特别突出等等。只要客观地研究、分析素质训练的诸要素,针对体能训练对象的身体状况等,合理安排训练计划,采用科学练习手段,就能获得有效的训练效果。
4. 运动能力训练。运动能力是身体素质、基本活动能力和运动技能(动作技能)相结合所表现出来的一种综合能力。通常地,运动能力主要是经过后天的训练程度得以改善和提高的,如速度跑、耐久跑、跳跃、攀登、游泳等,都通过系统的训练,才使有机体产生训练适应而获得或提高的。但不同的训练项目、不同的训练对象及不同的训练时期,应考虑到锻炼者的实际状况,开展全面训练,并有所侧重,使锻炼者的运动能力与所要达到的运动目标相适应。
5.心理素质训练。一般心理训练目的在于提高练习者完成运动时所需要的心理品质和心理技能。主要训练内容有:心理适应力、承受力、毅力、自信心、应激力、注意力等。主要任务是:培养人的个性特征和改善运动知觉过程,加强运动记忆力、想象力、思维创造力和意志品质,掌握各种运动心理技能(如运动表象技能、应激控制技能、目标设置技能、注意技能等)。在体能训练中,需要将一般心理素质与身体素质、运动技术、战术训练结合起来练,在运动中克服心理障碍,磨砺顽强意志品质和优良的运动心理素质。
6.综合运动能力训练。所谓综合运动能力训练,是指在体能训练中,将不同的身体素质的练习种类和不同的运动性质练习组合在一起进行训练的方式,亦称“综合身体素质和综合运动能力的训练”。这种综合性的训练方式或手段区别于单一发展速度素质的疾跑运动或发展耐力素质的持续跑的训练。如警察越障碍训练,运动中以奔跑、跳跃、支撑、攀越、平衡等运动形式来完成动作,运动的过程中无一不包含着速度、力量、柔韧、灵敏和耐力等身体素质的体现。实践表明,警察越障碍训练是以全面发展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为目标的综合体能训练项目之一。
结论与建议
第一,警察体能基础教育训练的功利性,给发展警察的体能提出了新要求。不仅要使锻炼者掌握一定的体能训练常识,而且还要让体能这个概念潜移默化地注入锻炼者的心理,影响或作用于警察的思维创造力,指导科学训练,提高训练效能。
第二,警察体能训练应以探索、挖掘和发挥警察体能的潜在能力、激励个人的创造精神为目的;注重体能训练方法的传授、学习和应用;培养融会贯通、科学健身,提高自我锻炼能力或组织锻炼能力。
第三,拓展警察体能教育训练,需要正确地认识和处理全面发展体能、增进健康和提高战斗力的关系,克服片面发展体能的倾向,培养开发创新精神,提高实战应用能力,使体能训练直接或间接地应用于现代警务活动,为高效警务服务。
警察体能训练的重要性
1.强身健体,增进健康。体能是人体机能能力在身体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能力,它包含人的身体素质、身体活动能力和运动能力。前两者是人体不易感觉和观察到的全身组织、器官和系统的机能水平,后者是肢体发生运动所能够感觉和观察到的运动表现水平,一旦人的有机体所具有的活动能力停止运动,生命便告终结。为此,现代人提出的“运动就是健康”不只说明它的重要,还告诉我们怎样持之以恒地从事身体运动。运动是生命存在的形式,是警察一切实践活动的基础,警察体能训练是以促进警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体育活动之一。无论是公安院校开设的警察体能课,还是在职警察的警务技能练兵以及日常生活中的健身锻炼、休闲娱乐体育及各种群体竞赛活动等,其训练内容均是以获取物质文化生活资料来维护、调节和提高人们的机能能力和自主锻炼能力。这种以主体意识进行的体能训练,被视为警察的强身健体、增进健康的体能基础教育训练活动。
2.发展体能,厚实警力。警察体能是维护警察自身状态和开发警务活动所需的一种身体运动,这种身体运动是警察开展警务活动所需要的运动能力和相应的机能能力,并非机械化武器装备所能替代的。运动能力取决于机能能力。它既是转化警察职业技能的基础,也是开发警务技能的先决条件。当前,随着社会治安管理范围的扩大,新时期警务改革的举措之一是“以车代步”、快速出警、高效破案。然而,由于长时间坐车和负载武器,一些警察的心血管机能、体重和力量等出现了不适应现代化警务活动的症状。为了抑制并改变体质弱化的现象,公安部于2004年在全国公安系统开展了警务技能“大练兵”活动,并将体能单列为“大练兵”测试科目。实践表明,围追堵截追得上、踢打摔拿擒得住、以制服犯罪嫌疑人为目的的警务活动,更多体现的是警察的身体素质、运动能力。因此,加强警察体能训练对实现警务高效和警务实战的目标尤为重要。
警察体能练习分类
运动实践表明,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并非人们与生俱来就有的,只要循序渐进地接受严格、正规和系统的训练或练习后,就能够得到培养和提高。警察若要成为制服犯罪嫌疑人的高手,就需要接受身体素质、运动技能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方面的训练,进而提高体能训练的意识。
1.基础训练。运动是物质存在的普遍形式。警察作为生命的存在物而运动,通过运动来增强自身的体质。因此,运动便成了警察体能训练的最基本形式。通过运动,既可以提高警察有机体的功能和身体运动的能力,又可以促进警察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运动能力的健康发展。这种存在和发展着的运动是以满足警察生存需要和丰富警察生活质量及提高警务工作效率所决定的。
2.应用训练。警察体能是警察一切实践活动的基础,是警察必备的应用技能。警察通过自身的运动作用于一切自然活动和社会活动,并与客观外界发生关系,最终从事着各种警务实践活动。这些警务活动无一不是以身体运动为手段,如在追捕和制服犯罪嫌疑人中的走、跑、跳、投、攀,踢、打、摔、拿等应用技能,在警察职业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如果警察不具备这些必备的运动能力,就很难驾御自己的行动或无法开展警察的实践活动。
3.意识训练。作用于自然界获得物质生活资料的运动可视为生产劳动技能,如作用于战争中的运动可视为军事技能,作用于警务活动中的运动可视为警事技能。当警察有目的有意识地运用自身的身体运动作用于自身,充实了自身的健康生活,形成了机能能力和运动能力的提高时,才有可能逐渐地发展成为一种被社会所承认的警察体能训练。也就是说,警察体能训练并非盲目的,而是一种有目的、有意识的直接或间接作用于警察自身的身体运动。这种意识是警察和运动凝结为警察体能训练的桥梁和纽带。
警察体能训练内容及特色
本着“简易、实用”的训练要求,警察体能训练不应过度地追求纯粹竞技运动水平和成绩,而应以挖掘或发挥警察的体能潜力或强化体能训练作风为重点。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警察体能训练内容概括了训练宗旨、训练分类、训练内容、训练机构、训练管理等,并强调训练工作须坚持从实际需要出发,坚持为警务实战服务,确保训练的质量。由此可见,警察体能的训练目标决定了警察体能的训练原则、训练模式及训练内容。
1.体能基本常识。是指人们运用体育实践中所获得的认知经验,研究和指导体能训练的普通知识和基本方法。它包含体能的涵义和训练内容,训练的基本途径和手段,训练的特点、任务、原则和方法,训练的组织形式、计划和考核,以及预防运动损伤措施等。通过教师对知识点的传授、解惑和锻炼者的自学、阅读、感受和体验,有助于推进体能训练活动的普及和开展,有助于促进体能的全面发展和提高运动能力及运动水平,有利于增强体质、增进健康,预防和减少运动损伤的发生等。
2.体能基础训练。基础体能训练往往源于最常见的身体素质、竞技运动和心理素质等内容,通常可多采用一般的运动训练方法、手段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主要以发展身体素质,提高运动能力为目标。通过一般的身体素质训练,培养锻炼者的运动兴趣和爱好,满足其各种运动的愿望和需要;通过各种身体运动,增强和增进锻炼者的体质、健康,实现终身体育锻炼的目标。在实施警察体能基础训练的过程中,训练的科目,应多选择一些锻炼者已熟知或已掌握了的训练动作及技能,重点诠释和解决一些一知半解的或未知的常识和动作技术。通过科学、系统的训练,挖掘其娴熟应用或操作一般运动能力的潜能,进而提高体能训练的效果。
3.身体素质训练。发展身体素质的训练主要有力量、速度、耐力、柔韧、灵敏等。这些身体素质的训练既是全面发展警察体能水平的内容之一,也是促进警察运动能力提高的基础。但身体素质训练因运动性质的特点不同,故训练时应有所侧重,即“对症下药”。如发展静止用力练习时,力量要素特别突出;发展持续跑练习时,耐力要素特别突出等等。只要客观地研究、分析素质训练的诸要素,针对体能训练对象的身体状况等,合理安排训练计划,采用科学练习手段,就能获得有效的训练效果。
4. 运动能力训练。运动能力是身体素质、基本活动能力和运动技能(动作技能)相结合所表现出来的一种综合能力。通常地,运动能力主要是经过后天的训练程度得以改善和提高的,如速度跑、耐久跑、跳跃、攀登、游泳等,都通过系统的训练,才使有机体产生训练适应而获得或提高的。但不同的训练项目、不同的训练对象及不同的训练时期,应考虑到锻炼者的实际状况,开展全面训练,并有所侧重,使锻炼者的运动能力与所要达到的运动目标相适应。
5.心理素质训练。一般心理训练目的在于提高练习者完成运动时所需要的心理品质和心理技能。主要训练内容有:心理适应力、承受力、毅力、自信心、应激力、注意力等。主要任务是:培养人的个性特征和改善运动知觉过程,加强运动记忆力、想象力、思维创造力和意志品质,掌握各种运动心理技能(如运动表象技能、应激控制技能、目标设置技能、注意技能等)。在体能训练中,需要将一般心理素质与身体素质、运动技术、战术训练结合起来练,在运动中克服心理障碍,磨砺顽强意志品质和优良的运动心理素质。
6.综合运动能力训练。所谓综合运动能力训练,是指在体能训练中,将不同的身体素质的练习种类和不同的运动性质练习组合在一起进行训练的方式,亦称“综合身体素质和综合运动能力的训练”。这种综合性的训练方式或手段区别于单一发展速度素质的疾跑运动或发展耐力素质的持续跑的训练。如警察越障碍训练,运动中以奔跑、跳跃、支撑、攀越、平衡等运动形式来完成动作,运动的过程中无一不包含着速度、力量、柔韧、灵敏和耐力等身体素质的体现。实践表明,警察越障碍训练是以全面发展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为目标的综合体能训练项目之一。
结论与建议
第一,警察体能基础教育训练的功利性,给发展警察的体能提出了新要求。不仅要使锻炼者掌握一定的体能训练常识,而且还要让体能这个概念潜移默化地注入锻炼者的心理,影响或作用于警察的思维创造力,指导科学训练,提高训练效能。
第二,警察体能训练应以探索、挖掘和发挥警察体能的潜在能力、激励个人的创造精神为目的;注重体能训练方法的传授、学习和应用;培养融会贯通、科学健身,提高自我锻炼能力或组织锻炼能力。
第三,拓展警察体能教育训练,需要正确地认识和处理全面发展体能、增进健康和提高战斗力的关系,克服片面发展体能的倾向,培养开发创新精神,提高实战应用能力,使体能训练直接或间接地应用于现代警务活动,为高效警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