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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贵州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省份,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是贵州省发展民俗文化旅游的一项重要资源。随着贵州省民俗文化旅游开发的持续深入,其潜力和价值正逐渐凸显出来。然而,在开发过程中,由于规划、开发不合理,“创造性”民俗文化泛滥以及人们保护意识缺乏等问题的困扰,使得一些具有优势的民俗文化旅游资源正遭受着前所未有的破坏。为此,只有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着力提升当地民众的参与和保护意识,妥善处理好开发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走科学开发之路,才能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贵州;民俗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59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5-0119-02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民俗文化不再被贬损为“落后”、“迷信”、“愚昧”、“原始”,而是作为一种弘扬传统民族文化,向外来者展示本土形象的旅游资源。把民俗文化事项作为现代旅游活动来开展,满足了游客“求新、求异、求乐、求知”的心理需求,逐渐成为旅游开发和研究的热点。国内关于民俗文化旅游开发的研究最早可以追述到20世纪80年代,成绩斐然,但基于可持续发展理论视角的民俗文化旅游开发研究成果相对较少,针对贵州省的更是凤毛麟角。因此,本文试图从可持续发展理论视角出发,对贵州省民俗文化旅游开发进行探讨,并就此提出一些积极建议。
一、贵州省民俗文化旅游可持续开发现状探析
“黔发[2011]18号文件强调,要充分利用丰富的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分类跨区域整合,形成较完整的文化旅游产品体系,促进贵州文化旅游业的发展。”为了更准确地了解和把握贵州省民俗文化旅游可持续开发现状,笔者和朋友先后走访了贵州省的10多个县市区,调查了12家旅游开发公司、20多家民俗文化旅游景点,访谈了50余人,完成各类问卷600余份。通过实地调查,对贵州省民俗文化旅游的可持续开发现状有了一个粗浅的认识。
(一)主角、民俗文化归属权转移
在民俗文化旅游开发过程中,当地民众主体地位发生了变更——民俗文化创造者被舞台表演者所代替。在与苗族、侗族、仡佬族等少数民族的交谈中了解到:当地民众为了适应当地的自然环境、生活习俗、信仰及价值观念,常常通过歌舞、祭拜等方式展示和纪念本民族灿烂而悠久的民俗文化,反映了当地人民真挚的情感。但随着大众旅游时代的到来,昔日展示真实情感的当地民众展演逐渐被那些应邀前来的“工作人员” 所取代,民俗文化内涵正逐渐被弱化、淡化,相应的价值观也在发生嬗变,谋生功能日益得到彰显,民俗文化旅游的主角正在发生改变——真正的民俗文化拥有者(当地民众)已退到了民俗文化的边缘。
另外,据当地民众反映,“创造民俗文化”的行为广泛存在不仅破坏了贵州省民俗文化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更重要的是忽略了当地民众创造和传承本民俗文化的权利,造成了当地民众在强大的权力、经济实力面前“失语”的状态和民俗文化归属权的转移甚至“出让”。
(二)民俗文化旅游开发失衡
近年来,贵州省民俗文化旅游开发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不平衡问题仍然突出:一是区域之间民俗文化旅游开发不平衡。在贵州民俗文化旅游村寨、民俗文化博物馆、民俗文化特色的主题公园等以民俗文化为主题的旅游地很多,但由于缺乏规划、经济基础薄弱、交通不便、景点过于分散等原因,导致区域开发不平衡。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俗文化旅游开发效果是显而易见的,如黎平肇兴、榕江车江、雷山西江、从江银坛、台江等旅游村寨,已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大大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其次是黔南州民俗文化旅游业也有较好的发展,形成了以荔波、三都、独山、贵定、平塘、都匀、福泉等县(市)相对集中的民俗文化旅游分布带。而贵州其他地市州则相对滞后,无论是规划、投入、开发方面还是在旅游基础建设和旅游服务方面都不及其他地区,在开发的深度和广度上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民俗文化旅游景点分布不均衡。贵州省大多民俗文化旅游景点都建立在交通便利、民俗文化集中、开发便利的地区。如雷山县民俗文化旅游发展基本是按一山两寨一线,即雷公山、郎德上寨、西江千户苗寨,巴拉河一线进行民俗文化旅游开发,而周围其他地区开发程度不高,几乎是空白,这种现象在贵州省较为普遍。三是民俗文化旅游开发与环境承受力、社会效益之间的失衡。受经济利益的影响,贵州省民俗文化旅游采取“谁投资,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经调查,81.2%的民俗文化景区采用的是此开发原则)。一些开发商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采用过度开发民俗文化旅游资源、超负荷接待旅客等手段,加之游客的一些不良习惯,对旅游地污染、破坏严重,造成了民俗文化旅游开发与环境承受力、社会效益之间的失衡。
(三)“创造”性民俗文化泛滥
在“您了解到的当地民俗文化旅游中是否存在‘创造民俗文化’的现象?” 的调查中,有63.2%的人认为当地的民俗文化旅游存在不同程度的“创造民俗文化”。其主要表现为:一是从民俗文化根源上制造伪民俗;二是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一味迎合游客的需求,想当然地进行包装、改造,使其按照“理想”的路线发展;三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当地政府和开发商将他者的民俗文化直接嫁接到本民俗文化中,使得民俗文化不可避免地卷入到一场“转基因”革命中。“创造”性民俗文化的泛滥,改变了传统的民俗文化内涵,异化和扭曲了当地独特的民俗文化,改变了当地民俗文化生存和发展的轨迹。
(四)民俗文化旅游开发人才匮乏
在“您认为影响贵州民俗文化旅游发展的最重要因素是什么?”的调查中,47.1%选择了“旅游人才的匮乏”,37.4%的人选择了“政府政策”,余下部分人選择了“经济因素”等。由此可见,人才资源是贵州省民俗文化旅游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贵州省民俗文化旅游发展过程中呈现出来的诸多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人才匮乏。具体讲:
一是本土人才没有得到合理的开发和利用。通过实地调查了解到,民俗文化旅游景点“工作人员”外招现象普遍,他们拿着固定的工资,干着无限量的重复的表演工作,其实他们并不真正懂得其中蕴涵的民俗文化。然而,真正的民俗文化缔造者——当地民众,由于文化、资金及奢华、时尚元素的缺乏,基本素质和能力得不到应有的锻炼和培养,造成了本土人才资源的浪费。 二是专业人才匮乏。民俗文化旅游专业人才队伍包括民俗文化旅游管理人才、民俗文化旅游规划人才、经营人才、服务型人才等。调查发现,目前很多景点从事旅游规划、开发的“专业人才”其实大部分是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知识训练的,只要懂点皮毛的都派去从事民俗文化旅游开发工作,这难免会出现目光短浅、思路混乱、瞎指挥的现象,不利于貴州省民俗文化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二、贵州省民俗文化旅游可持续开发反思
丰富的民俗文化旅游资源本应给当地民众带来更多的福利,但事实并非如此,带给当地居民更多的却是灾难——主角被取代、民俗文化归属权被转移、“创造”性民俗文化泛滥、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等。因此,从可持续发展视角出发,合理的规划、开发和发展贵州民俗文化旅游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提升当地民众的参与和保护意识
当地民众是贵州省民俗文化旅游开发的主角和主体,只有积极转变当地民众的思想,提升他们的参与和保护意识,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住各种破坏性开发行为。具体讲,就是在民俗文化旅游规划、开发、经营和管理等各环节认真的听取当地民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的发掘和采纳当地民众的聪明才智,使他们真真切切地感受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同时,使当地民众从开发中获利,使他们意识到合理开发民俗文化旅游资源能改善当前的经济状况、不断提高生活水平,从而使他们更加热爱和支持当地民俗文化旅游的发展,并逐步建立起民俗文化保护意识、可持续发展意识、民族文化“主人翁”意识、民族文化“阐释与展示权”意识等,并鼓励他们同那些短视、掠夺式的开发行为斗争。
(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形成科学的整体开发模式
民俗文化旅游开发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和综合性,涉及地理条件、社会经济、文化心理等诸多因素。因此,在贵州省民俗文化旅游开发过程中应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形成科学的整体开发模式。
首先,在规划过程中因地制宜,依靠本地固有的资源,全面分析自然、经济及社会文化特点,从当地的旅游资源特点出发,利用当地特色优势,策划好民俗文化旅游开发的主题。同时,在规划过程中还要着眼于整体,实行整体规划,解决区域内部景点分布不均的问题,改变以前哪里有民俗文化元素就规划哪里的现象。
其次,在开发过程中既要注重点的打造,又要注重与面的结合。民俗文化旅游开发过程中,应深度挖掘当地民俗文化旅游资源,打造民族文化旅游品牌,并做强做大。同时,通过点对周边环境的辐射作用,加强各景点之间的联系,形成民俗文化旅游带。这既有助于促进当地民俗文化旅游的整体开发,同时有助于降低成本,形成规模经济。
最后,在民俗文化旅游开发过程中始终要贯彻民俗文化保护性开发的原则:以保护为首要原则,以可持续发展为最大目标,强调保护与开发的辩证关系是“保护性开发、利用性保护”。具体讲,一是要加强对民族文化本身的保护,尽量避免其在开发过程中遭到有形或无形的破坏;二是要加强对民族文化赖以存在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生态环境的保护,使民俗文化旅游拥有旺盛的生命源泉。
(三)妥善处理好开发过程中的几组关系
在贵州省民俗文化旅游开发过程中呈现出的诸多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未遵循可持续发展思想和原则。因此,贵州省民俗文化旅游开发应以可持续发展思想和原则为指导,妥善处理好开发过程中的几组关系。
第一,处理好政府-开发商-当地民众之间的关系。在民俗文化的开发过程中,打破以往政府及开发商主导的局面,让当地民众积极参与到民俗文化旅游中来,并(下转132页)(上接120页)建立起完善的管理及监督机制,破除三者之间的不和谐音符,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二,处理好人-自然-民俗文化之间的关系。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承受力是有限的,过度开发会造成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枯竭和环境的破坏。因此,在民俗文化旅游开发过程中,应科学评估当地的文化环境、自然生态环境及其可承受力,并据此制定出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保护及传承规划,妥善处理好人、自然环境及民俗文化之间的适度关系,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处理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经济效益是民俗文化旅游开发的主要目的,也是实现民俗文化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但若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的兼顾与平衡,必将对当地居民和当地独特的民俗文化造成极大的伤害。因此,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加强当地人文环境、生态环境和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工作,并切实让当地居民感受到民俗文化旅游发展带给他们的福利。
(四) 加强民俗文化旅游人才培育
谢妮教授在西江苗寨民族教育和民族文化产业化发展研究中,强调人才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所以,加强本土人才和专业人才的培养是贵州省民俗文化旅游持续发展的关键。
对于本土人才的培养宜采用家(祖)传、社区培养和当地学校培养相结合的模式。此外,还可以采用名老专家、学者进社区、进课堂的培养方式,加强对本土人才的培育工作。如在本土人才培养方面,可借鉴三都县水族马尾绣传承人的培育模式——在民俗文化保护完好的社区和村落建立专业人才培育基地。
对于专业人才的培养,应充分利用学校教育的优势,采取专业化、系统化的学校教育与旅游地的实践训练相结合的模式,造就出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良的民俗文化旅游专业人才队伍。
参考文献:
[1] 陈燕.论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的原则与模式[J].云南电大学报,2009,(6):75-78.
[2] 谢妮.西部大开发背景下民族教育对民族文化产业化的影响以西江苗寨为个案研究[R],2008:8.
[3] 王旭.对民俗文化旅游发展的认识[N].贵州日报,2007-12-27.
[4] 贵州省旅游局.民俗旅游业可持续发展——贵州旅游规划指南[M].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1997.
[责任编辑 李 可]
关键词:贵州;民俗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59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5-0119-02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民俗文化不再被贬损为“落后”、“迷信”、“愚昧”、“原始”,而是作为一种弘扬传统民族文化,向外来者展示本土形象的旅游资源。把民俗文化事项作为现代旅游活动来开展,满足了游客“求新、求异、求乐、求知”的心理需求,逐渐成为旅游开发和研究的热点。国内关于民俗文化旅游开发的研究最早可以追述到20世纪80年代,成绩斐然,但基于可持续发展理论视角的民俗文化旅游开发研究成果相对较少,针对贵州省的更是凤毛麟角。因此,本文试图从可持续发展理论视角出发,对贵州省民俗文化旅游开发进行探讨,并就此提出一些积极建议。
一、贵州省民俗文化旅游可持续开发现状探析
“黔发[2011]18号文件强调,要充分利用丰富的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分类跨区域整合,形成较完整的文化旅游产品体系,促进贵州文化旅游业的发展。”为了更准确地了解和把握贵州省民俗文化旅游可持续开发现状,笔者和朋友先后走访了贵州省的10多个县市区,调查了12家旅游开发公司、20多家民俗文化旅游景点,访谈了50余人,完成各类问卷600余份。通过实地调查,对贵州省民俗文化旅游的可持续开发现状有了一个粗浅的认识。
(一)主角、民俗文化归属权转移
在民俗文化旅游开发过程中,当地民众主体地位发生了变更——民俗文化创造者被舞台表演者所代替。在与苗族、侗族、仡佬族等少数民族的交谈中了解到:当地民众为了适应当地的自然环境、生活习俗、信仰及价值观念,常常通过歌舞、祭拜等方式展示和纪念本民族灿烂而悠久的民俗文化,反映了当地人民真挚的情感。但随着大众旅游时代的到来,昔日展示真实情感的当地民众展演逐渐被那些应邀前来的“工作人员” 所取代,民俗文化内涵正逐渐被弱化、淡化,相应的价值观也在发生嬗变,谋生功能日益得到彰显,民俗文化旅游的主角正在发生改变——真正的民俗文化拥有者(当地民众)已退到了民俗文化的边缘。
另外,据当地民众反映,“创造民俗文化”的行为广泛存在不仅破坏了贵州省民俗文化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更重要的是忽略了当地民众创造和传承本民俗文化的权利,造成了当地民众在强大的权力、经济实力面前“失语”的状态和民俗文化归属权的转移甚至“出让”。
(二)民俗文化旅游开发失衡
近年来,贵州省民俗文化旅游开发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不平衡问题仍然突出:一是区域之间民俗文化旅游开发不平衡。在贵州民俗文化旅游村寨、民俗文化博物馆、民俗文化特色的主题公园等以民俗文化为主题的旅游地很多,但由于缺乏规划、经济基础薄弱、交通不便、景点过于分散等原因,导致区域开发不平衡。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俗文化旅游开发效果是显而易见的,如黎平肇兴、榕江车江、雷山西江、从江银坛、台江等旅游村寨,已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大大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其次是黔南州民俗文化旅游业也有较好的发展,形成了以荔波、三都、独山、贵定、平塘、都匀、福泉等县(市)相对集中的民俗文化旅游分布带。而贵州其他地市州则相对滞后,无论是规划、投入、开发方面还是在旅游基础建设和旅游服务方面都不及其他地区,在开发的深度和广度上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民俗文化旅游景点分布不均衡。贵州省大多民俗文化旅游景点都建立在交通便利、民俗文化集中、开发便利的地区。如雷山县民俗文化旅游发展基本是按一山两寨一线,即雷公山、郎德上寨、西江千户苗寨,巴拉河一线进行民俗文化旅游开发,而周围其他地区开发程度不高,几乎是空白,这种现象在贵州省较为普遍。三是民俗文化旅游开发与环境承受力、社会效益之间的失衡。受经济利益的影响,贵州省民俗文化旅游采取“谁投资,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经调查,81.2%的民俗文化景区采用的是此开发原则)。一些开发商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采用过度开发民俗文化旅游资源、超负荷接待旅客等手段,加之游客的一些不良习惯,对旅游地污染、破坏严重,造成了民俗文化旅游开发与环境承受力、社会效益之间的失衡。
(三)“创造”性民俗文化泛滥
在“您了解到的当地民俗文化旅游中是否存在‘创造民俗文化’的现象?” 的调查中,有63.2%的人认为当地的民俗文化旅游存在不同程度的“创造民俗文化”。其主要表现为:一是从民俗文化根源上制造伪民俗;二是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一味迎合游客的需求,想当然地进行包装、改造,使其按照“理想”的路线发展;三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当地政府和开发商将他者的民俗文化直接嫁接到本民俗文化中,使得民俗文化不可避免地卷入到一场“转基因”革命中。“创造”性民俗文化的泛滥,改变了传统的民俗文化内涵,异化和扭曲了当地独特的民俗文化,改变了当地民俗文化生存和发展的轨迹。
(四)民俗文化旅游开发人才匮乏
在“您认为影响贵州民俗文化旅游发展的最重要因素是什么?”的调查中,47.1%选择了“旅游人才的匮乏”,37.4%的人选择了“政府政策”,余下部分人選择了“经济因素”等。由此可见,人才资源是贵州省民俗文化旅游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贵州省民俗文化旅游发展过程中呈现出来的诸多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人才匮乏。具体讲:
一是本土人才没有得到合理的开发和利用。通过实地调查了解到,民俗文化旅游景点“工作人员”外招现象普遍,他们拿着固定的工资,干着无限量的重复的表演工作,其实他们并不真正懂得其中蕴涵的民俗文化。然而,真正的民俗文化缔造者——当地民众,由于文化、资金及奢华、时尚元素的缺乏,基本素质和能力得不到应有的锻炼和培养,造成了本土人才资源的浪费。 二是专业人才匮乏。民俗文化旅游专业人才队伍包括民俗文化旅游管理人才、民俗文化旅游规划人才、经营人才、服务型人才等。调查发现,目前很多景点从事旅游规划、开发的“专业人才”其实大部分是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知识训练的,只要懂点皮毛的都派去从事民俗文化旅游开发工作,这难免会出现目光短浅、思路混乱、瞎指挥的现象,不利于貴州省民俗文化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二、贵州省民俗文化旅游可持续开发反思
丰富的民俗文化旅游资源本应给当地民众带来更多的福利,但事实并非如此,带给当地居民更多的却是灾难——主角被取代、民俗文化归属权被转移、“创造”性民俗文化泛滥、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等。因此,从可持续发展视角出发,合理的规划、开发和发展贵州民俗文化旅游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提升当地民众的参与和保护意识
当地民众是贵州省民俗文化旅游开发的主角和主体,只有积极转变当地民众的思想,提升他们的参与和保护意识,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住各种破坏性开发行为。具体讲,就是在民俗文化旅游规划、开发、经营和管理等各环节认真的听取当地民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的发掘和采纳当地民众的聪明才智,使他们真真切切地感受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同时,使当地民众从开发中获利,使他们意识到合理开发民俗文化旅游资源能改善当前的经济状况、不断提高生活水平,从而使他们更加热爱和支持当地民俗文化旅游的发展,并逐步建立起民俗文化保护意识、可持续发展意识、民族文化“主人翁”意识、民族文化“阐释与展示权”意识等,并鼓励他们同那些短视、掠夺式的开发行为斗争。
(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形成科学的整体开发模式
民俗文化旅游开发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和综合性,涉及地理条件、社会经济、文化心理等诸多因素。因此,在贵州省民俗文化旅游开发过程中应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形成科学的整体开发模式。
首先,在规划过程中因地制宜,依靠本地固有的资源,全面分析自然、经济及社会文化特点,从当地的旅游资源特点出发,利用当地特色优势,策划好民俗文化旅游开发的主题。同时,在规划过程中还要着眼于整体,实行整体规划,解决区域内部景点分布不均的问题,改变以前哪里有民俗文化元素就规划哪里的现象。
其次,在开发过程中既要注重点的打造,又要注重与面的结合。民俗文化旅游开发过程中,应深度挖掘当地民俗文化旅游资源,打造民族文化旅游品牌,并做强做大。同时,通过点对周边环境的辐射作用,加强各景点之间的联系,形成民俗文化旅游带。这既有助于促进当地民俗文化旅游的整体开发,同时有助于降低成本,形成规模经济。
最后,在民俗文化旅游开发过程中始终要贯彻民俗文化保护性开发的原则:以保护为首要原则,以可持续发展为最大目标,强调保护与开发的辩证关系是“保护性开发、利用性保护”。具体讲,一是要加强对民族文化本身的保护,尽量避免其在开发过程中遭到有形或无形的破坏;二是要加强对民族文化赖以存在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生态环境的保护,使民俗文化旅游拥有旺盛的生命源泉。
(三)妥善处理好开发过程中的几组关系
在贵州省民俗文化旅游开发过程中呈现出的诸多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未遵循可持续发展思想和原则。因此,贵州省民俗文化旅游开发应以可持续发展思想和原则为指导,妥善处理好开发过程中的几组关系。
第一,处理好政府-开发商-当地民众之间的关系。在民俗文化的开发过程中,打破以往政府及开发商主导的局面,让当地民众积极参与到民俗文化旅游中来,并(下转132页)(上接120页)建立起完善的管理及监督机制,破除三者之间的不和谐音符,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二,处理好人-自然-民俗文化之间的关系。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承受力是有限的,过度开发会造成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枯竭和环境的破坏。因此,在民俗文化旅游开发过程中,应科学评估当地的文化环境、自然生态环境及其可承受力,并据此制定出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保护及传承规划,妥善处理好人、自然环境及民俗文化之间的适度关系,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处理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经济效益是民俗文化旅游开发的主要目的,也是实现民俗文化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但若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的兼顾与平衡,必将对当地居民和当地独特的民俗文化造成极大的伤害。因此,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加强当地人文环境、生态环境和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工作,并切实让当地居民感受到民俗文化旅游发展带给他们的福利。
(四) 加强民俗文化旅游人才培育
谢妮教授在西江苗寨民族教育和民族文化产业化发展研究中,强调人才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所以,加强本土人才和专业人才的培养是贵州省民俗文化旅游持续发展的关键。
对于本土人才的培养宜采用家(祖)传、社区培养和当地学校培养相结合的模式。此外,还可以采用名老专家、学者进社区、进课堂的培养方式,加强对本土人才的培育工作。如在本土人才培养方面,可借鉴三都县水族马尾绣传承人的培育模式——在民俗文化保护完好的社区和村落建立专业人才培育基地。
对于专业人才的培养,应充分利用学校教育的优势,采取专业化、系统化的学校教育与旅游地的实践训练相结合的模式,造就出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良的民俗文化旅游专业人才队伍。
参考文献:
[1] 陈燕.论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的原则与模式[J].云南电大学报,2009,(6):75-78.
[2] 谢妮.西部大开发背景下民族教育对民族文化产业化的影响以西江苗寨为个案研究[R],2008:8.
[3] 王旭.对民俗文化旅游发展的认识[N].贵州日报,2007-12-27.
[4] 贵州省旅游局.民俗旅游业可持续发展——贵州旅游规划指南[M].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1997.
[责任编辑 李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