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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来,河南省郑州市检察院公诉一处积极探索实施“1个延伸、2项跟踪和3项机制”的“1 2 3”办案管理模式,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办案程序,确保司法公正。
一是引导侦查和主动监督,夯实侦查质量基础。首先建立公诉引导侦查区域负责机制。把握好引导取证与提前介入的关系,完善证据与侦查破案的关系,重点引导与一般性引导的关系,引导取证与诉讼监督的关系,引导形式与效果的关系。其次建立命案现场重建暨现场行为分析制度。与市公安局会签《关于在命案移送审查起诉材料中增加现场行为分析的规定》,将“命案”犯罪过程分为四个阶段,引导侦查机关对照四个阶段所需调取证据目录,完成命案现场重建和确定犯罪嫌疑人,为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奠定基础。再次,建立侦查机关所外提讯事前通报制度。对于侦查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后24小时内不能送看守所关押或者关押后需要提出所外的,侦查机关要事前通报公诉部门,由公诉部门对不能送押或所外提讯事由进行审查、监督,并要求所外提讯一律制作同步录音录像。最后建立侦查终结前会商制度。与市公安局会签《关于侦查终结前进行会商的规定》,有效解决侦诉关系脱节问题,弥补退回补充侦查效果不佳的弊端、防止案件在检察环节积压。
二是建立双向跟踪机制,保障证据收集完善。“双向跟踪”的具体包括树立“大控方”的跟踪补查意识,强化跟踪补查的沟通协助,强化跟踪补查的责任追究。侦诉部门在相互监督制约的同时,就取证工作要加强配合、相互支持,避免在补查过程中互相推诿。强化办案期限意识和效率意识,坚决避免随意退补。
三是创新建立三项机制,严格审查责任落实、目标引领机制。建立包含案件质量标准体系,案件质量评析评查体系,审查责任落实和错案倒查追究体系,公诉人素质能力提升体系的“四个目标体系”过程管理、动态监督机制。严把提前介入关、受理关、审查关、庭审关、法律监督关。坚持规范完善案件受理标准和程序,案件受理协同审查制度,案件受理前分级审查制度。坚持严格办案期限,严格落实听取辩护人意见的规定,严格案件退补和审批程序,坚持诉前会议制度。自我管理机制。部门通过为干警建立业绩档案,印制《案件质量自评手册》,坚持对具体个案实施“四个一”办案要求,建立处长第一时间接访和定期回访案件当事人、辩护人、法官制度等措施,把办案干警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情况作为重点访问内容,为干警戴上无形的“紧箍咒”,促进办案公平公正、廉洁自律。
截至今年4月,该处审查起诉案件延期、退补率同比下降10%,无一撤回起诉、无一无罪判决、无一涉检有理访、无一干警违法违纪;追诉漏犯14人,均被法院判处实刑,其中4人被判处无期徒刑,1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文/李俊华)
一是引导侦查和主动监督,夯实侦查质量基础。首先建立公诉引导侦查区域负责机制。把握好引导取证与提前介入的关系,完善证据与侦查破案的关系,重点引导与一般性引导的关系,引导取证与诉讼监督的关系,引导形式与效果的关系。其次建立命案现场重建暨现场行为分析制度。与市公安局会签《关于在命案移送审查起诉材料中增加现场行为分析的规定》,将“命案”犯罪过程分为四个阶段,引导侦查机关对照四个阶段所需调取证据目录,完成命案现场重建和确定犯罪嫌疑人,为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奠定基础。再次,建立侦查机关所外提讯事前通报制度。对于侦查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后24小时内不能送看守所关押或者关押后需要提出所外的,侦查机关要事前通报公诉部门,由公诉部门对不能送押或所外提讯事由进行审查、监督,并要求所外提讯一律制作同步录音录像。最后建立侦查终结前会商制度。与市公安局会签《关于侦查终结前进行会商的规定》,有效解决侦诉关系脱节问题,弥补退回补充侦查效果不佳的弊端、防止案件在检察环节积压。
二是建立双向跟踪机制,保障证据收集完善。“双向跟踪”的具体包括树立“大控方”的跟踪补查意识,强化跟踪补查的沟通协助,强化跟踪补查的责任追究。侦诉部门在相互监督制约的同时,就取证工作要加强配合、相互支持,避免在补查过程中互相推诿。强化办案期限意识和效率意识,坚决避免随意退补。
三是创新建立三项机制,严格审查责任落实、目标引领机制。建立包含案件质量标准体系,案件质量评析评查体系,审查责任落实和错案倒查追究体系,公诉人素质能力提升体系的“四个目标体系”过程管理、动态监督机制。严把提前介入关、受理关、审查关、庭审关、法律监督关。坚持规范完善案件受理标准和程序,案件受理协同审查制度,案件受理前分级审查制度。坚持严格办案期限,严格落实听取辩护人意见的规定,严格案件退补和审批程序,坚持诉前会议制度。自我管理机制。部门通过为干警建立业绩档案,印制《案件质量自评手册》,坚持对具体个案实施“四个一”办案要求,建立处长第一时间接访和定期回访案件当事人、辩护人、法官制度等措施,把办案干警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情况作为重点访问内容,为干警戴上无形的“紧箍咒”,促进办案公平公正、廉洁自律。
截至今年4月,该处审查起诉案件延期、退补率同比下降10%,无一撤回起诉、无一无罪判决、无一涉检有理访、无一干警违法违纪;追诉漏犯14人,均被法院判处实刑,其中4人被判处无期徒刑,1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文/李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