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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出口退税政策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外贸政策,对于鼓励和扶持外贸中小企业出口、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积极进行经济升级转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简单介绍了我国出口退税制度及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现状,分析出口退税调整对于外贸企业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出口退税;调整;外贸
中图分类号:F810.42;F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12-0037-02
中国加入WTO以后,外贸顺差一直呈增长趋势,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人民币升值也给外贸出口带来了新的挑战,出口退税作为最重要的外贸政策之一,其调控、政策制度的改革对外贸行业的稳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出口退税的基本含义与成因,先做阐释。
一、出口退税制度含义及成因
(一)出口退税制度含义。出口退税,其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所实际缴纳的产品税、营业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其中最主要的、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增值税。这是各国鼓励外贸出口的一项共同的措施,是一种象征性的财政激励制度,在世界范围内被诸多国家和地区所广泛采用。我们常说的对于某些特殊产品的出口征税,征的是关税,对于大部分产品出口不征关税,反而退税,这里退的是增值税,所以出口征税、退税不能一概而论,要细分清楚。
(二)出口退税制度成因。出口退税其目的在于降低商品价格,使出口的商品价格中不包含税,以裸价进入国际市场,使其更富有竞争力,有利于加大出口规模。出口退税是国际贸易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多边贸易下为避免重复征税所形成的国际惯例,是国际间贸易合作,税收协调在全球经济化趋势下的成果。
二、出口退税的发展现状
(一)国际上出口退税的情况。
出口退税制度作为财政激励机制,目前已经被诸多国家广泛采用,并且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WTO成员国中,大多采用该政策。
法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增值税的国家,早在1954年国内货物商品流转就有了增值税,所以在出口退税上也累积了丰富经验,其做法具有典型意义,集中反映了实行增值税的发达国家出口退税机制运作的成功经验。
法国的出口退税方式有两类,一类是全额免税购买,企业在购进货物时彻底免税,不征不退,包括年度免税审批和逐笔审批免税额度两种办法,比较直接,也节省了成本,但有些不良企业钻空子,对于出口转内销的商品补征税的时候难以计算统计。第二类是免、抵、退税方式,这是传统的方式,对出口货物免征最后一道环节的增值税,以前各环节应退的税款与内销货物税款进行冲抵,不足抵扣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或按期办理退库。
韩国出口退税范围较宽,除了出口货物的增值税,还对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退还进口关税、临时进口附加税,特别消费税、酒税、交通税、农渔村特别税、教育税等7种国税。
英国、希腊、意大利等欧盟国家,以及新西兰,均实行对出口货物和劳务的零税率政策。
(二)我国出口退税的情况。按照国际惯例,我国在1983年开始采用出口退税制度,旨在增强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力,鼓励出口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裸价进入国际市场,避免了跨国的重复征税。我国对于出口退税的条件也并不苛刻,主要有以下四点:
1.必须是消费税、增值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这是因为出口货物退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消费税、增值税的货物退还其已缴纳的税额,未征消费税、增值税的货物不能退税,充分体现了“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已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境。凡在国内销售的货物,不论是否以外汇结算,也不论企业在财务上做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3.必须是财务上做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即对于贸易型出口货物采取退税处理,非贸易性的,如个人物品、样品、捐赠品、礼品等不能按规定进行退税处理。
4.必须是已收汇核销的货物。以确保每一笔都是贸易性的销售出口,并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条例。
三、现行出口退税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出口退税负担机制不合理。出口退税是指将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交易中所缴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退还给出口企业,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的共享税种,由国税局征收,对于上缴国库的增值税,中央对地方进行返还,在90年代税制改革后,增值税征收环节,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75%和25%进行分成,但出口环节,退税却全是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政府不承担退税责任,这样的利益分享和责任分担不对称不合理,亟待解决。
(二)出口退税拖欠问题严重,只依靠中央退税,财政压力较大,退税不及时,给企业带来了较大的经济压力,限制其发展。
(三)出口退税政策缺乏一致性和整体性。在同一政策体系下,出口货物原材料来源地不同,其税负不应受影响,但出口退税制度却没有做到这一段。比如,进料加工征税时按17%抵扣,出口退税时按9%扣除,使企业得到了实惠,如果使用国内原料就没有这部分优惠,所以对于企业来说,会优先选择全额保税的进口原料,这对我国经济长远发展是不利的,其限制了国内原材料市场的发展,也损失了外汇。
由于我国出口退税结构不合理,退税额超国了中央财政的承受能力,出口增长月考,中央财政负担越重,必须从政策调整入手,实施出口退税的新政策。
四、出口退税制度的调整
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是在经济全球化和国内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的背景下做出的,目的在于保护国内资源,鼓励高附加值的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将国内的产业结构调整到国际资源的配置中。
(一)2004年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对出口退税率进行结构性调整,适当降低出口退税率,对国家鼓励出口的商品退税率不降或减少降的比例,对一般性出口产品退税率适当降低,对国家限制出口的商品和资源型产品采取多降甚至取消退税,区别对待。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为17%、13%、11%、8%、5%。
加大中央对财政出口退税的支持,中央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首先用于出口退税,以保证退税资金充足,企业免受退税拖欠困扰。
(二)2005年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
为了解决中央财政单独负担出口退税的问题,调整中央与地方出口退税分担比例,国务院批准核定各地出口退税基数不变,超过技术部分中央与地方共同分担,分担比例为92.5%:7.5%。同时规范了地方退税分担办法,各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中央审批。
(三)2007年出口退税调整。
为了进一步控制外贸出口过快增长,环节我国外贸顺差太大带来的不良影响,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变得刻不容缓,抑制“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产品出口,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和进出口贸易平衡,减少贸易摩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国家从2007年起,调整了2831项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占到全部商品的37%
(四)2015年出口退税调整。
2015年国家在出口形势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提高部分高附加值产品、玉米加工产品、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取消含硼钢的出口退税率等。
五、出口退税制度调整对我国外贸的影响
出口退税制度的有代表性的数次大调与微调,有利于引导企业减少“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减少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的产品的出口;加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的出口,从而引导企业调整投资方向,避免产能过剩和盲目投资。
因此,从长远来看,出口退税制度调整将有利于促进中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符合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总体上看,历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力度适中,并且重点在于结构调整,不会对正常外贸出口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
参考文献:
[1]刘蓉出口退税新政策分析[J].经济问题探索,2004,(11)
[2]张伦俊、祝遵宏.我国税收对出口贸易的影响分析简论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效应[J]国际贸易问题,2005,(4)
[3]符绍珊完善退税极致促进外贸持续发展[J] 研究与探索,2004,(9)
关键词:出口退税;调整;外贸
中图分类号:F810.42;F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12-0037-02
中国加入WTO以后,外贸顺差一直呈增长趋势,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人民币升值也给外贸出口带来了新的挑战,出口退税作为最重要的外贸政策之一,其调控、政策制度的改革对外贸行业的稳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出口退税的基本含义与成因,先做阐释。
一、出口退税制度含义及成因
(一)出口退税制度含义。出口退税,其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所实际缴纳的产品税、营业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其中最主要的、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增值税。这是各国鼓励外贸出口的一项共同的措施,是一种象征性的财政激励制度,在世界范围内被诸多国家和地区所广泛采用。我们常说的对于某些特殊产品的出口征税,征的是关税,对于大部分产品出口不征关税,反而退税,这里退的是增值税,所以出口征税、退税不能一概而论,要细分清楚。
(二)出口退税制度成因。出口退税其目的在于降低商品价格,使出口的商品价格中不包含税,以裸价进入国际市场,使其更富有竞争力,有利于加大出口规模。出口退税是国际贸易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多边贸易下为避免重复征税所形成的国际惯例,是国际间贸易合作,税收协调在全球经济化趋势下的成果。
二、出口退税的发展现状
(一)国际上出口退税的情况。
出口退税制度作为财政激励机制,目前已经被诸多国家广泛采用,并且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WTO成员国中,大多采用该政策。
法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增值税的国家,早在1954年国内货物商品流转就有了增值税,所以在出口退税上也累积了丰富经验,其做法具有典型意义,集中反映了实行增值税的发达国家出口退税机制运作的成功经验。
法国的出口退税方式有两类,一类是全额免税购买,企业在购进货物时彻底免税,不征不退,包括年度免税审批和逐笔审批免税额度两种办法,比较直接,也节省了成本,但有些不良企业钻空子,对于出口转内销的商品补征税的时候难以计算统计。第二类是免、抵、退税方式,这是传统的方式,对出口货物免征最后一道环节的增值税,以前各环节应退的税款与内销货物税款进行冲抵,不足抵扣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或按期办理退库。
韩国出口退税范围较宽,除了出口货物的增值税,还对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退还进口关税、临时进口附加税,特别消费税、酒税、交通税、农渔村特别税、教育税等7种国税。
英国、希腊、意大利等欧盟国家,以及新西兰,均实行对出口货物和劳务的零税率政策。
(二)我国出口退税的情况。按照国际惯例,我国在1983年开始采用出口退税制度,旨在增强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力,鼓励出口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裸价进入国际市场,避免了跨国的重复征税。我国对于出口退税的条件也并不苛刻,主要有以下四点:
1.必须是消费税、增值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这是因为出口货物退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消费税、增值税的货物退还其已缴纳的税额,未征消费税、增值税的货物不能退税,充分体现了“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已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境。凡在国内销售的货物,不论是否以外汇结算,也不论企业在财务上做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3.必须是财务上做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即对于贸易型出口货物采取退税处理,非贸易性的,如个人物品、样品、捐赠品、礼品等不能按规定进行退税处理。
4.必须是已收汇核销的货物。以确保每一笔都是贸易性的销售出口,并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条例。
三、现行出口退税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出口退税负担机制不合理。出口退税是指将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交易中所缴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退还给出口企业,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的共享税种,由国税局征收,对于上缴国库的增值税,中央对地方进行返还,在90年代税制改革后,增值税征收环节,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75%和25%进行分成,但出口环节,退税却全是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政府不承担退税责任,这样的利益分享和责任分担不对称不合理,亟待解决。
(二)出口退税拖欠问题严重,只依靠中央退税,财政压力较大,退税不及时,给企业带来了较大的经济压力,限制其发展。
(三)出口退税政策缺乏一致性和整体性。在同一政策体系下,出口货物原材料来源地不同,其税负不应受影响,但出口退税制度却没有做到这一段。比如,进料加工征税时按17%抵扣,出口退税时按9%扣除,使企业得到了实惠,如果使用国内原料就没有这部分优惠,所以对于企业来说,会优先选择全额保税的进口原料,这对我国经济长远发展是不利的,其限制了国内原材料市场的发展,也损失了外汇。
由于我国出口退税结构不合理,退税额超国了中央财政的承受能力,出口增长月考,中央财政负担越重,必须从政策调整入手,实施出口退税的新政策。
四、出口退税制度的调整
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是在经济全球化和国内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的背景下做出的,目的在于保护国内资源,鼓励高附加值的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将国内的产业结构调整到国际资源的配置中。
(一)2004年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对出口退税率进行结构性调整,适当降低出口退税率,对国家鼓励出口的商品退税率不降或减少降的比例,对一般性出口产品退税率适当降低,对国家限制出口的商品和资源型产品采取多降甚至取消退税,区别对待。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为17%、13%、11%、8%、5%。
加大中央对财政出口退税的支持,中央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首先用于出口退税,以保证退税资金充足,企业免受退税拖欠困扰。
(二)2005年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
为了解决中央财政单独负担出口退税的问题,调整中央与地方出口退税分担比例,国务院批准核定各地出口退税基数不变,超过技术部分中央与地方共同分担,分担比例为92.5%:7.5%。同时规范了地方退税分担办法,各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中央审批。
(三)2007年出口退税调整。
为了进一步控制外贸出口过快增长,环节我国外贸顺差太大带来的不良影响,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变得刻不容缓,抑制“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产品出口,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和进出口贸易平衡,减少贸易摩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国家从2007年起,调整了2831项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占到全部商品的37%
(四)2015年出口退税调整。
2015年国家在出口形势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提高部分高附加值产品、玉米加工产品、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取消含硼钢的出口退税率等。
五、出口退税制度调整对我国外贸的影响
出口退税制度的有代表性的数次大调与微调,有利于引导企业减少“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减少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的产品的出口;加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的出口,从而引导企业调整投资方向,避免产能过剩和盲目投资。
因此,从长远来看,出口退税制度调整将有利于促进中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符合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总体上看,历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力度适中,并且重点在于结构调整,不会对正常外贸出口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
参考文献:
[1]刘蓉出口退税新政策分析[J].经济问题探索,2004,(11)
[2]张伦俊、祝遵宏.我国税收对出口贸易的影响分析简论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效应[J]国际贸易问题,2005,(4)
[3]符绍珊完善退税极致促进外贸持续发展[J] 研究与探索,2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