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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国风,民有民情。一个国家行之有据、行之有效、行之长久的制度,总是扎根于深厚的国风民情土壤之中,后者构成制度生长和进步的基因。因此,摸熟政府的性格和人民的性格,对理解任何政治制度的内在逻辑和成长逻辑都很重要。中国共产党、人民政府和人民的性格,说到底,一个共同而又鲜明的特点就是商量办事,由此产生和创造出了人民民主以及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协商民主。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4月出版了由林尚立、赵宇峰所著《中国协商民主的逻辑》(以下简称《协商民主》),就是一本面向广大社会读者的通俗理论读物小册子,从缘由、基础、形态、功能、运行、议程和程序等七个方面,深入浅出地将中国协商民主怎么来的、如何设计的、怎样实践的呈现给读者。
第一,协商民主是从中国本土政治中生长出来的,不是移植和嫁接而来的。由于政治学界一开始用中国本土“协商民主”这个词翻译了外来的“deliberatedemocracy”(“deliberate”本是审慎的意思)这个词,从而导致人们逻辑思维和日常表述上的一个误区,认为现在中国讲的协商民主来源于西方。将中国内生原创的政治创造说成是西方的专利,说明人们还不太重视对本土政治学知识资源的保护工作。《协商民主》一开始就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正本清源,指出协商民主根在中国,是人民民主独到、独有、独特的表现形式。个人认为,理解中国文化,要抓住一个“和”字;理解中国政治,要抓住一个“共”字,和谐共生是我们政治文化的一个重要特点。应该说,协商民主一直存在于我们的文化和生活之中,但可能我们多日用而不觉、日用而不知。当我们用“协商民主”命名这种民主形式的时候,自然产生作者所说的恍然大悟之感,很容易理解协商民主扎根于中国政治文化传统、孕育于新民主主义革命、奠定于新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发展于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的实践这一历史过程。
第二,协商民主内在于我们民主政治的制度设计之中。长出来的制度是最自然的,也是最有生命力的。政治制度问题上没有“飞来峰”,人们在设计制度的时候,制度尽管带上人为主观设计的痕迹,但是它体现的是对自身政治条件基础上的自觉创造,只有这样,制度才能行之有据、行之有效、行之长久,具有坚强的韧性。《协商民主》从民主集中、群众路线、政党制度、基层民主,以及政治协商、政府协商、社会协商、公民协商等多个方面,交代了“和”与“共”的协商共和精神和原则是如何自觉不自觉、但却又具体而真实地贯穿于中国制度设计之中的。作者常说制度是一棵大树,根、枝、叶、形浑然一体,逻辑上是自洽的,形态上是完整的。这样观察中国的协商民主,就会发现它很自然的特点,也更能够加深读者对协商民主是中国独到、独有、独特民主形式的理解和认识。有的国家在制度设计上盲目照搬,搞出来的制度奇形怪状,只见制度不见人,这个教训是我们必须要时时引以为戒的。
第三,协商民主贯穿于我们民主政治的实践环节之中。要将“有事商量着办,大家的事大家共同商量着办”落到实处,需要具体的运行环节来保障。《协商民主》从运行、议程和程序,并结合事例,告诉读者我们是如何让协商民主在实践生活中运转起来的。协商民主作为一个概念看上去很学术化,实际上它已融化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只不过大部分人在享有这种民主的时候,并没有在乎用“协商民主”这个词去界定它。协商民主对我们来说有时像空气一样日用而不觉,但失之则又不适,这样的民主才是真实的民主、具体的民主。将这个问题讲清楚了,就会减少社会上存在的拿着民主找民主的盲目认识。值得一提的是,《协商民主》特别强调政党在场对协商民主有效运转的重要意义。协商民主不是政资勾兑,不是利益输送,不是无原则的妥协,不是议而不决,不是利益集团博弈。从国际比较来看,一个国家没有一个执政为公的政党来平准和保证,协商民主很容易沦为资本控制、民粹主义或者一盘散沙的无组织状态。因而,强调政党在场的意义,进一步突出了协商民主为中国独到、独有、独特的属性,也与个别外来的但是却用了“协商民主”翻译词的民主形式截然区别开来。
学术研究除了要致力于教学转化和政策转化之外,还得要有社会转化。就政治学来说,如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中国制度、中国道路向中外读者讲清楚、说明白,普及中国的治国理政文明成果,增强外人对中国制度的理解,提高本国民众对自己制度的认同和自信,是学界义不容辞的责任。《协商民主》就是这样一本适合中外读者了解协商民主这一中国民主重要形式的好书。
(苏长和/文)
第一,协商民主是从中国本土政治中生长出来的,不是移植和嫁接而来的。由于政治学界一开始用中国本土“协商民主”这个词翻译了外来的“deliberatedemocracy”(“deliberate”本是审慎的意思)这个词,从而导致人们逻辑思维和日常表述上的一个误区,认为现在中国讲的协商民主来源于西方。将中国内生原创的政治创造说成是西方的专利,说明人们还不太重视对本土政治学知识资源的保护工作。《协商民主》一开始就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正本清源,指出协商民主根在中国,是人民民主独到、独有、独特的表现形式。个人认为,理解中国文化,要抓住一个“和”字;理解中国政治,要抓住一个“共”字,和谐共生是我们政治文化的一个重要特点。应该说,协商民主一直存在于我们的文化和生活之中,但可能我们多日用而不觉、日用而不知。当我们用“协商民主”命名这种民主形式的时候,自然产生作者所说的恍然大悟之感,很容易理解协商民主扎根于中国政治文化传统、孕育于新民主主义革命、奠定于新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发展于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的实践这一历史过程。
第二,协商民主内在于我们民主政治的制度设计之中。长出来的制度是最自然的,也是最有生命力的。政治制度问题上没有“飞来峰”,人们在设计制度的时候,制度尽管带上人为主观设计的痕迹,但是它体现的是对自身政治条件基础上的自觉创造,只有这样,制度才能行之有据、行之有效、行之长久,具有坚强的韧性。《协商民主》从民主集中、群众路线、政党制度、基层民主,以及政治协商、政府协商、社会协商、公民协商等多个方面,交代了“和”与“共”的协商共和精神和原则是如何自觉不自觉、但却又具体而真实地贯穿于中国制度设计之中的。作者常说制度是一棵大树,根、枝、叶、形浑然一体,逻辑上是自洽的,形态上是完整的。这样观察中国的协商民主,就会发现它很自然的特点,也更能够加深读者对协商民主是中国独到、独有、独特民主形式的理解和认识。有的国家在制度设计上盲目照搬,搞出来的制度奇形怪状,只见制度不见人,这个教训是我们必须要时时引以为戒的。
第三,协商民主贯穿于我们民主政治的实践环节之中。要将“有事商量着办,大家的事大家共同商量着办”落到实处,需要具体的运行环节来保障。《协商民主》从运行、议程和程序,并结合事例,告诉读者我们是如何让协商民主在实践生活中运转起来的。协商民主作为一个概念看上去很学术化,实际上它已融化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只不过大部分人在享有这种民主的时候,并没有在乎用“协商民主”这个词去界定它。协商民主对我们来说有时像空气一样日用而不觉,但失之则又不适,这样的民主才是真实的民主、具体的民主。将这个问题讲清楚了,就会减少社会上存在的拿着民主找民主的盲目认识。值得一提的是,《协商民主》特别强调政党在场对协商民主有效运转的重要意义。协商民主不是政资勾兑,不是利益输送,不是无原则的妥协,不是议而不决,不是利益集团博弈。从国际比较来看,一个国家没有一个执政为公的政党来平准和保证,协商民主很容易沦为资本控制、民粹主义或者一盘散沙的无组织状态。因而,强调政党在场的意义,进一步突出了协商民主为中国独到、独有、独特的属性,也与个别外来的但是却用了“协商民主”翻译词的民主形式截然区别开来。
学术研究除了要致力于教学转化和政策转化之外,还得要有社会转化。就政治学来说,如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中国制度、中国道路向中外读者讲清楚、说明白,普及中国的治国理政文明成果,增强外人对中国制度的理解,提高本国民众对自己制度的认同和自信,是学界义不容辞的责任。《协商民主》就是这样一本适合中外读者了解协商民主这一中国民主重要形式的好书。
(苏长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