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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有关音乐文化观念的介述,引申出对音乐课程的解释和理解,并结合当代有关课程理论观点和20世纪音乐课程实践,提出音乐课程内容的三重结构:音乐基本要素层面,强调将音乐基本要素的学习贯穿于"作品、行为、意识"中,并以系列化、结构化的音响模式的形态呈现(或隐现);音乐文化结构层面——"作品、行为、观念",强调通过音乐制作和音乐聆听将"作品、行为、观念"连结起来构成反思性音乐实践;大文化背景层面——"自我、社会、自然",强调音乐文化与"自然、自我、社会"的联系,将反思性音乐实践进一步拓展为以音乐为媒介的学生与自我、学生与自然、学生与社会密切联系的反思性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