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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依据政府会计制度,重点对暂付款(借款)、从收入中计提专用基金、代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等常见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比较说明,并针对当前高校财务管理特点,建议政府会计制度在一些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上能够融合高校财务管理特色,允许高校在发生借款业务时预算会计按暂付金额形成支出;设置辅助科目“校内预算类”;对代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业务进行补充说明,以便更好地满足高校对外报告信息、对内加强管理及成本核算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