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家军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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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低工资的时代,要使从事高危工作的人玩命干活,就离不开高额的奖金刺激。比如明朝的戚家军,就是实行这一策略的成功例子。
  戚继光给士兵定的工资极低,一年10两银子,只相当于农民打短工的收入。戚继光这么做也是不得已,明朝实行的是低工资制,连堂堂国防部长(兵部尚书)也只给152两年薪,兼之明朝重文轻武,处处压制军备。在这样的大环境里,戚继光如何敢申请高额军费?小心有人参劾你。
  但顺应了王朝制度和朝野思潮,你还得顺应人性,只付给士兵打短工那么低的工资,士兵不会给你卖命,既然干农活也能赚到这个钱,人家干吗要提着脑袋上前线呢?这笔账没有人算不清。
  所以戚继光给士兵开出了极高的赏金:每一小队杀死一个倭寇,赏银30两,杀死10个300两,100个3000两。
  戚家军每一小队为12个人,钱也由这12个人来分。学现代管理的人都知道,奖金不能平均发放,按人头平摊,这个奖金等于白发,扔大河里去了。戚继光不懂现代管理理论,但却超前地制订出符合现代管理的奖金制度:按岗位发放。
  这12个人的小队,大致分冲杀在前的一线岗和殿后的二线岗,一线岗除了队长外有8名士兵——2名持牌手、4名长枪手、2名狼筅手。仗主要是由这8个人来打,因此这8名士兵拿大头,得30两赏银中的20两(以杀死一名倭寇计)。二线岗有短刀手两名,伙夫一名,砍下倭寇首级的那名短刀手得2两,另一短刀手得1两,伙夫半两。如果有鸟铳手配合小队作战,鸟铳手也分2两。余下的钱全归队长,当然他拿的最多。
  这样的奖金制度意味着,全队如果一年累计打死60个倭寇,基本上就发财了,像一线岗的8名士兵,每人能拿到150两银子,相当于一个国防部长。
  赏银之外还偶有其他的收入,比如倭寇丢弃在战场的“财宝金银布帛器械”,士兵平分(队长拿双份)。这一份收入属于软性的,难有确数,一年下来,折银20两是它,200两也是它,要视倭寇的抢劫能力而定(倭寇的财物都是抢来的),倭寇抢到铜壶铁锅,士兵就分铜壶铁锅;倭寇抢到金佛像红木宁式床,士兵就分这金佛像红木宁式床。
  戚继光没去触动王朝制度,也没去改变士兵的政治待遇,但他的奖赏制度一出,在看似不经意间,把一项人人厌恶的工作变为发财致富之路。
  (摘自《城市快报》 图/华文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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