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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内首批徒步考察长城的专家之一,中国长城学会常务副会长董耀会一直奔波在长城保护的最前线。尤其是去年中办、国办印发《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后,调研几乎占据了他所有的时间。仅在《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约访期间,他就先后奔赴承德、张家口、太原等地,调研督导当地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了解规划进度和存在的问题。
“《方案》指出,2023年底要基本完成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沿线地方规划完成后,如何真正‘站起来’,带动区域发展,目前还没有明确标准,在时间如此仓促的情况下,如何不留遗憾,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董耀会告诉记者,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只能做好,不能做坏。
长城,自然损坏和人为破坏都在发生
最令董耀会痛心的是自然损坏和人为破坏都在不断发生。在董耀会看来,要彻底杜绝破坏长城的行为,应该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从国家层面完善法律体系。“当时的法律和文物保护法对长城的保护力度还不够,2006年《长城保护条例》颁布之后,对长城保护有非常大的推动,但如今看来也有很多地方需要完善,例如在资金和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如何进行重点保护,目前国家还在制定相关名录。”二是培养、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为了让更多人能够全面了解长城,他花费10年时间,召集329位学者,主持完成了“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中国长城志》,该书共计10卷12册,2500萬字,是国内关于长城的第一套大型文献。三是各级政府要加强落实对长城保护的责任。“2002年我们去张家口万全县(2016年1月撤县,设立万全区)考察时,为了修路,1000多米的长城被当地村民拆了两个多月,15块钱一拖拉机全卖了,当地政府都不知道,保护力度可见一斑;《长城保护条例》中也明确规定,各级政府要把长城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中,全国400多个县市有多少照此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涉及守法主体和执法主体两个方面,如果守法主体不严格遵守,执法主体也不依法管理,那么这个法律就形同虚设。”
保护既是初衷,也是目的
为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促使长城、大运河、长征沿线文物与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协调推进,2019年7月2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随后中办、国办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开发都要以保护为前提,长城国家文化公园不仅要打造国家文化战略高地,树立民族文化自信,还要在保护的前提下推动沿线区域发展。”董耀会告诉记者,长城沿线共涉及15个省区市,大部分地处贫困地区,虽然精准扶贫做了很多工作,但是光靠政策扶贫是难以持续的,文化公园建设实际上是对长城区域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推动。
就建设而言,董耀会认为沿线地区应该牢牢抓住四大园区所带来的机遇。一是管控保护区,主要是针对文物本体,他认为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在建设过程中应坚持“能不动就不动”的原则,尽最大可能保留长城的文物价值,如果必须要动,也一定是抢救性修缮,“保护既是初衷也是目的”。二是主题展示区,“展示什么,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长城是人类的瑰宝,如何展示出它的价值和意义,需要认真思考”。三是文旅融合区,以往长城都是以观光旅游为主,即修一段长城圈起来发展旅游,国家文化公园不应走“卖门票”的老路,而是要解决好“文化项目不好玩,旅游项目文化底蕴低”的问题,打造文化旅游样板工程。四是传统利用区,以文化公园建设促进传统农业发展。“‘十四五’文化旅游规划的第一项就是支持三大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央也明确提出所有现行政策都要向其倾斜,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历史机遇。”
与此同时,董耀会也表示出了担忧。“当所有人都喊好的时候,其实是非常令人忧虑的。如何让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健康发展,是需要仔细琢磨的事情。目前来看,方案和规划制定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各部门及规划单位对这一布局仍有不同的理解和认识,在实现和把控上也有很大差距,各级地方政府如何与社会资本形成合理机制,推动公园落地,这些都需要进一步谋划。”
据了解,受文化和旅游部委托,董耀会正在主持编制服务于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长城文旅融合专项规划》,目前初稿已经完成,正在征求长城沿线各省区市意见。“这是顶层设计,只有在国家层面将各种要求确立下来,才能做到上与国家政策相一致,下与各省区市长城规划、建设、实际情况相对接,才能将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落到实处。”董耀会说。
与长城打了30多年交道,很多人都感叹董耀会的坚持,但他却表示“我并没有坚持”。“长城几千年的历史,最晚的明长城也有五六百年的历史,我用几十年的生命来陪伴它,是我的荣耀,我在做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无需谈坚持,在有生之年我会一直做下去。”董耀会坚定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