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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10月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这为新形势下国企改革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对此,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全面深刻准确理解,并自觉坚定地贯彻执行,把国企“根”和“魂”落到实处,开创国企党建新局面,为国企改革发展把关定向、保驾护航。
能否把国企“根”和“魂”落到实处,关系到国企改革的方向和命运。因为只有固“根”强“魂”和充分发挥这一“独特优势”,才能为国企在改革发展中保持公有性质、不走私有化道路提供根本制度保证。
能否把国企“根”和“魂”落到实处,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因为只有固“根”强“魂”和发挥这一“独特优势”,才能使国有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成为实施“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的重要力量,成为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成为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重要力量。从而实现强国富民的战略目标,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全世界立于不败之地。
能否把国企“根”和“魂”落到实处,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前途命运。因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中国梦,必须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而这四个自信的重要基础和体现,就是在固“根”强“魂”和充分发挥这一“独特优势”中,使国有企业在经济全球化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做强做大做优,发挥好国资国企在市场经济中的影响力、控制力、竞争力,发挥好国企精神、国企文化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中的引领作用。
把国企“根”和“魂”落到实处,要坚决破解和纠正近些年来国企党组织核心作用被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的突出问题,做到坚持党对国企的领导不动摇,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中央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在企业中的贯彻执行;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把“三个有利于”落到实处;坚持党组织对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打造高素质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坚持建强基层党组织不放松,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组织保证。
而破解和纠正国企党组织核心作用被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首先必须坚决破除澄清改革开放以来一些组织和个人所居心營造的照抄照搬西方的“西化”“私有化”“与国际接轨”等各种理论或认识迷雾。坚持四个自信“走自己的路”,一以贯之地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不动摇;一以贯之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一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不动摇,创造性地将党的领导有机地“融入”和党组织有机地“内嵌”于公司治理结构中,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国企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充分焕发国有企业的生机活力。
把国企“根”和“魂”落到实处,所系甚大。我们需要排除万难的决心、胆识和创新创造的大智大勇。
能否把国企“根”和“魂”落到实处,关系到国企改革的方向和命运。因为只有固“根”强“魂”和充分发挥这一“独特优势”,才能为国企在改革发展中保持公有性质、不走私有化道路提供根本制度保证。
能否把国企“根”和“魂”落到实处,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因为只有固“根”强“魂”和发挥这一“独特优势”,才能使国有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成为实施“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的重要力量,成为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成为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重要力量。从而实现强国富民的战略目标,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全世界立于不败之地。
能否把国企“根”和“魂”落到实处,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前途命运。因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中国梦,必须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而这四个自信的重要基础和体现,就是在固“根”强“魂”和充分发挥这一“独特优势”中,使国有企业在经济全球化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做强做大做优,发挥好国资国企在市场经济中的影响力、控制力、竞争力,发挥好国企精神、国企文化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中的引领作用。
把国企“根”和“魂”落到实处,要坚决破解和纠正近些年来国企党组织核心作用被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的突出问题,做到坚持党对国企的领导不动摇,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中央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在企业中的贯彻执行;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把“三个有利于”落到实处;坚持党组织对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打造高素质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坚持建强基层党组织不放松,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组织保证。
而破解和纠正国企党组织核心作用被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首先必须坚决破除澄清改革开放以来一些组织和个人所居心營造的照抄照搬西方的“西化”“私有化”“与国际接轨”等各种理论或认识迷雾。坚持四个自信“走自己的路”,一以贯之地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不动摇;一以贯之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一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不动摇,创造性地将党的领导有机地“融入”和党组织有机地“内嵌”于公司治理结构中,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国企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充分焕发国有企业的生机活力。
把国企“根”和“魂”落到实处,所系甚大。我们需要排除万难的决心、胆识和创新创造的大智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