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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经济形态的治安秩序有不同的特征,我国自然经济务件下的治安秩序是以追求绝对稳定为价值取向,以“三纲五常”封建伦理为调控手段,以“德主刑辅、以法辅札”为基本对策的治安秩序;计划经济务件下的治安秩序是以区域封闭为特征,以高度统一为基本控制模式,随社会政治动荡而发展变化的静态治安秩序;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治安秩序是以社会治安动态平衡为价值取向,以法律控制为基本模式,适应社会经济和个性发展的现代治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