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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绿色金融的本质在于正确处理金融业发展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地位已提升至“五位一体”支柱之一的国家战略高度,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迫切需要绿色金融体系的鼎力支持。只有将绿色金融体系的建设提升至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环节,积极推进绿色金融创新,才能为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发挥最大化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绿色金融创新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辉煌成就,然而我们也为此付出了惨重的生态代价。通过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走向生态文明,这是世界各国的共识和选择,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大势所趋。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这就意味着生态文明建设既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相并列从而形成五大建设,又要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中全面融入生态文明的理念、观点和方法。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社会资源配置的枢纽,生态文明建设,自然离不开金融的支持。由于以科技创新为先导的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绿色经济增长模式已成为全球共识,所以绿色金融体系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支撑。
一、绿色金融与生态文明建设
1.绿色金融的由来
2O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经济的快速增长.资源、环境、生态、人口等问题日趋严重。全球学术界、各国政府和社团组织开始认真反思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带来的问题,积极寻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和模式。在此背景下,国际金融界开始探讨如何发挥金融业对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推动作用,绿色金融理念应运而生。
绿色金融又称为“可持续金融”,主要指从环保角度重新调整金融机构的经营理念、管理政策和业务流程,实现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进而实现整个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其本质在于正确处理金融业自身发展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
广义的绿色金融包含两方面内容:第一是将潜在的环境影响纳入金融机构的投融资决策行为,以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第二是金融机构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本文所指的是第一方面的含义。
2.绿色金融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
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非常丰富,从广义上来说包含了生态产业、生态环境、生态文化、生态人居和生态资本体系等;涵盖了经济、政策、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涉及政府、企业、社会的各个方面。
随着社会的进步,金融业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日渐密切。一方面,经济增长以及由此产生的环境问题需要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投入;另一方面,金融机构的投融资业务会直接、间接地影响环境,但环境问题反过来也要影响金融业的发展,这种相互影响分为负面效应和正面效应两个方面。负面效应即是金融服务面临的环境风险,从直接风险来看,金融机构作为消费者,在日常的经营过程中,有可能因不注重能耗,或直接对经营场所造成污染而产生一些环境费用或遭受环保部门的处罚,造成负债或资产损失。因此金融机构在能源使用、处理报废或淘汰的办公用品等方面要符合环境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此外,涉及保险业的金融机构对与环境相关的索赔也有直接的利益关系。从间接风险来看,主要是指金融机构由于不良贷款或投资行为不当引起的环境经济损失。其风险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信贷风险,当银行贷款客户的业务受减排成本的影响或环境规章变化影响时,信贷风险就会间接产生。虽然银行不对污染直接负责,但却面临经济损失的后果;二是法律风险,如果不遵守环境法规,银行会与其他公司一样,面临法律风险;三是声誉风险,如果借款或融资的客户行为破坏或污染了环境,则提供贷款或融资的金融机构的声誉则会遭受一定的损失。正面效应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金融机构通过节约使用能源和环境友好型产品,以及物质的循环利用可减少运营成本;二是金融机构使由于环境问题引发的客户贷款风险最小化;三是环境风险的存在扩大了金融机构经营的产品范围。
许多事实已经表明,不良环境行为与金融风险密切相关,环境行为与经济效益是正相关的,正确的环境行为会给股东的利益带来积极的效应,而投资中的环境问题则会影响投资收益的实现,这就要求金融机构在投资决策时首先应考虑环境因素,正确对待金融资本流动对环境和生态产业结构的影响,将环保意识体现在经营业务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高防范和化解不良信贷招致的环境风险的能力,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调,经济实现了可持续发展,反过来又是金融业赖以繁荣的基石。
因此,金融与生态文明建设之间既相互依赖又相互作用,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环境观念,有效发挥金融杠杆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调节作用,是实现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共赢的有效手段和必要调整,对改变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二、推进绿色金融体系建设,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当今世界,绿色金融正在成为全球范围内金融业最具活力的发展领域,是世界经济危机之后金融业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的必然选择,代表着国际金融发展的新方向,也是全球经济发展新动力的主要来源。在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虽已然逐步渗透到金融行业,但由于法律制度、技术标准、考核机制等外部条件不完备,管理体系、授信机制等内部流程不成熟,绿色金融体系的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主动加快绿色金融体系的建设步伐,是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之举。
从国际经验来看,绿色金融体系的建设至少需要国家、金融机构与环保部门的通力合作,德国的绿色金融体系就是一个典型。在我国,构建正向激励机制是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关键,这需要政府、监管部门、金融业及相关行业和社会个人的共同努力,促使这一金融杠杆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1.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地方政府应把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放在与改善投资环境同等重要的位置,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建立领导和协调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营造有利于银企共赢的政务环境。 2.从人民银行的角度来看,应继续发挥中央银行在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货币政策传导和窗口指导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推进绿色信贷机制的建设,严格限制对污染企业的贷款,对污染企业的融资需求实行一票否决制;加大对节能减排重点领域和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品牌创新和发展模式创新。搭建好地方政府、商业银行、企业三者之间的对接平台,在落实好金融宏观调控政策中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实现经济、金融的互动发展。
3.从金融业的角度看,各级金融机构应秉持绿色金融理念和社会责任要求,不仅自身要切实践行“绿色”、“生态”的经营、发展理念,建设“节能高效化”的金融机构,还应积极创新业务品种,拓宽业务范围,推进“绿色银行”、“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等金融创新实践,在有效提升自身竞争力的同时,运用资金、产品服务等杠杆工具和手段,积极将生态理念、生态效益标准引入各种经济行为和人们的生产生活中,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的转变,提升金融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
三、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金融杠杆的有效运用不仅可以合理调节不同环境、不同经济、不同社会之间的关系,促进社会把经济运行合理有效地控制在资源和环境的承受范围之内,而且对过去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模式进行修正。
1.创新绿色金融产品
绿色金融创新要求金融机构积极研发与推广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绿色金融产品,这是目前金融行业迫切需要突破的重点问题。我国可以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创新和开发绿色金融产品。
(1)成立专门的环保基金
在转型经济国家得到广泛应用的国家环保基金对我国具有很好的借鉴价值。国家环保基金重点支持国家循环经济项目、环境保护项目的发展和执行,以及国家相关监管和信息系统的建设等,因此,它可以在一国的循环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在国外,其资金来源主要为环境税、国家拨款、外国和国际组织的环保赠款和贷款、商业银行投资等各种资金。由于我国尚未出台环境税,目前可将与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生态平衡相关的税种中的税款,按一定的比例专款专用,并根据“政府引导、市场参与、专家管理、规范运作”的原则,吸引各种资金进入,建立国家环保基金,加大对全国发展循环经济和维护生态平衡的投资。同时我国还可以在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大中城市建立地方环保基金,其资金来源主要由地方筹措,可将污染费、污染罚款等纳入其中,其投向用于重点支持地方循环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等。
(2)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
我国应尝试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债券流动性强,筹资量大,效率高,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可以吸收相对稳定的中长期资金,这些资金再以贷款的方式投入到社会效益较好,但需要动用大量资金的环保项目和生态工程项目中。对于经济效益好的环保企业则可以允许他们发行企业债券,以满足他们对资金的需求。
(3)发行绿色彩票
发行彩票也是一种较好的资金募集方式,彩票不需要还本付息,而且我国目前彩票的购买率很低,具备很大的开发空间。如果国家每年根据需要测算发行一定数额的绿色彩票,扣除发行费用和返奖部分后,还能筹集到大量的资金,这将为绿色金融的运行提供很大的动力支持。
2.创新绿色金融服务渠道
(1)搭建政府、银行、企业对接的平台
中央银行应努力为政府、银行、企业搭建对接的平台,推动信贷产品、金融服务与产业的对接,实现金融与经济的良性互动。对符合条件的环保企业和项目,通过发行企业债、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来筹集发展资金,鼓励私募基金、风险投资和社会资金加大对环保、节约资源项目的资金投入,推动低碳金融、绿色信贷全方位运行。
(2)创建绿色政策银行
上世纪80年代后期,联邦德国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生态银行,1991年波兰成立了环保银行,重点资助促进环境保护的投资项目。借鉴国际经验,我国完善金融体系,应建立专门的绿色银行,为环保产业及其环保项目提供融资服务,这是我国金融业发展的一个方向。
(3)强化证券市场改革,便利绿色融资
国家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环保板块,提供给从事环保技术和产业发展的企业和组织上市融资。同时,其他一级市场板块也应加强绿色监管的力度,企业上市审核内容中应该包含有环境保护因素的考虑,对于不符合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法规的企业应该禁止予以上市。
(4)引进外国资本直接投资于国内绿色产业
对外商投资于我国的环保产业,应在税收、土地、贷款、投资、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和进出口方面给予优惠,应允许境外投资者通过并购、BOT等方式到中国来进行绿色投资。
参考文献:
[1]郑良芳:构建绿色金融的思考与建议.武汉金融[J],2008年第3期.
[2]薛成容: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自觉实践绿色金融.福建金融[J],2008年第3期.
[3]周纪昌:国外金融与环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金融理论与实践[J].2004年第10期.
关键词: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绿色金融创新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辉煌成就,然而我们也为此付出了惨重的生态代价。通过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走向生态文明,这是世界各国的共识和选择,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大势所趋。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这就意味着生态文明建设既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相并列从而形成五大建设,又要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中全面融入生态文明的理念、观点和方法。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社会资源配置的枢纽,生态文明建设,自然离不开金融的支持。由于以科技创新为先导的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绿色经济增长模式已成为全球共识,所以绿色金融体系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支撑。
一、绿色金融与生态文明建设
1.绿色金融的由来
2O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经济的快速增长.资源、环境、生态、人口等问题日趋严重。全球学术界、各国政府和社团组织开始认真反思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带来的问题,积极寻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和模式。在此背景下,国际金融界开始探讨如何发挥金融业对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推动作用,绿色金融理念应运而生。
绿色金融又称为“可持续金融”,主要指从环保角度重新调整金融机构的经营理念、管理政策和业务流程,实现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进而实现整个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其本质在于正确处理金融业自身发展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
广义的绿色金融包含两方面内容:第一是将潜在的环境影响纳入金融机构的投融资决策行为,以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第二是金融机构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本文所指的是第一方面的含义。
2.绿色金融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
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非常丰富,从广义上来说包含了生态产业、生态环境、生态文化、生态人居和生态资本体系等;涵盖了经济、政策、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涉及政府、企业、社会的各个方面。
随着社会的进步,金融业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日渐密切。一方面,经济增长以及由此产生的环境问题需要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投入;另一方面,金融机构的投融资业务会直接、间接地影响环境,但环境问题反过来也要影响金融业的发展,这种相互影响分为负面效应和正面效应两个方面。负面效应即是金融服务面临的环境风险,从直接风险来看,金融机构作为消费者,在日常的经营过程中,有可能因不注重能耗,或直接对经营场所造成污染而产生一些环境费用或遭受环保部门的处罚,造成负债或资产损失。因此金融机构在能源使用、处理报废或淘汰的办公用品等方面要符合环境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此外,涉及保险业的金融机构对与环境相关的索赔也有直接的利益关系。从间接风险来看,主要是指金融机构由于不良贷款或投资行为不当引起的环境经济损失。其风险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信贷风险,当银行贷款客户的业务受减排成本的影响或环境规章变化影响时,信贷风险就会间接产生。虽然银行不对污染直接负责,但却面临经济损失的后果;二是法律风险,如果不遵守环境法规,银行会与其他公司一样,面临法律风险;三是声誉风险,如果借款或融资的客户行为破坏或污染了环境,则提供贷款或融资的金融机构的声誉则会遭受一定的损失。正面效应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金融机构通过节约使用能源和环境友好型产品,以及物质的循环利用可减少运营成本;二是金融机构使由于环境问题引发的客户贷款风险最小化;三是环境风险的存在扩大了金融机构经营的产品范围。
许多事实已经表明,不良环境行为与金融风险密切相关,环境行为与经济效益是正相关的,正确的环境行为会给股东的利益带来积极的效应,而投资中的环境问题则会影响投资收益的实现,这就要求金融机构在投资决策时首先应考虑环境因素,正确对待金融资本流动对环境和生态产业结构的影响,将环保意识体现在经营业务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高防范和化解不良信贷招致的环境风险的能力,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调,经济实现了可持续发展,反过来又是金融业赖以繁荣的基石。
因此,金融与生态文明建设之间既相互依赖又相互作用,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环境观念,有效发挥金融杠杆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调节作用,是实现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共赢的有效手段和必要调整,对改变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二、推进绿色金融体系建设,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当今世界,绿色金融正在成为全球范围内金融业最具活力的发展领域,是世界经济危机之后金融业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的必然选择,代表着国际金融发展的新方向,也是全球经济发展新动力的主要来源。在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虽已然逐步渗透到金融行业,但由于法律制度、技术标准、考核机制等外部条件不完备,管理体系、授信机制等内部流程不成熟,绿色金融体系的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主动加快绿色金融体系的建设步伐,是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之举。
从国际经验来看,绿色金融体系的建设至少需要国家、金融机构与环保部门的通力合作,德国的绿色金融体系就是一个典型。在我国,构建正向激励机制是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关键,这需要政府、监管部门、金融业及相关行业和社会个人的共同努力,促使这一金融杠杆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1.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地方政府应把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放在与改善投资环境同等重要的位置,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建立领导和协调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营造有利于银企共赢的政务环境。 2.从人民银行的角度来看,应继续发挥中央银行在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货币政策传导和窗口指导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推进绿色信贷机制的建设,严格限制对污染企业的贷款,对污染企业的融资需求实行一票否决制;加大对节能减排重点领域和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品牌创新和发展模式创新。搭建好地方政府、商业银行、企业三者之间的对接平台,在落实好金融宏观调控政策中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实现经济、金融的互动发展。
3.从金融业的角度看,各级金融机构应秉持绿色金融理念和社会责任要求,不仅自身要切实践行“绿色”、“生态”的经营、发展理念,建设“节能高效化”的金融机构,还应积极创新业务品种,拓宽业务范围,推进“绿色银行”、“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等金融创新实践,在有效提升自身竞争力的同时,运用资金、产品服务等杠杆工具和手段,积极将生态理念、生态效益标准引入各种经济行为和人们的生产生活中,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的转变,提升金融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
三、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金融杠杆的有效运用不仅可以合理调节不同环境、不同经济、不同社会之间的关系,促进社会把经济运行合理有效地控制在资源和环境的承受范围之内,而且对过去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模式进行修正。
1.创新绿色金融产品
绿色金融创新要求金融机构积极研发与推广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绿色金融产品,这是目前金融行业迫切需要突破的重点问题。我国可以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创新和开发绿色金融产品。
(1)成立专门的环保基金
在转型经济国家得到广泛应用的国家环保基金对我国具有很好的借鉴价值。国家环保基金重点支持国家循环经济项目、环境保护项目的发展和执行,以及国家相关监管和信息系统的建设等,因此,它可以在一国的循环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在国外,其资金来源主要为环境税、国家拨款、外国和国际组织的环保赠款和贷款、商业银行投资等各种资金。由于我国尚未出台环境税,目前可将与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生态平衡相关的税种中的税款,按一定的比例专款专用,并根据“政府引导、市场参与、专家管理、规范运作”的原则,吸引各种资金进入,建立国家环保基金,加大对全国发展循环经济和维护生态平衡的投资。同时我国还可以在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大中城市建立地方环保基金,其资金来源主要由地方筹措,可将污染费、污染罚款等纳入其中,其投向用于重点支持地方循环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等。
(2)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
我国应尝试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债券流动性强,筹资量大,效率高,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可以吸收相对稳定的中长期资金,这些资金再以贷款的方式投入到社会效益较好,但需要动用大量资金的环保项目和生态工程项目中。对于经济效益好的环保企业则可以允许他们发行企业债券,以满足他们对资金的需求。
(3)发行绿色彩票
发行彩票也是一种较好的资金募集方式,彩票不需要还本付息,而且我国目前彩票的购买率很低,具备很大的开发空间。如果国家每年根据需要测算发行一定数额的绿色彩票,扣除发行费用和返奖部分后,还能筹集到大量的资金,这将为绿色金融的运行提供很大的动力支持。
2.创新绿色金融服务渠道
(1)搭建政府、银行、企业对接的平台
中央银行应努力为政府、银行、企业搭建对接的平台,推动信贷产品、金融服务与产业的对接,实现金融与经济的良性互动。对符合条件的环保企业和项目,通过发行企业债、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来筹集发展资金,鼓励私募基金、风险投资和社会资金加大对环保、节约资源项目的资金投入,推动低碳金融、绿色信贷全方位运行。
(2)创建绿色政策银行
上世纪80年代后期,联邦德国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生态银行,1991年波兰成立了环保银行,重点资助促进环境保护的投资项目。借鉴国际经验,我国完善金融体系,应建立专门的绿色银行,为环保产业及其环保项目提供融资服务,这是我国金融业发展的一个方向。
(3)强化证券市场改革,便利绿色融资
国家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环保板块,提供给从事环保技术和产业发展的企业和组织上市融资。同时,其他一级市场板块也应加强绿色监管的力度,企业上市审核内容中应该包含有环境保护因素的考虑,对于不符合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法规的企业应该禁止予以上市。
(4)引进外国资本直接投资于国内绿色产业
对外商投资于我国的环保产业,应在税收、土地、贷款、投资、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和进出口方面给予优惠,应允许境外投资者通过并购、BOT等方式到中国来进行绿色投资。
参考文献:
[1]郑良芳:构建绿色金融的思考与建议.武汉金融[J],2008年第3期.
[2]薛成容: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自觉实践绿色金融.福建金融[J],2008年第3期.
[3]周纪昌:国外金融与环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金融理论与实践[J].2004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