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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4年至1884年,清廷设台湾府,隶属福建省。福建省治下台湾的行政建置,是基于台湾作为福建一个部分的考量,其管理亦是将台湾作为福建一个部分而进行的整体管理。根据其行政建置的变化,可分为四个时期:1684年至1722年、1723年至1787年、1788年至1874年、1875年至1884年。清廷为有效掌控台湾,每个时期都采取不同措施和策略,形成了对台湾管理的独有特点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