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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资办学,是许多国家私立学校的主要运作方式,也是典型的非营利学校的运作模式。尽管它在我国目前的民办教育中所占比例非常少,但更应给予制度上的重视。因为捐资办学是要建立一种真正意义上的非营利教育组织,与教育的公益性最为吻合,是未来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的主导方向。在当前捐资办学与投资办学并存的情况下,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不分,既影响了捐资办学的公益性,也阻碍了投资办学的健康发展。我们需要将两者严格区分,尤其要明晰捐资设立高校的法人属性,制定与其相适应的法人制度,以确保教育的公益性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