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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之后,澳大利亚专业学位得到了极大的促进与发展。自我认证权作为高等教育机构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力,决定了澳大利亚专业学位类别设置与调整的基本程序。依据澳大利亚《2011高等教育质量与标准机构法》,享有自我认证权的高等教育机构可自主设置与调整专业学位类别;而不具备自我认证权的高等教育机构则需要申请审核。依据不同高等教育机构的申请条件,申请审核被拒时,相应高等教育机构需在限定时间内满足强制附加条件才能通过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