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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我国将对中小学生使用的主要教辅材料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大幅降低价格标准,减轻学生教辅材料经济负担。根据规定,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进入各省份择优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其出版单位要按照不高于国家规定的正文印张、封面基准价格要求,制定零售价格;对各省份择优评议公告以外的教辅材料,仍由出版单位自主定价。列入各省份择优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其发行费用标准不得高于35%,压缩中间环节折扣、回扣空间。按照此次拟定的指导价水平,大部分教辅材料价格将比目前市场价降低40%~50%。